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漢以食物引誘智障女孩發生性關係被公訴後判刑8年

六旬老漢以食物引誘智障女孩發生性關係被公訴後判刑8年

1自2017年以來,60歲老漢劉建民(化名)明知同村同姓孫女輩小芳(化名)(女,90後)有智力殘疾且無法表達個人意願,以食物引誘等方式長期、多次與其發生兩性關係。後被小芳母親當場撞破,協商未果,被害人親屬忍無可忍報警,遂揭開了這個可憐女孩被強姦多年而不自知的悲慘故事。

可恨!僥倖得手後,便再沒收手

幾年前,獨居老漢劉建民為解決個人生理需求,盯上了同村孫女輩智力殘疾、有言語障礙的小芳,以食物引誘被害人與其發生性關係,事後未被人發覺。嚐到甜頭的劉建民繼續以同種方式多次引誘小芳到其家中發生性關係,並逐漸形成習慣。此後,小芳幾乎天天到劉建民家中吃東西,劉建民每隔四五天與被害人發生一次性關係。

六旬老漢以食物引誘智障女孩發生性關係被公訴後判刑8年

可氣!被當場撞破,僅想道歉了事

2019年某天,劉建民在村裡遇到出門玩耍的小芳並將其領回家,在小芳吃掉一個蘋果後,再次與其發生性關係,被小芳母親當場撞破。因擔心家醜外揚,小芳父母只要求劉建民送小芳去醫院檢查身體。可劉建民竟想道歉了事,拒絕送小芳去體檢,小芳家人忍無可忍便報了警。經煙臺市精神疾病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小芳患“重度精神發育遲滯”,受病情影響,對性侵害的實質性辨認能力和自我防衛能力喪失,評定為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六旬老漢以食物引誘智障女孩發生性關係被公訴後判刑8年

解氣!海陽市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提起公訴

六旬老漢以食物引誘智障女孩發生性關係被公訴後判刑8年

海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劉建民以引誘等手段多次與無性自我防衛能力的人發生兩性關係,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構成強姦罪。2019年5月17日依法對其批准逮捕,8月30日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因有自首情節,當庭認罪,且因生理原因未能完成犯罪行為,系犯罪未遂。最終,劉建民被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檢察官提醒

1.要樹立對周圍人的防範意識,不要把被監護人託付給不熟悉的人看管,尤其是隻有異性和被監護人單獨在一起時。2.要讓被監護人知道任何人以任何身體器官、工具進入自己或者他人身體,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3.如果不幸遭到性侵,監護人切記不能責備,不要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思想,要立即報警,及時到醫院接受檢查、治療,避免延誤時機、喪失證據。同時,詳細瞭解侵害事實,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