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送餐員,勞動關係如何確認?

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網約車司機、代駕司機……在現代都市生活中,人們越來越離不開這些職業。如今,這些在“互聯網+”背景下出現的新興行業正在逐漸走向正規化,其從業群體也在不斷壯大。那麼,這些勞動者的權益應該如何得到保障呢?

近日,市二中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該院近三年來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情況,其中著重提到了新興行業勞動糾紛案件的審理情況。

都是訴請確認勞動關係,判決結果為何不同?

小陳是一家外賣平臺的送餐員。2017年11月,他經人介紹,應聘外賣平臺“騎手”。小陳通過掃描電腦後臺二維碼,用手機下載了該外賣平臺App,通過掃描天津某網絡公司提供的二維碼接單送餐,送一單得5元,按月結算,現金支付。小陳未與天津某網絡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今年年初,小陳與該網絡公司發生糾紛,起訴公司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法官在審理中發現,這家外賣平臺的運營模式是所有訂單彙總到上海某信息公司,然後由其將天津地區所屬的訂單傳給天津某網絡公司,由該公司發給小陳。經仲裁、一審、二審,最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在今年3月,市二中院審結的另外一起要求確認勞動關係的案件中,快遞小哥小李與快遞公司之間並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小李主張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法官在審理中發現,小李的工資並非由被告快遞公司進行發放,同時小李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從屬、管理關係,因此,法院對其訴請未予支持。

一個是外賣送餐員、一個是快遞小哥,都是主張“確認存在勞動關係”,為何得到的結果卻不一樣?

對此,市二中院民一庭庭長劉海東告訴記者,在審理這兩起案件時,法庭按照“是否符合勞動關係的特徵”進行了審理。

在外賣送餐員小陳的案例中,根據證據,員工一方受企業管理,工資由企業發放,同時員工從事的工作系公司安排的工作,所以依法認定了勞動關係。在快遞小哥小李的案例中,由於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關係的相關特徵,所以未予認定勞動關係。

劉海東表示,這兩個案例很好地說明了在“互聯網+”背景下,新興行業如何認定勞動關係。依託於“互聯網+”新型經濟模式,湧現了諸多新型職業,對於各主體之間勞動關係的認定,應結合互聯網企業的平臺運營模式,立足於勞動關係有償性、組織性、從屬性的三大特徵,重點把握從屬性的核心要素,綜合判斷各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

勞動爭議訴訟主體日趨年輕化

在發佈會上,市二中院介紹了近三年來該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基本情況。2016年至2018年,該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081件,其中勞動者10人以上的集體爭議案件9件,審結2063件,結案率為99.14%,涉及總標的額約1.77億元。從近三年的數據來看,案件數量總體呈現逐步遞增態勢。

從勞動爭議訴請來看,往往是“一案多求”,主要集中在確立勞動關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給付、加班費用的認定和給付、福利待遇的實現、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賠償金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等方面。不僅內容多樣,而且時間跨度大,有的勞動者主張的期限甚至長達二三十年。勞動者一方起訴時的期望值較高,與最終裁判結果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

與其他民事案件相比,勞動爭議案件證據多樣,且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發放構成記錄等證據往往由用人單位一方掌握,有的案件中存在當事人拒不提供證據的情形,加大了法院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難度。

從近年來勞動爭議訴訟主體來看,勞動者日趨年輕化。由於受教育程度及法律意識逐漸提高,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除工資待遇之外,一些年輕人在入職後不久,就因工作環境、工作強度、發展前景等與用人單位產生矛盾並提起訴訟。其中,35歲以下的勞動者提起訴訟的案件增長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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