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和他分手了,他現在也有女朋友,但還是被他威脅做一些事情,自己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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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就做要麼就不做,其實很簡單,你果斷事情就好辦,你優柔寡斷那事情就會拖泥帶水,人總要向前走不能老是被往事左右,其實就是往前邁一步的問題,妹妹你大膽的往前走



東賀


已經和他分手了,他現在也有女朋友,但還是被他威脅做一些事情,自己該怎麼辦?已經分手了,你們就沒有任何關係了,何必還受他威脅,你是有什麼把柄在他那裡吧,如果我沒猜錯,不排除是絕密視頻或者隱私照片這一類的,當初你們愛的轟轟烈烈戰火燎原,為了以後留個紀念,就拍了這些視頻跟照片,哪知道現實生活,永遠都充滿了不確定性,你們就這樣分手了,他也很快就找了女朋友,而你好像還在跟他戀愛一樣,對他是患得患失,感覺還是有點怕他那種,可能是你的性格比較懦弱吧,才會讓局面變得如此被動。


你已經跟他分手了,你自己要清楚這一點,不管你們以前戀愛的時候,你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可能就是卑微的一方,但是現在你要勇敢做自己,沒有必要受他威脅,我不知道他威脅你做了什麼事,不會是跟你發生關係吧,或者要你跟他大尺度視頻聊天,如果是這些,你完全可以報警,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你已經跟他沒有任何關係,他沒有任何權利,威脅你做任何事情,他這樣對你,你就不要留任何情面了,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如果你繼續這麼懦弱下去,那你永遠都逃離不了他的魔掌,你就像他的一個傀儡一樣,將會萬劫不復。

其實這件事情該怎麼做,你自己完全知道,你之所以問我們,是對你前男友,還有一絲情意,如果你對他已經死心了,你的態度一定不是這樣,一定是不會受他任何威脅,絕對做到手起刀落,威脅你直接報警,讓他知道你不是好惹的,你已經不是以前的你,這樣他自然就會害怕了,不會再騷擾你了,可惜你並沒有這麼做,長期下去你的生活,肯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還有可能會連累你家裡人,所以你還是醒醒吧,對於這樣的人渣,就要採取強制措施,保留騷擾你的證據,然後立刻報警,不要等他傷害了你家裡人,你才來後悔,為了你跟家人以後的穩定生活,報警是你唯一的選擇。

我是木蘭香麗麗,我已經專注情感領域十五年,很高興認識你,讀到我的文章也是緣分,如果你有任何情感方面的問題,歡迎私信給我,我會第一時間回覆你,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情感故事,記得關注我一下,我們一起剝開情感直達內心,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木蘭香麗麗


愛情這個東西,有句很火的話: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痴於肉體,迷於聲音,醉於深情。分手之後,仍舊糾纏不清,或被糾纏,這就是愛情的緣故。

大道理先不講,闡述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一個朋友,與一女同事,共事時日久生情,皆是為人夫婦,但彼此瞞著家庭深深的愛了六年。這個時間沒有一生之長,但卻也不短,在愛情裡來講,也算得上比較罕見。但是後來因為種種原因,還是分手了。或許是我朋友太深情,分手後面對女方的豪不聯繫的做法,心中很是痛苦。他內心深處總在想,為什麼這麼多年的感情,她可以無所謂。面對女方的這種做法,我朋友甚至拿出曾經一起拍的私照等去威脅她,以試圖喚回她,但是女方沒有屈服。

舉例來說,是想告訴苦主,面對這種情況,若非自己內心不堅定,也想藕斷絲連,那麼刪除一切聯繫方式,甚至以法律的形式去正式警告對方,才是你解決這個問題的正確做法。

何人無曾經?如何正確對待曾經,方是做人做事的首要。


侃侃而say


非常理解並同情您。

他這是一腳踩兩船;

他就是性騷擾。

他為什麼膽敢這樣對待您?

他是舊情未泯?

他是花花公子?

他是要以這個方式報復您?

您又為什麼落得如今這個場景?

您想過這些沒有?

僅僅因為您懦弱、膽小、好說話、好欺負?您優柔寡斷?您愛面子?您不敢聲張?

希望您仔細的思考,找出原因,才能夠對症下藥,袪除其病根。

陳群律師明確告訴您,他的行為是違法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到底是一般的違法,還是涉嫌犯罪?

我列兩個法條,您自己對照一下看,必要時您到當地去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陳群律師


如果你已經和她分手,他也有女友,但還是被他威脅做其他的事情,其實這是騷擾,他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說明你這前男友已經抓住了你的軟肋,估計也是有什麼把柄握在他的手裡,你也是不想公開你的這些隱私,你一直在退縮,忍耐才讓你的男友這樣的對你肆無憚忌的騷擾你。你就要分析自己和他有什麼不願公開的隱私,如果有這方面的難言之隱,你覺得礙於面子,也怕你男友把這些事情說出去。恰好你認為的這些事情,真好是你前男友所需要的,他就憑這點,他才認為可以掌控你,來威脅你。可以說他很瞭解你的內心活動,他才敢這麼做。其實說開了也沒什麼,你和她之間的隱私是在戀愛期間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他用你一些過去不太光彩的事情來威脅你,那你要保留他威脅你的證據,不得已就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你和他之間的事,這其實是很好整治他的辦法。其次這時的你也要強硬一點,刪掉和他所有的聯繫方式,不要和他有一切的來往。還有要把這件事情告訴家裡人,如果自己上下班,晚上單獨外出要有家裡人的的陪同,也是為了保全你的人身安全。如果能離開和他在一起生活的地方,那你就離開,去另外一個地方生活一段時間。

所以我認為你下來要做的是,你首先要保留好他騷擾和威脅你的證據,不得已報警,讓法律來處理。刪掉和他一切來往的聯繫方式,不要給他留一點機會,還有是離開他去另外一個地方生活一段時間,希望能幫到你。


山峰7030


毫無疑問,姑娘,你碰上了一個渣男。

如果你們已經分手了,你有什麼把柄在他手裡呢?是你們之前的比較隱私一些的照片,還是什麼把柄?他只是威脅你,其實這樣的人,最膽小了,因為你的性子比較軟,他就來欺負你,真正的男人,是不會這樣子來威脅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孩子。假如他威脅和你發生關係,向你借錢之類的,這種事情就要絕情,對付渣男不可以心軟。最好把他聯繫方式都刪除,這樣也避免以後打擾你,假如他再來找你,你就報警,告他騷擾。他是不敢把照片隱私發到網上的,你可以放心,那是違法的。



如果,你還欠他錢什麼的,那就趕快還清,不要總是欠著別人,那樣不好。別人威脅你想必也是無奈之舉。


1234五六七


這樣的男人真是垃圾,分手後自己有了女朋友,還強迫前任做一些前任不願意做的事,對付這樣的人,就是報警,讓他受到法律的嚴懲。

可能你也被他的淫賊給嚇著了,不過不要怕,你越怕,他越變本加厲,這是吃定你了,真擔心他的現任,最後也會是一個受害者。

要想把他繩之以法,可以先告知家人,求得他們的幫助,如果幫不到你,可以留下他欺負你的有力證據,最好有威脅你的錄音,帶著這些證據,到公安機關告發他。

因為你們曾經是戀人關係,戀愛中也做過一些事,如果沒有有力的證據,他一狡辯,可能使事情糾纏不清,所以,具有說服力的證據才是最重要的。目前他只是滿足自己的私慾,不會傷害你的身體,他再約你的時候,可以拒絕,這樣就可以錄音留下證據,也可以當著警察的面打電話,這樣更有說服力。

總之,拒絕,堅決不要被他的淫威嚇著,要相信法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利益,希望你能早日擺脫渣男的糾纏。


曲阜星


用和珅的話來說,怕麻煩上身,就先把自己擇乾淨。

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分得徹底一點,尤其像你這樣的情況,不要再跟他有任何聯繫,更不要有任何交集。

至於威脅,如果你沒有把柄在他手上,他拿什麼威脅你?威脅你的人身安全?這個直接報警就解決了,怕什麼,這是個光明的社會,你用不著害怕。

女孩子在這個社會中,在野蠻程度是肯定不及男人,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當你的人身受到傷害時,法律是最好的保護自己的武器。

如果是因為你有跟私密的照片或者影像在對方手上,那你就應該審視一下自己了。

女孩子,不管你在熱戀的時候有多麼喜歡一個人,都不能跟人拍那些私密的東西,這隻會成為別人威脅和傷害你的武器。這是人生的忠告,切記切記切記。

就算他有你的這些私密的東西,也不用怕,大膽一點。畢竟你不能因為這個過錯毀掉你的一生。做自己,讓自己活得精彩才是你要做的。

他能拿這些東西做什麼?公佈?照樣用法律的武器告他,告到他不能翻身為止。

如果你只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建議你把你的這些經歷和苦惱,找一個自己比較親近的又有能力幫你處理這件事情的又願意幫你的,告訴他,讓他幫你。這個人最好是你的父母,關係比較親的哥哥或者姐姐,畢竟他們的人生經歷比你多,更容易妥善的處理好這件事情。

至於他有沒有女朋友,關我屁事。這種人渣,只是禍害,遠離他準沒錯。


三五的命運


另類君開講^_^

題主這個狀態讓我想起了張愛玲的一生摯愛胡蘭成。張愛玲愛他愛到很卑微,“就像角落伸出的小花”。

然而胡蘭成那個人渣都做了什麼呢?在和張結合後,四處撩妹大保健,還感染了性病,在與張愛玲分分合合的虐戀中,他還動手打張愛玲,最狠毒的是,他還扯斷了張愛玲的子宮頸,讓張終生不育,最後孤苦一人老死在美國的公寓裡,一星期後才被發現……

不是每個人渣都可以叫胡蘭成,而題主的這個男友,典型的男權思維,他是把你當做玩物,長此下去下場如何,恐怕是凶多吉少,建議題主保存他聯繫你的相關證據,以及你們之間在一起的物證、人證(不太好找,監控記錄也可以),必要的時候,訴諸法律。

祝安好!

另類君言盡於此,告辭!


另類文史


估計你也不是個純情女子,既已分手了,而且男方已有老婆了,你為什麼不成家呢?你說每次都是被他脅迫的,請問你有什麼把柄在他手中?如與他鬧翻,他用這個把柄公佈與眾,會毀掉你一生嗎?我認為你為什麼不成家,其實你是相當樂意與他現有的關係繼續的。如你真心不願與他交往就應該暗中取好證據,上法庭告他(不敢他掌握的把柄對你都重要都不要怕)…:是禍躲不了,要想徹底擺脫他這有這條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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