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幹活了卻拿不到工資該怎麼辦?

鈺眀


現在四川仁壽縣鋼鐵鄉幹活發生勞動糾紛不知道找哪個部門了,他們相互卯踢皮球


用戶3664918056903


每個工人師傅都有討要自己血汗錢的權利,但最主要的要搞清楚是包工頭領了錢不給工人發,還是項目部沒錢給包工頭,搞清楚以後,討要的方式也不同的,但是無論任何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項目部都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1、包工頭領了錢不給工人發,這個就是包工頭個人原因佔主要,項目部負有連帶責任,錢全部支付給勞務公司以後,項目部能拿出支付憑證,就是包工頭個人的行為,項目部要監督、督促勞務公司支付工人工資,但是現實情況完全不一樣,項目部一般把錢支付給勞務公司以後,往往不會監督的,一有工人鬧事,還是很被動!政府壓力、工人鬧事,項目部還是要通過勞務公司進行平息糾紛!

2、項目部未支付給勞務公司,這種現象還是很多的,這就要到項目部去討要了,不過現階段政府對工人的工資支付很關注的,項目部在季度或年底會想盡一切辦法支付相應的勞務費,支付額度也是和老闆們商量過的

無論是老闆還是包工頭的原因,出現欠薪現象,第一步還是要找項目部進行討要,無論是多少錢,無論問題升高到多高的層次最終出錢的還是項目部,這一點不會改變

要理性討薪,討薪的路很艱辛,但是不能違法,通過正確的途徑,拿到自己的工資

你要造成惡意討薪現象,對自己不利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先謝謝了


工地上的瑣事


這就牽涉到農民工討薪問題上了,其實現在國家是非常關心農民工薪資問提,解決方法有:

1.協商。

2.調解。

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仲裁。

可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訴訟。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拖欠工資無需起訴,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欣欣生活館


一、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投訴,也可以書面投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三、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提共副本,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複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為一年。由於一些省市未經勞動監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投訴,限期內不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蛙農小天


農民工討薪解決方法經驗彙總如下:

1.在上班前要與工頭講好薪酬及發放時間,最好有文字形式的證據或錄音,錄像。

2.保存或拍攝下考勤表,工裝,工牌。並對你所幹工作驗收交接過程的拍照保存,自己最好作個工作記錄,詳細記錄工作部位、工友人員,上一級驗收人員及結果記錄。

3.對較正規公司的項目有上下班打卡記錄,一定要按時打卡和遵守。

做好了以上有效證據對你討薪有事半功倍之效,這也是目前國內維護自己權益的有效證據。對於如何討薪有及步驟如下方法:

1.按約定時間找工頭髮放工資,如因特殊情況可以延遲必須要分折原因,協商並要確定延遲時間(可控的有效期內)。

2.找你工作熟悉的上一級領導或是承包公司。

3.找你工作承包公司的所服務的單位(甲方)。

4.如果1 ~3找了無果,則代上你的有效證據到你工作區域的勞動監察部門,他們會出面給你面解決。

友好提示:最好是與你一同勞動又一同欠薪的工友一起商量行動,其效果較佳。如一人遇此情況就一定要保存有效證據。


歲月見證159332286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你與小老闆之間成立勞務合同關係。 2、勞務關係,合法有效,應當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你們都應當按照《合同法》第60條規定誠實信用的履行相應義務;小老闆拖欠你勞動報酬的行為,顯然屬於違約行為; 3、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同時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4、本案中即使公司已經將所有的工程款與小老闆結清,但只要你們小老闆是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並且沒給你們發工資的,你們可以直接去找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公司索要工資。或者將他們列為共同被告。 5、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你可以要求老闆繼續履行合同,支付你的工資; 6、若小老闆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可以直接起訴小老闆要求支付工錢,若包工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你可以將小老闆和具備用工主體的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待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行動建議
1、如果小老闆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可以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方公司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2、如果可以,給小老闆打電話做個錄音,證明對方不支付你們勞動報酬的事實;並要求小老闆按約定支付你報酬; 3、你可以找當地的建委,建委有個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內部簡稱請欠辦), 目前在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之前都會要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去清欠辦辦理相關手續,承諾在建設過程中決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尤其是從去年開始向新辦理這一手續的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徵收數額較大的保障金,進一步完善了專項保障制度。讓他們幫你回拖欠的工資。 4、目前很多電視臺都設有熱線幫助群眾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及幫助群眾調解各種糾紛。農民工討要工資也可以撥打電視臺熱線電話,很多電視臺都會給予幫助,效果也不錯。 5、如果你把上述兩點同時用效果會更好。 6、先與小老闆和公司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用上面方法,還不行的行的話,訴訟解決,若包工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你們可以將包工頭和具備用工主體的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待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七、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 4、《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5、《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十一、企業因被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應優先用於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6、《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溫暖的陽光總在風雨後


一、 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

3、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並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 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口頭投訴,也可以書面投訴,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材料。三、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都可以最後得到解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和按被申請人人數提共副本,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複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驗。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適用特殊時效,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為一年。由於一些省市未經勞動監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賠償金,建議先向勞動監察投訴,限期內不支付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佑媽寶貝Boy


民工朋友打工時首先要與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這樣才能很好保障自身利益,萬一發生工薪糾紛。可以作為直接證據。打工時千萬要多留個心眼兒,注意保留所在工地打工的證據。打工用人單位會給你發放工作證、出入證等身份證件,發放工資時包工頭會有計工表、結算表、預算表、工資表等,這些證據一般有用人單位加蓋的公章或相關負責人的簽名,你最好保留原件,如果沒有原件的話,也要複印一份。以備萬一不時之需。

現在需要使用民工的企業,基本上都會在勞動部門備案,繳納了一定的保證金。如果發生欠薪現象,勞動局一旦核實,會動用保證金先行支付民工工資。所以現在欠薪現象非常少了。






王三愣放牛


在我所知到的看到的民工都遇到過相對的問題。那麼在遇到民工幹活了,拿不到工資該怎麼辦呢??

個人認為,首先呢在沒有跟老闆或者工頭討好工資如何發放的前提下不要盲目去幹。以免造成現在的這種局面發生。

其次,在跟熟人或者包工頭在不認識的情況下最好籤好如何發放工資的勞動合同。

像出現現在的這種情況,也是很難處理的。找勞動局由於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局也是沒有辦法幫忙追回。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那就只能吸取教訓,接著努力催工資了。下回在幹活的時候就要清醒一點別再犯同等錯誤了。

所以說,在以後不管去哪幹活的農民工,一定要時刻注意在開工前必須談好工資發放問題或者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再進行開工的話。就不會造成現在得局面發生了。


石鄉大偉


可以找勞動監察部門,他們有義務依法為農民工收集討薪證據,幫農民工維權。

當然,為了加快討薪速度,方便勞動監察部門執法,農民工朋友在打工時千萬要多留個心眼兒,想方設法蒐集能夠證明你的確在所在工地打工的證據。比如說,你在打工時,用人單位會給你發放工作證、出入證等身份證件,發放工資時包工頭會有計工表、結算表、預算表、工資表等,這些證據一般有用人單位加蓋的公章或相關負責人的簽名,你最好保留原件,如果沒有原件的話,也要設法複印一份。

拓展資料: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繫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各國勞動法的表現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勞動就業法,勞動合同法,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與衛生的程,女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險制度,職工培訓制度,工會和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制度,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以及對執行勞動法的監督和檢査制度等。

勞動法最早屬於民法的範圍,十九世紀以來,隨著工業革命的發展,勞動法在各國的法律體系中日益佔有重要的地位,並逐漸脫離民法而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1802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世界上第一部勞動法——《學徒健康與道德法》,禁止紡織廠使用9歲以下的學徒,並規定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同時禁止做夜班。十月革命後,1918年蘇維聲政府頒佈了世界上第一部社會主義勞動法典,並於1922年頒佈了新的《蘇維埃勞動法典》。

早在1931年11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蘇維埃工農兵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就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合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條例》等一系列勞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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