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城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樹國!貪汙受賄細節被披露

受賄罪

2004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或者索要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4489041元,用於李某甲個人及家庭支出,併為他人謀取利益。

1、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8次收受或索要解某甲現金共計人民幣195萬元及奧迪Q7汽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006621元),以上價值共計人民幣2956621元,併為解某甲及所在公司安徽**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醫藥有限公司謀取利益。

2、2017年1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4次收受或索要徐某甲現金人民幣100萬元、美元1萬元(摺合人民幣67000元)、腹膜透析機一臺(價值人民幣45420元)、相機一臺(價值人民幣6萬元),以上價值共計人民幣1172420元,併為其謀取利益。

3、2012年1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0次收受莊某某現金,共計人民幣10萬元,併為莊某某及所在公司諸城市**有限公司謀取利益,

4、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理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5次收受宮某甲、宮某乙現金,共計人民幣14萬元,併為宮某甲及所在公司山東**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謀取利益。

5、2004年9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2次收受諸城市**醫院工作人員李某丙(另案處理)現金,共計人民幣12萬元,為其謀取利益。

貪汙罪

2011年10月,被告人李某甲在擔任諸城市**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安排時任諸城市**醫院黨辦、院辦主任李某丙(另案處理)通過虛開發票的方式,騙取諸城市**醫院現金人民幣10萬元,用於李某甲個人及家庭支出。

半島·諸城新聞<bdzcxw>情繫諸城心懷半島新聞熱線:6110611 投稿郵箱:bdzcxw@163.com✍自古評論出人才,期待你的神評論!/<bdzcxw>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