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小區的地下車位後,物業重裝了系統,一個車位登記一個車牌,即便車位空著也不可以開另一輛車進入,你覺得合理嗎?為什麼?

520哈皮王子


物業公司這樣做顯然是不合理的,更不合法。業主買了車位,車位所有權就歸業主所有。至於如何使用車位,停哪臺車,停幾臺車,那是業主的權利。只要不影響其他業主利益,沒有侵佔公共部位,物業公司就無權干涉。這如同買了住宅,裡面住什麼人,住幾個人,和物業公司一毛錢關係沒有。物業公司的行為屬於濫用管理權,侵害了購買車位業主的合法權益,可以報警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權行為。租賃的車位也一樣。


小豬房論


那當然不合理了!

首先,你買的是固定車位,而不是為一輛車牌買一個停車資格,換句話說,就是這個車位的所有權是你的,你停什麼車牌的車,還是堆放什麼東西,只要不是易燃易爆這些違反相關規定的,物業無權干涉。所以不合理。

其次,我能理解物業的這種行為,道理很簡單,如果你登記兩個車牌,那麼你就能開進車庫兩輛車,如果你只有一個車位,那麼另外一輛必然涉及佔用其他車位,通道等問題。這樣對於物業來說很難管理。按你所說的,你們的地下車庫應該是那種管理比較嚴格的,一車一位,有車位的,登記過的,開門放行,沒有車位的根本也進不來,這樣的車庫好處是絕對不會出現外來車輛或者其他沒有車位的車輛進來佔用車位的情況,但缺點就是很多地方管理可能會過於死板,沒法變通。

第三,我認為,你得針對自己實際情況再考慮怎麼辦,比如說,你只是偶爾換車,次數和天數都很少,這個我覺得你應該理解一下物業的這種刻板和嚴格,因為這種看似不近人情的背後是更好的保證你們業主自己的利益,如果隨便讓車進去,最後車位被佔,遭罪的還是你們業主自己。如果你經常換車,我覺得你可以去找物業協商一下怎麼辦,比如說我一個朋友,公司好幾輛車,他不一定某天開哪輛車,經常是哪輛車閒著開哪輛,或者針對不同情況選擇開什麼車,你如果是這種情況,就可以考慮和物業商量一下,看看這種情況怎麼辦,一個簡單的辦法呢,就是經過物業允許之後,你們簽訂一個服務合同,保證你只停一輛車進去,然後物業發給你一張卡,或者有的系統可以你打印一張車牌,進車庫之前你下車拿著掃描一下,然後開閘放行,但有的系統就不行。總而言之,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跟物業協商解決,自己多一點麻煩,也考慮物業的麻煩,來協商,而不是製造矛盾。物業怕的,無非就是你一個車位進來兩輛車,你把這個顧慮幫他們想辦法解決,自然就好辦了。


驁爺


1、所有露天停車位,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2、凡辦不了正規產權證的地下車位,都屬於全體業主共有。3、地下車庫,由於不計容積率,不交土地出讓金。屬於所有地面面積的附屬空間,所以屬於全體業主共有。4、根據人防相關法規,地下人防車庫建設成本必須攤入項目總成本,隨著項目的賣出,全體業主是投資人,人防車庫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邁克爾青銅


這個可以區分兩種情況。一,車位是自己買的,可以輸入多個車牌,但系統會自動識別只能有一部車進去,不能多步同時進去。二,租的車位有分為租固定車位,和無固定車位的,有固定車位的和第一條一樣,沒有固定車位的肯定只能進一步車,車位再空是人家的,就像銀行錢再多你也的有多少才能取多少,不能說反正多應該你多拿!沒規矩不能方圓!做事演講理


彤雲炎陽


你的問題合理。

1、已經註冊登記在物業管理的道閘系統的固定車輛,已經繳納了車位物業管理費的,是可以常年無障礙進入停放的;

2、如果業主有另外一輛車,只要不是同時出現在小區停車範圍內,也是可以的,到物業進行備案即可;加入兩輛車同時在一個小區內,那麼其中一輛車就要繳納臨時停車費。

3、到物業服務中心跟物業商量,將兩輛車進行備案,隨時進出,便於你的生活和工作。


張長國聊旅遊


這隻能說是被迫逼不得已的一種解決方法而已!!!

因為我們的身邊自以為小聰明的人太多了!假如私人車位不固定車輛的話,大概率所有的車位都會亂了套的!因為就會有人一個車位,它可以進去二輛、三輛⋯無限輛!不是隻一個車位嗎?但是停車場不是雙車道嗎?它的停車位車頭光也可以停呀,雙車道變單車道!甚至侵佔他人車位!!!

所以雖然人人都知道沒有規據、不成方圓!但是個人利益面前還是會㥢性他人利益的!

知道了吧,有些時候有些表面上看是不太符合常識的,但確實是被社會上一小部分自私的小人逼出來的不合常理!!!


大漠孤煙浩氣凜然


其實很簡單,車牌識別系統都有車輛組功能,比如你有一個車位,車輛組裡可以登記2輛車或以上,只要其中一個進入去了,你的車位就被佔了,另外登記的車就進不去了。也就是說你買了n個車位,登記了n個或以上車輛,只要進去的車輛少於n,你登記的車子可以正常進去,如果進去了n輛,登記車位滿,其他登記車輛就進不去了,如果要進去,只有開出來一輛,把車位讓出來。

如果小區系統比較老舊,就需要系統升級了,不過也沒多少錢,可以和物業、業委會商量一下,現在每家的車輛都很多,需要智能化設備來進行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YID54577261


既然你已經購買了小區的地下車位,那麼車位的所有權就是你的,也就是說車位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如何使用車位是你自己的權利,物業並沒有權利規定車位如何使用。

而你們在簽署車位購買合同時,也一定約定了車位的管理方式,小區重裝系統變更管理方式的行為屬於單方修改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物業需要與所有業主協商達成一致後才可以修改合同。

當然小區這樣的行為想必也是考慮到大多數業主的權益,肯定是有其他購買了地下車位的業主向物業反映自己購買的車位經常被人佔用,所以物業才會重裝系統一個車位只能登記一個車牌,不然重裝系統又不是不要錢,物業怎麼會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呢,所以這件事最好可以和物業、其他購買了地下車位的業主進行溝通,協商更好地解決辦法,因為有兩輛甚至多輛車的業主肯定不止你一位,這件事肯定也給別的業主造成的麻煩,可以協商一人登記兩個車牌,進入一個後另一個不能進入,但是這就對系統要求更高,不知道現有系統可不可以滿足。


東友律師團


我們小區可以登記3個車牌號,但是同時只能進一輛車。只要有一輛先進去了想,再進就不抬杆了。


伍角倆


不可能吧?

如果是你有一個車位但是有兩個車,難道自己登記了一輛車只能進那一輛?車位空著另一輛也不能進?好搞笑,如果真像你說的一樣,這個物業公司太差了,連這點兒問題都解決不了他的管理系統太落後了。

現在物業公司服務水平都在提高,車輛管理系統也在不斷更新換代,所以你說的這種現象可能有,但肯定不多。

如果確實存在,你可以反饋一下,將自己的另一輛車納入物管車輛系統,應該很好解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