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停在小區內 天窗被砸了個洞

最近,家住達城南外龍座雅苑小區的張女士遇到一件煩心事,自己的愛車停放在小區停車位,沒想到天降橫禍,車輛頂部天窗玻璃被砸碎了,讓張女士的心情十分糟糕。

汽車停在小區內 天窗被砸了個洞

前幾天,張女士將自己的愛車停放在小區露天停車位,並向小區保安繳納了5元停車費便離開了。可是一天後,她接到小區保安打來的電話,告訴她說車子天窗被砸了。

“我當時很吃驚。”張女士表示,到達現場後發現,自己的愛車天窗玻璃損毀嚴重,破了一個洞,玻璃到處都是,她感到既氣憤又鬱悶,車停得好好的,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她同時發現車輛旁邊有個瓷磚,但是不知道罪魁禍首是瓷磚還是人為。

張女士第一時間找到小區保安詢問情況,小區保安讓她找小區物業,誰料,她向小區物業討要說法時,卻碰了一鼻子灰。

“他叫我去報保險,他說他們收的費是衛生費,不是停車費。”對於小區物業的回答,張女士並不贊同。她認為,既然車輛停在劃定的停車位上,並且收取了5元停車費,就應保證車輛停放安全。

那麼,針對此事,責任該誰負?小區物業方又是什麼態度呢?記者來到了負責小區物業服務的睿邦物業服務中心。

“我們早上來就調了他們的監控,業主說半夜的時候就聽到‘嘭’的一聲,業主還說是不是車胎爆了,當時保安去看還沒有發現,第二天看到了就給業主打的電話。”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經過查看發現,車窗玻璃被砸碎並非人為,而是外牆瓷磚掉落造成的。

那麼,就張女士提出的物業方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的問題,工作人員回答說,外牆瓷磚脫落,只能協助調查,監控顯示不是人為的,也到處貼了這個地方不能停車的通告,停車線是以前開發商劃的,明示了牆瓷磚脫落,停車後果自負,收這個費用是物業百分之六,業主百分之四。

同時,物業方表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建議車主走法律途徑解決。

那麼,車窗玻璃被砸,物業方到底該不該承擔責任呢?針對此事,記者也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車主可以以車主與物業服務公司建立的事實有償保管合同關係主張其權利。交了費用了形成了管理關係,物管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還可以找建築物的所有人、管理者和使用人,對方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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