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及退出階段的風險及管控措施有哪些?

張慧


風險準備金制度

  由P2P網上貸款平臺拿出自有資金,並根據交易金額的增長而持續計提。這種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有點類似銀行的不良貸款撥備,旨在出現投資項目違約後對P2P網上貸款投資人進行一定救濟。

這種模式的核心是壞賬率要能夠被準備金所覆蓋。

  傳統的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模式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資金的透明度,二是墊付的及時性。 資金無法隨時查詢,P2P網上貸款投資人無法及時查到資金變動;墊付週期往往是一個月或更長,P2P網上貸款投資人的資金安全得不到及時保障。

  雖然建立風險準備金的初衷是為了幫助P2P網上貸款投資人和P2P網上貸款平臺本身規避P2P網上貸款投資風險,但是這種模式也不免存在一些問題。 一方面,一些P2P網上貸款平臺所採用的“風險準備金模式”, P2P網上貸款平臺資金和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並沒有實現分離,很容易出現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被挪用的現象。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P2P網上貸款平臺風險準備金的提取比例在3%左右,P2P網上貸款的民間借貸屬性並沒有變,其壞賬率在5%以上,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很難覆蓋全部的壞賬損失。

  因此,P2P網上貸款投資人需要對P2P網上貸款平臺的風險準備金制度作如下的審視:第一是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使用規則,一定要對發放條件、償付比例和償付上限做明確的瞭解;第二是P2P網上貸款風險準備金的管理,是否由第三方進行監管並接受權威機構審計,以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保險公司合作

  在目前P2P網上貸款風險頻發的當下,真正願意為整個P2P網上貸款平臺承保的保險公司少之又少,而保險公司所願意採取的承保方式多是或就單獨某一個項目簽訂貸款保證保險,對本息還款進行保障;或是由融資企業購買相關的信用保險來進行發生應收賬款損失時的賠償。

甚至有的P2P網上貸款平臺會將對借款人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障宣傳成為保障的一種,而事實上這僅僅是對於人身身故的保障,完全沒有跟網絡貸款中的資金損失責任沾邊。

  另外,P2P網上貸款、P2P網上貸款投資人、P2P網上貸款借款人三方風險由誰承擔、怎麼定價,能獲取多少保費、保費能否覆蓋風險都需要就個別公司就構建精算模型。

  據悉,貸款保險門檻很高,對P2P網上貸款平臺本身要求至少運營兩年,並且要有完整的風控團隊,P2P網上貸款後臺數據要求能夠和保險公司對接。光是這幾點,就篩掉了大部分的P2P網上貸款平臺。

對P2P網上貸款投資人來說,和保險合作與否不重要。但至少選擇成立一年以上且有一個相對有資歷的風控團隊的P2P網上貸款平臺,同時其股東的背景最好是實力比較強的,有一定國企背景更好。

  第三方資金託管

  引入商業銀行等機構,對P2P網上貸款平臺的風險準備資金乃至全部借貸資金進行託管。

託管之後,P2P網上貸款平臺不得直接經手歸集客戶資金,也無權擅自動用在第三方託管的資金,從而減少P2P網上貸款平臺創辦人卷錢跑路的可能。而這些都將可能增加P2P網上貸款的成本,降低P2P網上貸款投資人收益,但這是必須付出的學費。

  關於P2P網上貸款監管,首先要有一個對P2P網上貸款投資人資金承擔責任方,每一筆資金的出借,都要有一個責任人為此負責,但這個責任人還不能是P2P網上貸款平臺,因為銀監會明確規定不允許P2P網上貸款平臺作為擔保方。

行業人員表示,現階段P2P網上貸款平臺要想讓客戶的資金得到保障,無非就是引進第三方擔保公司來進行擔保,並且為P2P網上貸款投資人的資金用途進行全方位的監管,滿標下達《付款指令》、借款人收到全款出具《放款確認函》,為此承擔法律責任,這樣P2P網上貸款平臺才能儘可能的做到資金透明和資金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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