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太麻煩,“吊銷”是捷徑?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和企業申請註銷登記是市場主體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兩者均導致企業法人資格的消亡。部分經營者對“吊銷”和“註銷”在認識上存在一定誤區,認為“註銷”要清算,要花錢公告,還要跑有關單位,不如被工商部門把營業執照吊銷了省時省力,少數企業甚至把“吊銷”作為一種“解脫”,因此有些企業在退出市場時採取故意不參加年檢等方法,等著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而這種行為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註銷”太麻煩,“吊銷”是捷徑?



吊銷

概念

當該企業或者商鋪不符合營業條件時,比如衛生條件不達標,不按時交納稅收等,工商部門有權利取消該商鋪的營業執照,即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就不能正常營業,如果繼續營業,則是違法行為。

常見原因

虛假註冊

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

逃避年檢

濫用執照

非法經營

註銷

概念

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註銷,

常見原因

股東或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

公司依法宣告破產;

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且不續;

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強制解散;

公司吊銷或撤銷後轉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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