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鄂爾多斯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調整!

【關注】鄂爾多斯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調整!

10月23日,鄂爾多斯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發佈信息,信息稱,對鄂爾多斯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信息內容如下↓↓

根據《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防止發生業務風險的通知》(內建金〔2018〕1291號),現對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照《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具體操作中,房屋套數的界定按照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顯示的貸款次數進行核定,對同一借款人(含配偶)不得發放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以往年度發放的裝修貸款不記入住房貸款次數。

具體執行時間2019年10月23日。

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公室

2019年10月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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