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原文標題:為什麼中國有“馬背上的法庭”?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2006年,電影《馬背上的法庭》上映。法官老馮、書記員楊阿姨和新來的大學生阿洛,帶著一匹老馬,行走在雲南大山深處諸多村寨之間,掛起國徽,抬幾張桌子,就組成了一個簡易的法庭,審理案件,化解糾紛。在辦案過程中,老馮將一個被兩妯娌爭奪的罐子打碎,自掏腰包平分兩份賠付;一起債務糾紛中,他高價購買了可憐巴巴的借款人的小豬仔,這樣就能幫借款人早點還清錢……這部電影引發了觀眾對基層法官群體的關注。流動在偏遠村寨間的“馬背上的法庭”,是否真實存在?又為什麼存在?

重慶奉節縣,兩名揹著法庭揹包、捧著國徽的小夥,在河面上空,小心翼翼地用手扯著鋼絲上的繩索,搖搖晃晃向河對岸50米外的村莊滑去。除了“溜索上的法庭”,還有“草地上的法庭”“漁船上的法庭”“背篼上的法庭”……這些法官的身影,讓網友們紅了眼眶:他們背的不僅是國徽,更是共和國的脊樑!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重慶奉節縣法官溜索下鄉辦案。 吳輝 饒國君攝(人民圖片)

事實上,新中國建立之初,中國的司法實踐就烙刻下“為人民服務”的獨特印記。跋山涉水、走鄉串寨、夜以繼日、風雨兼程……新中國的法官們,不僅會騎馬,還會騎駱駝、騎犛牛,會溜索、會撐船,成為群眾路線在法治實踐中的生動“註腳”。

廣袤的中國大地上,“馬背上的法庭”猶如一個個流動的符號,“群眾在哪裡,法律服務就延伸到哪裡”,寫下司法為民的法治信仰。

攜卷下鄉巡迴審判

群眾路線落實在法治實踐當中

什麼是“馬背上的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汪軍法官向記者介紹:我們所說的“馬背上的法庭”是巡迴審判的一種具體形式。巡迴審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庭,為了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深入農村及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的偏遠地區,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的審判方式。

提起打官司,我國古代有“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的說法,而在西方法庭,法官戴著白色假髮坐在高臺,荷槍的法警虎視眈眈。“不同於外國法庭的神秘和高高在上,中國的法官會放下身段,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說。

在新中國成立前,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已經出現了巡迴審判的形式。1932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就曾頒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裁判部暫行組織及裁判條例》,規定各級裁判部可以組織巡回法庭,到出事地點去審判比較有意義的典型案件。

著名藝術家新鳳霞曾扮演過的“劉巧兒”的原型,來源於上世紀四十年代陝甘寧邊區一起因自由戀愛而引發的官司。當時的邊區高等法院庭長馬錫五,將群眾路線的工作方針運用於審判工作,並將審判與調解相結合,深受群眾信服。1943年2月3日,毛澤東為馬錫五親筆題詞“一刻也離不開群眾”。這是對“馬錫五審判方式”的最高褒獎,被國際司法界譽為“東方審判經驗”。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將群眾路線落實在法治工作中,始終貫徹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司法系統建設初期,就送法到群眾身邊。1950年7月27日的第一屆全國司法會議也肯定了巡迴就地審判方式,認為就地審判是人民法院必須重視與儘量推行的審判方式之一。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暫行組織條例》對巡回法庭作出了規定。1953年4月25日第二屆全國司法會議,確定逐步地普遍地建立和健全基層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這是加強基層人民法院的一個重要環節。

20世紀七八十年代,“馬背上的法庭”“帳篷法庭”是少數民族地區化解農牧民矛盾糾紛的重要工作方式。199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將巡迴審判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為法院開展巡迴審判提供了法律保障。

進入新世紀,黨的十六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目標,並提出了“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此後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了多項規範性文件,對基層人民法庭巡迴審判制度的重要意義、工作機制、運作規範等進行了比較系統、全面的規定。

從2005年開始,為促進人民法院巡迴審判工作的開展,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一系列文件:2005年出臺的《關於全面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決定》、2009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2010年出臺的《關於大力推廣巡迴審判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的意見》、2011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的若干意見》等,都大力推廣了巡迴審判,地方法院各具特色的巡迴審判工作大規模地開展起來。

以民為先 化解矛盾

“馬背上的法庭”根植於中國國情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2013年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時提出的明確要求。

中國為什麼要有“馬背上的法庭”?

——立足國情,宣傳普法

汪軍介紹:“馬背上的法庭”作為巡迴審判方式之一,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在貼近人民群眾方面具有較強的特殊性。對於我國而言,它的產生有著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來自於法治中國建設的現實需求。尤其在偏遠地區,法治在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維護地區和諧穩定發展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是不容忽視的。第二,來源於地域人文環境的不利影響。許多地區地廣人稀,交通通訊不便,辦案法官調查取證難、送達難,農牧民群眾參與訴訟難。“馬背上的法庭”在特殊的環境下,為審判、送達、化解矛盾糾紛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來自於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我國各地自然環境、地區發展差異等都比較大,群眾之間矛盾糾紛多樣,在生產生活中渴求多元化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馬背上的法庭”在方便群眾訴訟、回應群眾司法需求方面有其獨特意義。

“讓法官多走路、讓群眾少跑腿”,在中國尤其具有現實意義,充分體現著中國司法的“人民性”,讓法治更具有人心的溫度。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新疆烏魯木齊縣法官賽爾克·努合馬爾法官騎馬巡迴辦案。 人民網記者 孝金波攝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在賽爾克·努合馬爾法官團隊的調解下,當事人握手言和。 人民網記者 孝金波攝

2019年8月,藍天白雲下的戈壁間,新疆烏魯木齊縣永豐渠人民法庭庭長賽爾克·努合馬爾和書記員哈那提·吐爾遜騎著租來的馬,匆匆趕往巡迴審判點,那裡有兩件案子等著他們開庭。賽爾克庭長告訴記者:“因為保護區不能開車,所以我們一般把巡迴審判車停到山下,再騎馬過去。有的審判點要翻過雪山,過去更困難。這邊是哈薩克族人多一些,牧區群眾出來一趟不容易,所以我們上門提供司法服務。”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新疆塔什庫爾幹縣人民法院法官在車輛無法通行的雪域高原上騎犛牛開展巡迴辦案。 新疆高院供圖

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的巴雅爾吐胡碩人民法庭有4個工作人員,轄區面積8000平方千米,相當於半個北京市大小。該法庭的全國優秀法官那順向記者介紹:以前交通不夠便利,冬天還經常遭遇暴風雪等極端天氣,許多地方只能騎馬去辦案,一來二去,當地百姓就稱呼他們是“馬背法官”。深耕基層審判27年的時間裡,那順承辦了3500餘件案件,總結出了適合當地、具有蒙古族特色的“那順調解法”。平均每年他所審結的案件調解率均在95%以上,巡迴辦案比重超過60%,群眾滿意度高達99%。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旗巴雅爾吐胡碩人民法庭法官那順在冬季騎馬巡迴辦案。 巴雅爾吐胡碩法庭供圖

雲南全省法院系統80%的法官工作在基層,80%的案件審理也在基層。基層的案件不大,看似瑣碎,但是卻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揹著國徽去審判”,及時公正地審理每一起案件,還具有普法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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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祥雲縣法院工作人員徒步巡迴辦案。 祥雲縣法院供圖

位於雲南省中部偏西的祥雲縣有著燒荒、燒地堰、燒秸稈等不良習慣,火災頻發。為此,祥雲縣法院決定在案發地公開審理一起失火案件。副院長白玲介紹說:“就像燒荒這種行為,很多村民覺得祖祖輩輩都是這樣做的,怎麼就犯法了呢?通過巡迴審判送法下鄉,將公開審判過程中法官說理與審判前後的宣傳結合,可以有力地促進當地居民知法、用法、守法。”

中國為什麼能堅持建設“馬背上的法庭”?

——制度保障,為民在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當中特別提到“堅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迴審判制度,不斷提高巡迴審判的效果和水平” 。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多年來,黨和國家一直鼓勵巡迴審判發展,鼓勵以“馬背上的法庭”為代表的巡迴審判方式深入群眾,要求人民法院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既要便於群眾訴訟,又要便於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審判權。而不斷從司法制度上對巡迴審判進行鼓勵規劃,正是體現了“司法為民”的精神。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雲南祥雲縣法院工作人員通過巡迴審判車巡迴辦案。 祥雲縣法院供圖

《馬背上的法庭》影片中,在遇到村民小衝突時,老馮教育阿洛說:“你現在可以不管,等打架打出人命來,那還不是法院的事情?!”在現實中,2016年8月9日,程某某因和妻子離婚,心情低落煩躁,持刀砍傷三個行人。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因民事糾紛而誘發的刑事案件。面對此類“民轉刑”案件,辦案法官常會疑惑:案件辦理的終點是在法槌落下,結案之時?還是深入群眾,將形成糾紛的根源化解呢?祥雲縣法院李永恩法官認為:“我們進行巡迴審判的目的不僅是要結案,更要了事,還要充分發揮司法的能動性,做到早發現,早預防。”

“這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中涉及的勞動報酬是7500元,按照10000元以下收50元訴訟費,調解再減半的標準,當事人只出25元就行了。”賽爾克庭長告訴記者。這種“馬背上的法庭”,本質上是國家承擔司法成本,降低老百姓的負擔,讓每一個群眾都能享受司法的便利和幫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中國共產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來自人民為了人民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人民至上’是共產黨始終不渝的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是黨和政府各部門工作的基本內涵與根本要求。‘馬背上的法庭’正是群眾路線在司法領域具體實踐的生動體現。”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保衛說。

巡迴審判煥發生機

打通司法服務“最後一公里

在旅遊景區快速調解結案,為遊客解決後顧之憂;通過街道社區公開審理,為居民普法解紛;改善訴訟服務網點結構,縮短物理距離,為法官和村民搭建“直通車”……記者在走訪中看到,從農村到城市,從傳統到創新,巡回法庭也在不斷轉型,以多種形式開花結果。

端口前移,提高效率——

2019年6月,記者在井岡山看到,景區門口醒目掛著當地法院的聯繫牌,門口還停著一輛“巡迴審判車”,車上佈置了精巧的審判臺,這些是井岡山市法院打造的“生態旅遊審判110”措施。生態旅遊法庭負責人梁君介紹:“我們將端口前移,提升商家和遊客的法律意識。剛開始建立流動法庭的時候,我上街發傳單,看到遊客就告訴他們,有問題可以找法院。辦案間隙,還經常去商家溝通。就這樣堅持了幾年,現在糾紛少多了”。

多元解紛,走進社區——

“物業服務不好,就不應該交物業費!”2019年8月,在北京房山一小區的1200戶業主中,有600多戶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因而拒繳物業費。預防矛盾和化解矛盾,訴源治理至關重要。因為涉事小區距離房山法院二十多公里,為方便群眾,房山法院在街道巡迴審理該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對峙的物業公司和業主當庭服判。

訴訟網點,直通法院——

如何減輕百姓訴累,提高效率?雲南洱源縣法院從銀行卡上得到了啟示。一張銀行卡,在哪裡都能取到錢。為什麼不像銀行一樣,設立訴訟服務的網點呢?現在,洱源縣在縣人民法院設立訴訟服務中心,兩個派出法庭設立訴訟服務站,90個村委會上設立訴訟服務點,每一個服務點都有訴訟服務聯絡員。村民可以直接進行法律諮詢,而每一個法官每個月至少要到訴訟服務點一次,做法律宣傳,現場調解一些糾紛,實地走訪瞭解較為複雜的案情,便於開展巡迴審理。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位於南京的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供圖

打造“家門口的最高法”——

“兩個相似的潛水泵,擺放在庭審臺前的地上,在法官和原被告代表的共同關注下被一一拆解比對……”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位於江蘇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開展首次巡迴審判,公開開庭審理王某被徐州某水泵廠等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系列五案。法官告訴記者:“這種潛水泵有150公斤重,為了避免當事人奔波,我們組成合議庭就近審理。”

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015年起,最高人民法院6個巡回法庭相繼成立。截至2018年底,共審結案件33335件,佔本院結案總數的50.35%,累計接待群眾來訪11.7萬人次。

“巡回法庭在減輕最高法院本部的受理案件的壓力,集中精力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打造公開透明、公正高效、廉潔為民的司法新模式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中央黨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高長見認為,巡回法庭可以審理跨行政區劃的重大行政、民商事等案件,所以其還有減少了不當司法干預、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的意義。總的來說,巡迴審判切實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新形勢下具有廣泛深遠的意義。

動動指尖,移動微法院上,自助立案,查看執行;足不出戶,登錄法律服務網就能查閱法條,自動生成起訴書;關注的案件開庭,在網上同步查看庭審直播,還能VR體驗現場氛圍……時代的車輪,榫卯相合,中國的法治實踐也插上互聯網智慧的翅膀。從“馬背上的法庭”到“家門口的最高法”,再到“指尖上的法庭”,在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傳承著司法為民“基因密碼”,努力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歷史悠久的巡迴審判將繼續煥發新的生機。

回望70年法治探索,回望70年光輝實踐。

馬背上的法官,用一個個腳印踐行著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用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勸解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用一份份公正嚴肅的判決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馬背上的法庭,馱起傳遞中國司法的溫度的重擔,在新中國成立70週年的司法進程中,深深刻下“人民”二字。巡迴審判工作的新發展,也必將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新的貢獻。

烏魯木齊縣:馬背上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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