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基本生活費明白紙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明白紙

孤兒基本生活費明白紙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明白紙

補貼對象

孤兒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參照孤兒標準享受基本生活費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包括父母雙方重度殘疾或父母雙方服刑;父母一方死亡、失蹤,另一方重度殘疾、服刑或者失蹤;父母一方重度殘疾,另一方服刑;父母一方患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兒童本身攜帶艾滋病病毒的。

基本生活費標準

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為每人每月920元。

申請程序

申請孤兒基本生活費,由孤兒監護人向孤兒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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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一)孤兒申請基本生活費待遇需填寫《孤兒基本生活費申請表》,並提交父母死亡或失蹤的當事人聲明、孤兒及監護人戶口本、身份證。

(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待遇需填寫《孤兒基本生活費申請表》,並提交縣殘聯制發的殘疾證、法院判決書及生效證明、艾滋病感染兒童當事人聲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監護人戶口本、身份證。

孤儿基本生活费明白纸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明白纸

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明白紙

補貼對象

困境兒童是指在出生、發育和成長過程中遇到特殊困難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顧的未滿18週歲的兒童。主要包括:父母同時具有重病、被強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實上無人撫養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經濟困難無法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經診斷身體重殘、患有大病或罕見病需長期治療的貧困家庭的兒童。

基本生活費標準

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為每人每月500元。

申請程序

由困境兒童或其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民政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

申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需填寫《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審批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或其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 父母屬身體重度殘疾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或單位發放的殘疾(軍)人證件複印件;

(三)父母服刑、被強制戒毒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司法文書複印件;

(四)父母死亡或失蹤的提交父母死亡或失蹤的當事人聲明,;

(五)因經濟困難無法履行撫養義務的,應提供貧困家庭證明;

(六)重殘、患大病或罕見病的貧困家庭兒童,應提交有關部門或單位發放的殘疾人證件複印件或醫院診斷證明、住院病例等複印件以及貧困家庭證明。其中,患罕見病的兒童還需提供三級甲等(含)以上醫院的醫學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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