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這些鄂州人駕駛證已逾期,再開車後果嚴重

生活中,總有一些駕駛員

尤其是持大中型客貨車(A、B類)駕駛員

因為不瞭解駕駛證的審驗換證規定

造成了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的駕駛證異常狀態

鄂州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公安部令第139號):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審驗。凡被記分且不滿12分的駕駛人需要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辦理審驗。

逾期不審驗的,系統自動將駕駛證狀態變為“逾期未審驗”。逾期一年以上不換證的,系統自動將駕駛證狀態變為“註銷可恢復”。再超過兩年仍不換證的,系統自動將狀態變為“註銷”。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佰元

以下罰款。駕駛證被註銷仍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點擊圖片可看大圖。為方便您查找,名單按姓氏拼音排序)

提醒:這些鄂州人駕駛證已逾期,再開車後果嚴重

以上已經辦理相關業務的駕駛人請忽略此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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