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差點夭折的強-5攻擊機

【每點新防務(919期)·10月22日】:米格-19在剛進入中國不久,國家就決定由沈飛開始進行仿製生產,這就是1953年開始的“東風102”項目,也就是後來著名的殲-6。但由於當時我國還沒有專職地對地攻擊機,所以這也催生了我國從1958年就開展了對“強-5”攻擊機的研製工作。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雖然當年強-5的研製也不是“從零開始”,有了我國成功仿製殲-6的經驗後,繼續從米格-19和殲-6上進行改進似乎是一個好選擇。可是由於當時對這款強擊機的預定戰術指標制定的過高,導致強-5的整個研發時間被大幅延長到了1969年才投產服役,期間甚至一度瀕臨“下馬”的夭折命運!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經過技術參數調整後的強-5,雖然得以順利量產服役,但由於其設定為超音速攻擊機,但又要執行較多的“近距離空中對地支援”任務,要求具有較好的低空性能和足夠的火力配置。所以量產後的強-5基本戰術參數為:最大平飛時速1210公里,在11公里的高度可達到1.112馬赫,實用升限15400米,航程1630公里,攔截半徑250公里,著陸滑跑距離1000米。它的載彈量為1.5噸。1972年,強五甲型機還曾成功進行投放氫彈試驗。

強-5甲:改裝後成為我國氫彈空投平臺

強-5在量產前,曾經由4名空軍飛行員進行了長時間試飛。這些飛行員在飛強-5之前,先飛了進口的米格-19和具有對地攻擊能力的米格-19,然後才飛的強-5。其中楊國祥在飛了200多個架次強-5後,發現了強-5很多問題,其中就有因液壓過低時,會導致其在達到時速330公里後,收起起落架出現困難。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但由於當時蘇聯已經全面中斷對我國的援助,並且又處於大革命期間,強-5項目遭遇了嚴重干擾,但最終拖延到1969年時,強-5終於通過了所有測試,並在當年12月宣佈了定型。但是在定型之前,就有核工業部人員向試飛院詢問過,強-5是否有攜帶“大型炸彈”的能力?比如氫彈。並且在之後總理詢問空軍是否有攜帶氫彈的飛機時,空軍也推薦了強-5。

於是,使用強-5擔任氫彈的投放平臺,就這麼定下來了!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但由於強-5機體較小,內置彈倉根本放不下彈徑很粗、重量為1噸的氫彈。所以由強-5攜帶氫彈的最終方案,放棄了原來構想的“內置”模式,變為採用外掛模式。也就是在強-5機腹下的內凹空間裡,安放兩個掛鉤來外掛氫彈彈體,並加裝了一個“彈出”裝置,用於投放氫彈時將彈體彈離,使其不會與飛機碰撞。這是改裝後的氫彈投放平臺——強-5甲。

制定強-5投放氫彈戰術動作

楊國祥被選中作為執行強-5甲投放氫彈試驗的飛行員。由於不是執行“地毯式轟炸”,而是要將氫彈投放到一個準確的目標點附近,所以強-5甲需要採用一個“向上甩投”的方式進行氫彈投放。而在考慮到當時的雷達探測性能後,我們發現當飛機以是以300米的高度時速900公里接近目標時,雷達探測效能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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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就制定了強-5甲以45度角爬升,到了1200米的高度後,就開始投彈。由於是採用“向上甩投”的方式,氫彈與飛機分離後,還會繼續上升到3000米高度,之後才下墜到目標上空爆炸。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當然,在執行實彈投放前,楊國祥駕駛強-5甲進行了大概200次模擬投放試驗。模擬彈採用鋼筋水泥仿製了氫彈的重量與尺寸,供楊國祥反覆投放練習。氫彈的目標靶是直徑200米的圓,楊國祥可以做到10次中有1次能將模擬彈投放到圓心50米範圍內。這樣一來飛機和飛行員方面就算做好了準備。

強-5甲投放氫彈遭遇3次失敗

1970年12月30日,楊國祥駕駛強-5甲在臨近中午時順利起飛,攜帶者一枚外掛在機腹下、由3道機械鎖固定的氫彈奔赴300公里外的羅布泊“零號”地點進行我國首枚空投氫彈試驗。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楊國祥駕駛的強-5甲在飛行途中一直很順利,巨大的外掛氫彈沒有對飛行造成不利影響。於是楊國祥一直按照預定計劃,以時速900公里飛行,飛行高度300米。直到距離目標12公里時,楊國祥開始45度角爬升,並在到達高度1200米後,執行了投彈操作,以便氫彈被“甩投”到目標靶附近。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可此時“意外”出現了:在楊國祥執行投彈操作後,掛載機腹的氫彈並沒有被機械鎖釦彈離飛機,依舊在被牢牢固定在機腹掛架上!由於此時已經飛離了目標上空,於是,楊國祥駕駛飛機盤旋後再次對準目標,準備進行第二次投彈。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第一次投放失敗後,楊國祥並不太緊張,畢竟像這種實驗都有應急方案的。第一次解鎖失敗後,楊國祥立即想到這種用於固定氫彈與掛架的機械裝置,一共有三個獨立備份,一個失效後,還有兩個可以執行相同的解鎖、彈出氫彈操作。但在接下來的第二次、第三次投放嘗試中,這三組獨立機械裝置全部失靈!

強-5甲被迫攜帶已解開4到保險的氫彈返航

此時,楊國祥面臨的不僅僅是我國第一次空投氫彈試驗的失敗,而且還有機內燃油不足的告警!當然,面對這種情況先期遠也是有的。此時在面對投彈失敗後,飛行員有三種選擇:飛行員跳傘讓飛機帶彈墜毀在羅布泊試驗場沙漠中;飛行員帶彈迫降在羅布泊附近戈壁上;最後才是選擇帶彈返航。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其實就“核安全”的最高標準來說,第一種方案既保護了寶貴的飛行員,又能將危害侷限在最小的範圍內,應該是當時的首選。但楊國祥在當時卻想到了我國花費巨大人力、物力研製的氫彈,如果就這樣被他“報銷”在戈壁中,就難以下定決心。於是,他最終決定帶彈返航!保住這枚舉國之力製造的氫彈。

雖然當時楊國祥的這種選擇,為後方基地上萬科研和工程人員製造了極大的風險,但是也恰恰因為他的這個舉動,是我國避免了巨大的損失、並查找到了投彈失敗的最終原因。就此而言,楊國祥的“帶彈返航”舉動,也不能一概而論是“莽撞”!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後方基地當時接到楊國祥要帶投放失敗的氫彈返航時,就緊急將所有人員撤離到了地下防護所內。因為沒人肯定返航帶回來的氫彈會不會爆炸:氫彈爆炸要解鎖五道保險。當氫彈掛到飛機上的時候,第一道保險解鎖。飛機起飛15分鐘後,第二道保險解鎖。當飛機到達目標區域時,第三道保險解鎖。當飛行員決定投彈時,第四道保險解鎖。第五道保險也就是最後一道保險在彈投下後60秒自動解鎖,然後氫彈立即爆炸。

也就是說,楊國祥此時帶回來的氫彈,已經解開了4道保險,最後一道保險是否能經受住飛機降落的衝擊,或者降落時氫彈碰觸地面的摩擦,都是未知。而最終當時楊國祥帶彈順利降落機場停穩後,氫彈距離地面只有10釐米!

強-5帶彈返航:譭譽參半

後來,氫彈投放裝置被送到北京檢測。最終原因讓人很無奈:因為這個機械解鎖掛鉤的裝置,因為保管人員的“細心”,將其一直保存在一個“溫室”內。當然,這並不是標準流程所要求的的,但因為保管人員的這種“細心”,導致該裝置在高空遭遇冷空氣後發生了形變,最終導致氫彈無法脫離掛架,試驗最終失敗!

強-5攻擊機最亮眼一次任務:攜帶解鎖後投放失敗的氫彈安全返航

雖然當時試驗基地的人員對於楊國祥這樣不顧上萬人安危,攜帶已經解開4道保險的氫彈返航充滿了不滿。但是現在來看,也正是因為其保存了完整的故障狀態,才可以讓技術人員快速分析出故障原因,並迅速將之解決。沒有耽誤接下來的1972年第二次空投氫彈的試驗。

否則如果當時選擇跳傘墜機的方案,光殘骸收集、拼湊、調查、解決等步驟,就將耗費很長時間,根本無法趕上1年多後的第二次空投試驗。這樣來說,楊國祥的選擇還是正確的。畢竟,我們只能站在當下對前人的選擇進行評論,而無法身處哪個危急時刻來權衡最佳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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