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國高網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批覆
閩政文〔2019〕151號
省交通運輸廳、發改委、財政廳:
你們《關於核定國高網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請示》(閩交規〔2019〕6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們關於國高網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段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意見,即車型收費基本費率按小型車0.60元/車公里計算,計重收費基本費率按0.090元/噸公里計算。
收費車型分類和收費係數,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現行的收費車型分類標準及收費係數執行。行駛在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連江浦口至閩侯青口段的載貨類汽車計費辦法、跨路段行駛計費辦法、區間計價進整辦法以及“綠色通道”車輛、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ETC(包括非現金支付)車輛和大型物流企業車輛的減免徵標準等,按照我省高速公路現行相關規定執行。收費年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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