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成脫罪利器?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強調:我未滿14歲

昨晚,大連公安發佈警情通報,20日19時許,於沙河口區發生的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0歲女孩一案,由於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週歲,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已對蔡某某依法收容教養。案件發生3天后,最高法發佈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顯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連續9年下降。

官方數據,確實可信。但案件數量下降了,犯罪形勢就樂觀了嗎?大人通過自己的眼睛,很多時候只能看到孩童的天真,另一面,他們卻可能向這個世界展示人性最不堪入目的樣子。

 未成年成脫罪利器?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強調:我未滿14歲

那位死去的10歲女孩,屍體在離家100多米的灌木叢中被發現,身中7刀,褲子被脫到一半,疑似遭遇性侵,反抗被害。女孩家屬發現屍體時,蔡某某還混在圍觀人群中,嘴裡嘟囔:"真死了啊"。後《新京報》報道,至少有3名住在加害人蔡某某附近的女士反映,曾遭到蔡某某不同程度的尾隨和騷擾,但未產生實際傷害。

體重接近140斤,身高170以上的蔡某某,體型已與成年人無異。一方面對女性的生理衝動無法自制,另一方面對生命的脆弱沒有合理認識。因為缺乏管束,和身心發展的極度不平衡,讓他最終走上了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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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12歲男孩吳某康持刀殺害親生母親。作案後,這位12歲的小朋友藏起作案工具,對外謊稱母親外出,被發現了,還淡定地說母親是自殺。案件告破,他指認現場時在樓下露出笑容。僅有12歲,卻因恨將生身母親殺害,還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隱瞞。

近些年,隨著媒體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未成年惡性犯罪被公諸於世,不止在中國,這已經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在日本,一名14歲男孩殺害另一12歲男孩,案發後因未成年免於死刑。兇手將犯罪過程寫成書,出版後賺取版稅。在美國,一家託兒所內,一名10歲女孩因嫌吵鬧,將6個月大的嬰兒摔在地上,不停地踩嬰兒的頭部,導致嬰兒死亡。嬰兒父親表示,在他眼裡對方不是10歲女孩,而是殺人兇手。

類似案例,遍佈全球。是什麼讓純真的童心變成了扭曲的殺心?

 未成年成脫罪利器?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強調:我未滿14歲

1995年,犯罪學家迪魯里奧將未成年犯罪者形容為人類社會的"超級掠食者",他說:"這些孩子對人命毫無敬意,對未來毫無概念,他們是石頭般冷酷的掠食者","不以被捕為恥,也不以入獄為苦","只要他們年輕有精力,就會'自然'地謀殺、強姦、搶劫、襲擊、盜竊、交易毒品,並且樂在其中"。

當然,這也許不是孩子一個人的錯,哪怕荀子說過:"人性本惡",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的缺失,成了這些無知孩童釋放胸中惡意的幫兇。

在中國,對孩子的教育是一個成百上千年,一直爭議不斷的話題。近幾十年的中國式教育,存在幾個極端,一是極度溺愛,"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二是自由放養,父母工作一忙起來,給孩子點錢,就什麼都顧不上管;三是極度打壓,"黃金棍下出好人"。

前兩種,孩子小時候玩弄小貓小狗的生命,沒有被懲罰,大了就可能威脅人命;小時候偷雞摸狗,家長敷衍了事,長大了就可能貪汙腐敗。最後一種,更有可能激起孩子的逆反。中國人常說,三歲看老,這位13歲的蔡某某,逃脫懲罰長大之後,會是什麼樣?

學校不會幫家長教育孩子怎麼做人,他們會和學生說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只限於試卷上的知識。社會?如今這個開放而自由,能隨時隨地從任何地方接收任何信息的社會,缺少了信息過濾和家長的指引,不加分辨全盤接收信息的孩子們,受到的負面影響還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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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些是太大的話題,具體到這個案件,最值得討論的是:年齡是否成了犯罪者的"免死金牌"?"你跟他計較幹什麼,他還是個孩子啊",類似的話經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可當未成年人觸犯法律後,父母還因為其"要上學"、"年紀小"來開脫,這些家長,你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戈爾丁曾說:"一個孩子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出,併產生巨大的破壞力。"成年人在被法律法規約束的情況下,仍有人不斷走上犯罪的道路,孩子在成長道路上,面對的誘惑就比成年人少嗎?

大連公安公佈警情通報之後,不少意見領袖開始在網上呼籲降低未成年人的定罪年齡。很快,案件披露出的另一個細節更讓人出離憤怒。案發後,蔡某某在自己的班級聊天群裡強調他未滿14歲,用意可想而知。顯而易見,蔡某某是懂"法"的。

 未成年成脫罪利器?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強調:我未滿14歲

對於未成年犯罪,從預防、懲罰,到後期的心理干預,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殺害母親的12歲小吳,因未到年齡,被抓捕4天后即被釋放,後被送到長沙一家機構接受管束。記者走訪卻發現,長沙市唯一的工讀學校未接收小吳,未成年管教所對此也毫不知情。

據瞭解,自從2013年勞教制度廢止之後,未成年人犯罪後的收容教養處於尷尬的境地。全國各地的工讀學校被大幅裁減,剩餘的少部分接收權限也受限,涉嫌惡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如果當地沒有合適的工讀學校,又不能依法進入少管所,他們將去往何方,沒人知道。

而這次的蔡某某,又會被送到哪裡收容教養呢?收容教養之後,又能改變什麼呢?

參考鏈接:

1.光明網:《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連續9年下降》http://legal.gmw.cn/2019-10/23/content_33258913.htm

2.新京報:《大連小學生被殺案嫌疑人未滿14歲,多名女子稱曾遭尾隨》https://author.baidu.com/dynamic?action=dynamic&context=%7B%22nid%22%3A%22dt_4839603793153812710%22%2C%22feed_id%22%3A%224839603793153812710%22%2C%22ugc%22%3A1%7D

3.央視網新聞:《涉嫌殺母的12歲少年去哪了?湖南未管所:不知情》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7870249893185110&wfr=spider&for=pc

4.澎湃新聞:《大連被害女孩父親:案發後加害人在班級群強調自己未滿14歲》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351002454431264412205147&u=1880922220&m=4431273512678757&cu=16698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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