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寵愛的太監吳良輔為何在順治死後被處死,和佟妃有關係嗎?

猴格大人


順治皇帝死後,吳良輔被處死。

內監吳良輔,交通內外官員,作弊納賄,罪責難逃,研審情真。

上面的話是順治皇帝發給吏部的諭旨,可見雖然順治皇帝寵幸吳良輔這個太監,但是順治也是很清楚這個人是有問題。並且在順治15年,吳良輔也被牽扯到作弊案子中,牽扯到大學士陳之遴、巡視中城御史王秉乾、都督同知王之綱等人中去了。吳良輔收了很多賄賂,宦官干政、勾結外官那是死罪,但是順治皇帝卻捨不得殺他,還給他安排好了出路,讓他去出家保命。

不過順治皇帝去世才幾天,吳良輔就被處死了,登基的康熙才幾歲,處死吳良輔應該是孝莊太后的意思。孝莊太后輔佐了順治、康熙兩代君王,為人謹慎,處死吳良輔自然是有道理的。

野史中,吳良輔和佟妃有染。

在野史中,康熙處死吳良輔時因為這個小太監和自己的生母佟妃有染,在《少年天子》中還有這樣的一幕,那就是康熙還是三阿哥玄燁的時候,曾經親眼看見吳良輔和自己的母親有染。

佟妃為何要投靠一個小太監了?

那是因為順治皇帝寵愛董鄂妃,佟妃投靠順治看重的太監吳良輔是給自己找靠山。其實這件事情想想就很荒唐,順治皇帝再怎麼看重吳良輔,也不會容忍他給自己戴綠帽子吧,吳良輔也不會傻到去和皇帝的女人有染,要是兩個人真的有染,順治皇帝早就除掉他了。

正史中,吳良輔被孝莊太后處死。

順治皇帝去世後沒幾天,吳良輔的確被處死了,有四大罪狀:干預朝政、結黨營私、勾結外官、禍亂朝綱。這四條罪狀條條都是死罪,至於是何人處死的?才幾歲的康熙不可能,還是孝莊太后的主意了,孝莊太后以前之所以沒有和吳良輔翻臉,那是因為她和順治皇帝關係本來就不好,這件事情被暫緩了。

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是宦官干政,吳良輔還建了十三衙門,那又把宦官的權力提高了,孝莊怎麼會容忍宦官干政破壞超綱了。孝莊殺掉吳良輔其實也是殺雞給猴看,警告其他太監得安分點,縱觀清朝歷史,還真沒有幾個宦官干政的,可以說,孝莊這件事情還是幹得是很漂亮的。

吳良輔被處死是最有應得。

很多人說吳良輔很精明,能夠得到順治皇帝的信任,可是我卻覺得他挺傻的,作為一個太監,侍奉好自己的主子,一生安穩就不錯了,也沒有子嗣,貪汙錢財有什麼用了?李蓮英就比他精明多了。吳良輔干政,掌控新建立的十三衙門,更是把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位輔政大臣都得罪了,孝莊太后就更不用說了,只是順治皇帝保護著吳良輔,暫緩動他而已。

可以說,順治皇帝一死,失去了保護傘的吳良輔是必死無疑,也是罪有應得了。


湘西小木魚


清宮戲《少年天子》中有這樣一幕場景:順治寵信的太監頭子吳良輔一直和失寵的康熙生母佟妃“對食”,他權勢薰天,竟把順治佟妃攬入懷中極盡猥瑣,被裝睡的三阿哥玄燁瞧見,成為宮闈醜聞。康熙登基,立馬處死吳良輔。歷史真像電視劇說的那樣嗎?



清宮戲《少年天子》吳良輔劇照

吳良輔為人精明,很有眼色,順治皇帝一個眼神或細小動作,他就知道什麼意思,加上他對順治忠心耿耿,因此深得皇帝寵信。順治親政後逐步從輔政大臣手中收回權力,仿照明制設立十三衙門,他雖然承諾:“衙門雖設,悉屬滿洲近臣掌管,事權不在寺人。”(見《清世祖實錄》卷七十七)但實際執行時,他卻用吳良輔等太監控制內務府,剝奪了一直由兩黃旗大臣兼管內廷、後宮事務大權。順治帝這麼做,就是因為索尼、鰲拜、遏必隆等輔政大臣唯孝莊太后馬首是瞻,並不完全聽命於皇帝,對他自由、獨立行使皇權是一種阻礙。孝莊太后和順治帝母子之間的權力鬥爭隨處可見,連后妃都牽扯其中:孝莊堅持滿蒙聯姻,既使蒙古族的博爾濟吉特皇后不生育,她也不允許順治廢后。順治帝則對著幹,先寵愛鑲黃旗佟妃,後專寵正白旗董鄂妃一人,對皇后則乾脆無視。董鄂妃生下四阿哥後,順治帝立即宣稱:“朕第一子生”,派重臣告祭天壇、地壇、太廟、社稷,擺明了要立四阿哥為太子的立場。(見《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下冊)

蒙古族皇后不生育,孝莊太后急也沒用。為了對抗寵冠後宮的董鄂妃,孝莊太后採取“曲線救國”策略,扶持佟妃母子,順治帝因此越來越討厭佟妃母子。但是佟妃有孝莊太后撐腰,順治對皇后和佟妃也是無可奈何。由此可見,所謂吳良輔與佟妃“對食”、猥瑣佟妃、終因此事被殺,不過是虛構的故事。在孝莊太后眼皮底下,吳良輔和佟妃怎敢穢亂宮禁?退一萬步講,既使孝莊太后不理,順治帝再怎麼寵信吳良輔,又豈能接受太監給他戴的綠帽?

1655年順治帝下旨:太監不得擅自出宮,不得干政,不得結交外官,並製成鐵牌立於後宮,成為不可違背的祖訓。但吳良輔卻能代替索尼掌管內務府幹預朝政,1658年他與大學士陳之璘等大臣結交之事曝光,一樁樁、一件件都是死罪。既使吳良輔因順治包庇免受懲罰,難道他就不擔心萬一哪天皇帝變卦或者孝莊太后治他死罪?由此可見,一貫精明的吳良輔敢於屢犯祖制,離不開皇帝的支持,有皇帝撐腰,他當然是有恃無恐了。順治帝一死吳良輔即被處決,可見他是太后與皇帝爭權的犧牲品,孝莊的棋子是以輔政大臣為核心的文武百官,順治的棋子則是以吳良輔為首的太監團伙!

1661年順治去世前,他怕吳良輔被朝廷處決,讓他到憫忠寺出家,但是吳良輔仍未逃過這一劫。順治死後第3天,朝廷就公佈了他四大罪狀:干預朝政、結黨營私、勾結外官、禍亂朝綱,說他“陰險狡詐,巧售其奸,熒惑欺矇。變易祖宗舊制,倡立十三衙門名色。廣招黨類,恣意妄行,錢糧藉端濫費,以遂侵牟。權勢震於中外,以竊威福。恣肆貪婪,相濟為惡。假竊威權,要挾專擅,內外各衙門事務,任意把持。廣興營造,糜冒錢糧,以致民力告匱,兵餉不敷。”(見《清聖祖實錄》卷一)

(除緋聞之外再編不出花樣的清宮戲)

順治死後第12天,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位輔政大臣就以皇帝名義發出第一道誅殺令,處決了他們的頭號政敵吳良輔,撤銷了十三衙門、內閣及翰林院,把順治帝、吳良輔拿走的權力又奪了回來。

佟妃因兒子玄燁繼位,與順治皇后一道被尊為太后,但因長期體弱多病,23歲即病亡,根本不是坊間謠傳的與吳良輔有私情而被康熙秘密弄死。大家別被清宮戲毒害了,這類電視劇除了所處朝代和皇帝名號是真的,其他統統都是假的。


忍者評史


歷史上的佟妃就是康熙皇帝的生母孝康章皇后,這個問題應該是受了不少影視作品的影響,因為在一些文學作品與電視作品中,幾乎都會多少有一些太監吳良輔與佟妃有染的橋段。

那麼孝莊太后處死吳良輔真的是因為他與佟妃有染麼?

吳良輔死因

根據《清史稿》記載,孝莊太后處死吳良輔主要是因為兩件事:

一、干涉皇權。

清朝在入關之前,是沒有太監這一職務的,清軍入關,建立滿清帝國,為了方便管理宮廷瑣事,學習漢人的制度,成立內務府,由太監管理。順治帝掌權後,由於寵信吳良輔,聽信吳良輔的意見,改內務府為十三衙門,有吳良輔管理,並且公然違背太祖祖訓,身為宦官卻干涉朝政。

二、受賄結交外官

當時臣子都知道吳良輔是順治帝眼前的紅人,所以都想通過他來在順治帝面前為自己說好話,所以吳良輔收受賄賂是免不了的,慢慢的朝中就漸漸形成了以吳良輔為首的黨羽干涉朝政,其中涉及到大學士陳之遴、巡視中城御史王秉乾、都督同知王之綱等人。

孝莊太后以康熙皇帝的名義(當時康熙還小),以這兩條罪狀為名,處死吳良輔。

我的看法

其實這是錯誤的,吳良輔身為皇帝身邊的太監,自然是徹底淨身的,而且一個太監即使沒有淨身,佟妃身為貴妃也是絕對不可能與一個太監有染的。

那麼孝莊太后為何要堅決處死吳良輔?

真正原因

孝莊身歷三帝,所以她慢慢地變成了一個卓越的政治家,對於內監干政的問題,他是經過深思熟略的,明朝滅亡,很大的原因就是內監干政,皇帝年幼無法控制,所以在她的手下的大清,是絕對不能出現這種情況的,她眼看吳良輔一步一步的收到順治帝的寵信,為了杜絕明朝的宦官時間,她要殺一儆百,給太監立一個威。同時她也要消滅所謂“十三衙門的”這個太監的溫床。

現在看來,孝莊的做法無意是正確的,而且效果明顯,整個清朝,甚至直至滅亡,都沒有出現過所謂的宦官干政現象!


丫丫說史


吳良輔為人精明,很有眼色,加上他對順治忠心耿耿,因此深得皇帝寵信.那麼,吳良輔究竟做了什麼事,為什麼順治皇帝那樣護著他,孝莊太后卻怎麼也不容他呢?


按照正史《清史稿》記載,孝莊太后之所以要殺吳良輔,是有兩件事。 一是變易祖宗制度。清朝在關外的時候,也就是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期,本來是沒有太監的。管理皇室事務的叫做內務府。入關以後,也學漢人的做法,選了太監入宮。不過,管理機構依然還是內務府。因此,吳良輔給順治皇帝建議,按照明朝內府二十四衙門的做法,把內務府改為十三衙門。這個建議被順治皇帝接受,因此對內務府進行了改造。不過,順治皇帝當時也做出了規定,嚴禁宦官干政,嚴禁宦官交結外官。二是納賄交結外官。吳良輔因為深得順治皇帝的寵愛,因此,很多朝廷官員都走他的門子,希望他能夠在順治皇帝面前美言兩句,獲得提拔。同時,他也因此收受了不少賄賂。後來,有件作弊案被人告發了。這件事牽涉到了大學士陳之遴、巡視中城御史王秉乾、都督同知王之綱等人。當然,作為收受賄賂的吳良輔,也牽涉其中。按照清朝的法律,這些人都該被處死。不過,順治皇帝害怕株連太多,只對陳之遴等人處以流放之刑罰。而吳良輔則被順治帝保護了下來,免於罪責。 孝莊太后是一個卓越的政治家,她一生輔佐了三代皇帝,她對清朝入關後,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中央集權的滿漢共主的政治體制,是出了不少力,做出了不少貢獻的。這其中,她對太監的問題,肯定有非常深入的思考。

明朝之所以滅亡,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宦官干政。孝莊太后是絕對不希望清朝也出現宦官干政的,因此,她要嚴厲打擊像吳良輔這樣的宦官,還要改變讓吳良輔這樣的宦官生長的溫床,也就是“十三衙門”。 另一種說法是吳良輔與失寵的康熙生母佟妃“對食”,猥瑣佟妃、終因此事被殺,。在孝莊太后眼皮底下,吳良輔和佟妃怎麼敢穢亂宮禁?退一萬步講,既使孝莊太后不理,順治帝再如何寵信吳良輔,又豈能接受太監給他戴綠帽?由此看來,此種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