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失業保險金又找到工作怎麼辦?

leejq1985


樓主你好,領取了失業金的待遇,但是又找到了工作怎麼辦?實際上領取失業金和重新找工作,他們二者之間沒有任何的衝突。只不過對於你來說,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以後,如果說新的工作單位給你正常的來參加社保,那麼這個時候你需要做的就是,需要將自己的社保關係轉移到新工作單位繼續參保。

在轉移完成社保關係之後,那麼失業部門就會得知你的這個社保由新的工作單位來給你參保了,所以說既然自己實現了二次就業,那麼對於你個人來說,失業金的待遇就會被停止發放。所以說失業金不能夠在繼續的領取。不過對於一個人來說,一次性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是不會超過24個月的,它是按月來進行發放的,所以放棄這個失業金的領取,在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以後,我覺得還是值得的。

因為畢竟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以後就能夠讓自己實現一個穩定的收入,其次自己的社保待遇也是由公司來進行承擔,相對來說自己的經濟負擔會有明顯的減輕。如果說你不願意放棄自己失業金的待遇,那麼在領取失業金待遇完成以後再參加社保當然也是可以的,只不過這樣一來的話,就是對於你個人來講,可能自己的累積社保的繳費年限,尤其是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將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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