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怪圈”:有沒有發現,你的戀愛對象總是同類人?

文 | 王江濤

一項基於德國的實證研究發現,分手之後,人們還是會傾向於再找一個與前任有相似人格特徵的人談戀愛。

“知道”告訴你,為啥你總在和同類人談戀愛?


戀愛“怪圈”:有沒有發現,你的戀愛對象總是同類人?

(IC photo/圖)


分手對很多曾有過情感付出的人來說都是一個沉重打擊,分手之後,人們總是能列舉出一堆不合適的理由,為這段感情畫上一個句號,然後帶著自己總結的經驗,重新出發。

再找一個,會是什麼樣呢?

最近一項基於德國的實證研究發現,分手之後,人們還是會傾向於再找一個與前任有相似人格特徵的人。也就是說,一個人的戀愛對象很可能存在某種“類型”,人們因此可能重複地找同一類人。

預測未來伴侶


這一結論與很多人的日常經驗存在出入,一般來說,人們分手時會將原因歸結為與前任性格不合,並因此在這段不合適的感情之後,會決定找一個不一樣的人。但科學證據表明,很多人還是找了與前任個性相似的伴侶。

這到底算好事,還是壞事呢?這項研究的主要作者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心理學系科學家約賓·帕克(Yoobin Park)告訴筆者,可能是壞事,但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是好事,“不好的地方在於,如果人們遇到了一個與前任相處時類似的關係挑戰,可能會感到絕望和沮喪,因為知道這意味著他們的關係又到頭了。但某種程度上之所以說它是好事,是因為人們也因此可以利用從過去的關係中所學習到的交往策略。”

約賓·帕克分析,再次遇到相似的伴侶的話,人們對如何處理與這類伴侶的衝突可能會有更好的想法,這可能會提高兩個人的關係質量,而且熟悉感本身也能促進伴侶之間的聯繫。

這一研究2019年6月10日發表在《美國科學院院刊》(PNAS)上,研究利用了一項歷時9年的長期調查數據,樣本在德國全國的青少年、年輕人、中年人群體中具有代表性。通過被調查者前任和現任自己報告的人格特徵,對一個人伴侶的特徵進行比較。

其中,人格特徵測的是“大五人格”,也就是開放性、內外向、責任心、宜人性以及情緒穩定性等情況。這項始於2008年的調查每年收集一次數據,每次調查時,如果參與者換伴侶了,開始了一段新的關係,研究者就會徵詢其是否同意研究者聯繫其新伴侶。多年下來,共有三百多個有效數據樣本,這些人在研究期間至少有兩個不同伴侶的數據,在最後一次報告情況時,他們與前任在一起的時間平均為3年10個月。

而伴侶相似的模式看起來也使得預測未來伴侶具有了一定可能性。正如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見的,這種模式十分常見,資訊軟件、購物軟件總是根據你以前的閱讀和消費記錄推送一樣或相似的東西。不過,戀愛關係顯然比商品的評價標準更為複雜。


戀愛“怪圈”:有沒有發現,你的戀愛對象總是同類人?

伴侶的人格是一個重要因素,但絕不是決定關係命運的唯一因素。(IC photo/圖)

戀愛的相似性法則


在最新研究之前,相似性的結論其實大量存在,被稱為相似吸引效應,只不過是關於伴侶二人之間。甚至在現實中,其實很多人一直在踐行通過相似性原則找伴侶。

早在2017年,英國劍橋大學心理學系的吳又又(Youyou Wu)等人曾在《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的研究中指出,伴侶之間和朋友之間,不僅在年齡、地域、教育水平、觀念、智商等方面會更相似,他們經過研究還發現了人格相似的證據。

人格可以說是最基礎的心理結構,是瞭解一個人大體上如何想問題、做事情的一個常見測量方式。當時他們的研究還發現,伴侶之間的相似性比朋友之間的更強。

2019年6月,現在美國西北大學工作的吳又又分析說,她覺得《美國科學院院刊》的這項最新研究很出色,方法也很細緻,其中一些部分還證明了他們此前的結論,即人們與他們的對象會有更相似的人格,不過,相似也不一定意味著就合適。

“雖然我的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證明伴侶在性格上是相似的,但也並不確定人格相似就是有利的,也不知道是因為相似而被吸引,還是在一起時間長了而變得相似。”吳又又解釋,這兩項研究都只是描述了一種總體趨勢,在一起是否有利尚不清楚,靠相似性去具體指導找對象目前可能還沒有太多實際的啟迪意義。

事實上,相似性也並不是一貫的。在約賓·帕克的最新研究中,雖然總體上,一個人的前任與現任很相似,但那些外向性和開放性人格特徵得分較高的人,這點不太明顯。外向性人格類似於人們常說的性格外向的人,開放性人格特徵的人通常更具想象力和好奇心,同時更偏好多樣性。

以往的研究已經指出具有這類人格特徵的人會更傾向於尋找新鮮感和新奇體驗。最新研究分析,他們很可能會有更多樣的社交網,更多的潛在伴侶可選,因此,這些人的前任和現任會有較大的差異。

此外,儘管相似性產生吸引力的法則十分普遍,但有實驗指出,在異性早期快速約會時,感知到的相似性比實際的相似性更能預測浪漫關係中的好感。然而,真正地瞭解一個人不是那麼容易的,僅憑相似的感覺開始一段浪漫關係可能是許多人戀愛的開端。

人格不是唯一決定因素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前任和現任人格相似的這種情況,現在仍然不清楚原因。約賓·帕克解釋,可能是人們受到吸引而選擇了一個相似的伴侶,但也有可能是一個人本身就被一群有著相似人格的人包圍,並最終選擇了一個相似的人約會,比如總是與某一職業的人在一起。

不過,戀愛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並不會因為人格特徵的相似就產生一勞永逸的效果,通常要處理大量矛盾,處理不好的時候,可能會誘發分手。

“我認為把分手歸因於去認識一個不同類型的伴侶或分手後就改變自己的某些行為模式。“伴侶的人格是一個重要因素,但絕不是決定關係命運的唯一因素,如果可以的話,我認為人們最好的方式是去好好思考一下是什麼導致了分手,並在下一段關係中去努力解決這個前任伴侶的人格是不公平的,無論關係中發生什麼,都是兩個人共同的責任。因此,即使你遇到一個和你前任相似的人,也不一定意味著你最終會步入同一條路。”約賓·帕克認為應謹慎地從這項研究中總結指導實踐的建議,因為很難說是否應該嘗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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