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市民全城“找媽”,竟因找到老爸初婚妻子才能繼承房

自己竟是父親再婚生下的孩子,而且此事還是公證員告知的!

广州一市民全城“找妈”,竟因找到老爸初婚妻子才能继承房

房產糾紛,現在變得越來越常見,而再婚遇上房產糾紛,事情可能更復雜。

張先生的母親去世得比較早;父親是離休幹部,他用自己的錢在廣州市淘金路購買了一套大房子。

後來,父親離世,其生前也沒對房產的繼承問題訂過任何遺囑,家裡現在只剩自己和妹妹兩人。

广州一市民全城“找妈”,竟因找到老爸初婚妻子才能继承房

<figcaption>父輩的房屋繼承問題,有時牽涉面會比較廣/<figcaption>

最近,張先生因資金週轉問題,打算賣掉父親的房子為自己解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辦理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過戶手續。因此,張先生和妹妹首先來到公證處。

公證員表示,首先,要依法確定房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由於張先生父母已雙雙辭世,因此要先查詢其父親的檔案,經調查,公證員發現張先生的父親曾有兩段婚姻,張先生是父親離婚後和自己母親再婚生下的孩子。

張先生和妹妹對這個突如其來的消息十分震驚,畢竟,兄妹倆從未聽父母親提過父親再婚的事情。

公證員告知,現在暫時無法為張先生兄妹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手續,因為要落實其父親的首段婚姻裡是否有孩子,才能確認張先生與妹妹的繼承份額。

然而,時過境遷。在檔案資料不全的情況下,張先生始終找不到父親前妻的任何資料,其有可能的子女情況更加無法知曉。這個“找媽”難度也太高了吧!

無奈之下,他們只好諮詢律師請他們幫忙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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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caption>漫畫/陳春鳴/<figcaption>

律師說法:

生前親友證言,也能輔助解決問題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陳瑞蓮律師表示,根據《公證法》第2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予以證明的活動。

張先生兄妹二人,他們可以去找父親的同事和親戚,證明父親的首段婚姻存續時間短,父親與前妻沒有生育的證言,同時在公證處進行公證,並記錄在案。

後來,在律師的幫助下,張先生兄妹二人帶著相關資料再次來到公證處,並出具承諾如果日後財產發生爭議,他們將保證無條件配合重新分配,並立下自願承擔公證處因侵權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擔保書。最終,公證處做出繼承公證,張先生兄妹依法把父親的房子歸到兩人名下。

來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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