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處理嗎?你怎麼看?

單鑫


有多少人支持取消物業? 物業費在居民生活中佔的比例很低,但再低,也是業主的錢,花了,就要值!95%以上的物業只想收錢,不想幹活.他們收買控制了業委會,與他們狼狽為奸,一起坑害業主!他們可以任意停電梯,任意降低衛生標準,任意降低照明標準,可以任意提升服務費,時時以管理者自居!他們忘了,他們是服務者,我們與他們的關係是平等的,我們不奢求自己是消費者是上帝,但只要一個平等的關係,一個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我們花了錢,買的是服務,不是一個老爺!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闖進你家的保姆,不幹活,還對你家裡的事情指手畫腳,干涉主人的正常生活,他還想把你家的客廳出租賺錢!你還少不了他們的一分工資,更不能把他趕走!百姓要工作,要拼搏,要應對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已經夠累的了,可是回了家,這個自己花錢打拼下來的小窩,本應該是自己最後的港灣,卻還得看這個"主人"的臉色行事,這種屈辱感真的令人十分憤怒!


宅園丁


物業憑什麼要求別人去交物業費?家裡的面積是自己買的,樓前樓後的土地歸全體業主所有。這是物權法規定的。物業有什麼資格用別人的已購面積賺錢?我支持取消物業原因如下:

物業本就沒有任何作用,拿著業主的錢,不服務反而威脅恐嚇業主,用業主買的房屋面積來賺業主的,空手套白狼的日子還沒過夠嗎?還想著漲物業費?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小區的公共用地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憑什麼免費使用?物業公司用公共用地及樓道電梯的廣告牌獲得利潤怎麼不分給業主?車位管理費更加不合理,業主自己買的車位還要給你交錢,不交不讓進小區這是誰賦予你的權利?不要跟我說什麼是為了管理,你們什麼也沒管理,業主完全是花錢養著一群祖宗!聘請保安、衛生相關我請問即便是一個小區聘請30個相關人員才需要多少錢?業主需要你去弄嗎?業主委員會完全能夠做好這個工作,30人平均每人4000工資也就12萬的支出,以我們小區為例:我們小區是個老小區,一個單元12戶一棟樓5個單元一棟樓6層一共10棟樓。一共600戶要負擔12萬的人工費每戶每月也就只有200元,按照每平方1.2元的物業費以及平均面積100平方來計算,一戶1440,600戶就是864000的收入,而即便一個小區30個工作人員也才12萬的人工,作為業主我們憑什麼承擔多出來的744000元?以上還只是物業費一項,車輛管理費還沒進行計算。看到這些肯定會有物業公司出來攻擊我說什麼電梯養護等等全都需要錢他們沒賺錢,但我要說的是物業你們把我們業主當傻子當法盲嗎?我們購房是教的維修基金就是用來養護房子及電梯的,這些錢都哪去了?一戶10000元的維修基金600戶也有600萬了,這些錢別說修電梯了,買幾臺新電梯都綽綽有餘!你們還會說電費也是你們的支出,其他業主也許不知道實情,但我們電力相關單位知道這中間的貓膩,一個企業年用電在500萬度以上的都會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代繳電費也是物業的收入。我們自己成立公司去集體繳納電費也一樣有這個優惠政策。物業為什麼願意代繳電費不用我多什麼了吧!另外,作為業主我憑什麼允許讓你拿著我購買的面積來賺我的錢?房子套內面積公攤面積我都是付了錢的,車位也是一個車位幾十萬買來的,你們有什麼資格和權利來利用我們業主購買的面積來賺我們業主的錢?


Kevin的旅行日記


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裡請注意是維護合法權益,而不是非法權益,法院也不會支持物業公司的非法請求。

首先,物業公司必須合法取得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資格,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暨業主大會百分之七十以上業主認可,必須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當今物業公司的最大問題是強買強賣,把自己的意志凌架於業主之上,因此造成許多矛盾,在眾多矛盾中物業公司應該是承擔主要責任。

其次是也有少數業主不講道理,接受服務而拒交物業費,致使物業公司經營困難,間接影響了小區環境,使交了物業費的業主得不到應有服務,結果惡性循環。

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履行職責,解決好這一矛盾,還一個公平。


晃晃悠悠的時候


本文較長,但願您能看完。按照網絡上個別業主取消物業的想法,物業行業要完蛋,小區的管理服務也要完蛋。

這些業主從來不認可物業的服務,更不願意繳納物業費。

物業都幹了什麼?

籠統的說,物業的工作包括保潔、垃圾清運和消納、公區能耗、電梯維保、管道疏通、化糞池清掏、綠化、破損修復、保安、停車管理、消防等,各小區情況不同,內容不同。

業主之所以半夜報修有人接電話處理,是因為工程維修人員在值夜班。業主放假可以休息,物業必須有人加班。

不管採用自管等哪種方式,這些工作必須要做。

而這些人員工資或公區能耗,是物業公司必須支出的成本。業主在單位上班要掙錢養家,物業員工也是在掙工資養家。

部分業主希望政府管起來,與現行的簡政放權相背離,可能性不大。即便管,也要支付這些費用,政府的資金也是從公民的口袋裡徵收,如果想佔政府便宜,以為可以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太天真了,到時候必須是讓交多少交多少,一個子兒也不能少。

物業費應該怎麼繳納?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很明確,選聘和解聘物業公司,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

全體業主的組合叫業主大會,做出的決定叫業主大會決議,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可以授權業委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沒有授權,業委會自行簽訂的合同無效。

所以,與物業公司地位平等的是業主大會,每個業主只是業主大會的一份子。業主大會是消費者,可以決定服務標準,小區管理模式,用哪家物業公司,評價服務效果,包括解除合同。當然,也應該支付費用。

現實中,正是因為業主大會的制度沒有建立起來,也沒有印章和賬戶體現她的存在,上述的權利義務,或者無法行使,或者變成了物業直接面對業主。

應該形成合力的業主也被割裂開來,爭取權益與他無關,小區表決與他無關,繳納物業費也與他無關,很多業主根本沒有小區的整體意識。

因此,業主應該向業主大會繳納物業費,業主大會應該向物業公司支付服務費。

業主和物業的衝突如何解決?

物業應向業主大會負責,履行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全體業主享有的服務是公共的、一致的。

每個業主可以憑自己的感覺,對物業服務評價打分,全體業主的評價結果,即為物業服務的結果,結合合同約定給予獎勵、懲罰甚至解除合同。

物業費、獎金由全體業主承擔,違約金由全體業主享有,即便打折,所有業主也應該平等。

所以,業主所欠的應該是業主大會的費用,物業起訴業主大會,業主大會起訴欠費業主。

當然,業主大會也可以授權物業公司收取費用,起訴欠費業主(已通過物業服務合同授權)。未經業主大會授權的,物業公司無權公示欠費業主名單。

因物業服務造成業主財產受損的,業主應單獨主張賠償,與物業費不是同一個法律關係。

本人希望通過多個小區的經驗教訓,思考物業服務的問題,與您一道,尋求解決辦法,共同創建和諧小區,歡迎關注、交流、拍磚。

有關業委會成立、物業糾紛的問題,可私信我,竭力提供幫助。


姜姜聊物業


得不到物業費,肯定有原因。即然得不到,還幹什麼!取消物業,全民共識!取消皆大歡喜,何樂不為!!!!!!是人民不需要!!!!!!不需要的強行強加,讓業主花錢買罪氣受,當孫子,是誰之過!小區本無事,物業來擾之,水電電梯衛生各有其主其管,治安有刷臉有監控,有110,有119,有社區(調糾紛),有法院斷是非曲直懲惡揚善,室內設施壞損物業不管,管則另收費,何不自找精幹的維修工解決有保障。更可以免去先交維修費大額款項,過幾十年不用一改造翻建,這錢就沒了!!!!!!完全可以,等真需要時業主委員會動員公平透明收繳使用,即省心,又能保正質量,更能省錢!!!綜上所述,物業不僅多餘而且是煩惱!早該出臺政策取消!

徹底取消物業,還業主的自主權!或交社區,或業主共商共建自由選擇自由辭退,戓採取業主出義務工,抵錢,(不能出的交錢)自行出人自行解決,如水電電梯都是由專本部門專管的,衛生僱幾個本樓的可信得過的認真負責的人全小區出錢!保安不用,上自動監控人臉識別。出問題打110和119,糾紛找社區,室內小問題區內安排個通會的人給點錢還都互相認識,負責處理,小區綠化出工出錢,不用物業,真得不用,不用花錢買罪受(蠻橫推拖)!


實言守真


我們物業與開發商家是一家。我們在小山坡上。路不修,上山的路崎嶇不平,路邊雜草叢生。冬天雪清不淨,小區無保安、監控,無封閉,無安全保障。頭幾年一直交費,物業一元一平,價格高。後來大家不交物業費,物業棄管。

現在,我們小區冬天,大家主動掃雪,自費購買掃雪工具。有的人還經常撿拾垃圾,比物業管時好N倍。今年,我們準備集資修路,現與社區聯繫,看看他們能不能修。物業不做為,乍交物業費……


冰清韻a


不交自有不交的理由…… 物業錯在先 如果做到位 把心放正 業主都會提前預交物業費 物業就是黑社會 拉幫派 樹山頭 買通 利用業委成員 挑撥鄰里關係 搬弄是非 包庇縱容 尋釁滋事 欺壓業主 在用人方面存在多種隱患 ⋯心理不完整 ⋯ 每當業主投訴 都有部門和個人拿到好處 來幫物業說話 欺壓業主還很有成就感 根本不注重與業主的感情交流 和業主交流 不是靠別人教你才能學會 而是得親身體驗 要有一定的人文素養 一幫庇子除了壞和欺壓業主 一個死豬不怕開水燙 死皮賴臉的無賴 會有溝通的能力嗎?!人無德成就不了大事 作繭自縛 ⋯


祝福送給你65


一個物業服務公司,有什麼權處理業主?

我所住的小區還是居委會管理,每個月就交一點衛生費。

所以我還不知道新建的小區為什麼可以強行要業主接受物業?是不是你們買這個房子的時候就附帶簽了物業服務?如果我不要物業服務,你們是不是可以強行為我服務然後收我的錢?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強買強賣?然而大家被迫接受你的服務了,物業又為業主做了些什麼?聽大家說人家自己花幾十萬買的車位,你還要去收錢,你收哪門子的錢?我車位上肯定不會有垃圾,就是有我撿車上自己帶出去,還說要維修,我自己家的東西要你修個屁啊?壞了也是我自己花幾十萬買的,與你何干?別人家漏水你有那麼積極去修嗎?經常聽說電梯壞了沒人修,這個時候你不應該馬上為業主服務嗎?

我明確表示我不接受物業,物業天天想的是怎麼賺業主的錢,所以業主和物業的矛盾永遠解決不了,這種強迫業主接受服務的形式是行不通的,這個事物必定會消失,會不復存在。

堅決歡迎居委會管理小區,居委會才是為業主,為居民能生活更好著想的。


db得寶


業主為什麼不交物業費,個人認為物業公司要反思。是服務不到位,還是業主有意拖欠不交等,找出其病症所在,對症下藥,迎刃而解。

業主不交物業費,大多基本上都是物業公司管理或服務不到位造成。現在的物業過份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多拿錢、少服務。對房管部門的物業管理相關制度和文件束之高閣,不執行,為所欲為,想咋地就咋地。少數物業還有涉黑行為,對不按時交費的業主,實施停電及停水等不正當違規措施,謾罵指責業主,激怒業主,迫使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倒成了業主的主人。

物業要想業主按時繳納物業費,首先要樹立服務業主的意識,與業委會和業主達成相關管理和物業物價的共識。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勇於接受業主及房管部門的監督,協調各類關聯問題,勇於承擔責任,服務業主。做好與業主的對話交流和溝通,虛心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在有關問題上達成諒解和共識,相信業主定能按時繳納物業費。

業主即能買得起房,肯定住得起房,物業費定會按時繳納。


毛猴


你媽,又是替物業說話,廣大業主自己的財產(房屋)自己不當家,還每每受物業剝削(管理),剝削者手拿聖旨(《物業管理條例》)還“理直氣壯”的叫囂,誰不讓剝削就拿法律治罪,悲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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