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對方還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AHTV法治時空


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很常見。

達成和解了,是否可以反悔起訴?

答案是,起訴是他的權利,但是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獲得勝訴,那要看他有無合理的理由起訴,以及是否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和證據支持他的主張。

大體上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協議合法有效,雙方已經開始履行或者已經履行,法院會駁回起訴。

第二種,協議合法有效,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對方可以起訴,多數可能勝訴。

第三種,協議本身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或者存有脅迫欺詐等情形,如果有充分確實的證據,起訴方往往可能勝訴,如果證據不足則可能敗訴。因此這種情形關鍵問題是證據。

常見的例如:

一方有脅迫欺詐情形,或隱瞞重要情節。

協議涉及的事實有重大誤解。例如本來輕微傷,但後來發現是重傷。

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例如協議規定不能主張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

等等。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這種問題根本無法準確回答,法律問題準確回答需要詳細的事實,不同的事實得到答案也不同,僅就這兩句話只能分析:1.你沒履行和解協議,對方當然可以訴你,重點是無論前面基礎法律關係是什麼,和解協議都是新的合同,對方起訴你依據的必須是和解協議,2.多說一句很多人搞不清楚訴訟中和解和庭外和解,依據司法解釋前者直接可以申請強執,後者是新的民事合同需要另訴。


lldcdx


律師解答:

派出所達成的和解協議,對當事人具有道德方面的約束。而在法院工作人員主持下達成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在派出所達成的調解書並沒有強制執行效力,當事人可以反悔,並重新起訴。但是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將和解協議書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法院裁判時也可以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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