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要彩禮,男方以後跟女方一起贍養女方的父母,這個觀點有人同意嗎?

夢想青春回味


如果女孩子家裡面,沒有哥哥和弟弟的情況下,我可以做到,也必須要做到,反之那就是不可能做到的。


紅塵有夢K


我不同意,男方和女方一起贍養岳父母,說明白點就是上門女婿了!

20年前,我在大理下關打工,認識戀愛一個南澗縣德勝鄉的女孩徐文斌,女孩有一個弟弟,但是她說要在雲南生活,當我回家時候帶她到了六盤水市火車站,一路上思考了很多事,決定不帶她回家了!買車票送她轉回雲南。

上門女婿多半都是低頭做人,女人多半強勢。再給彩禮又如何,並不是說我不孝敬岳父母,我老婆給岳父岳母多少錢和 買穿的我從來沒有說個不字,老婆家一個弟弟六個姐妹,平時很熱鬧的。

我習慣了生我養我的地方,習慣了家人親人經常在一起的幸福快樂。

我娶老婆沒有花一分錢,就是花幾萬,我也願意花錢不願意上門。


鄉鎮農家


我結婚時農村丈人、丈母孃要求要彩禮四萬,嫁出門的女兒潑出門的水,不要女兒女婿養老,我全款買房,一切婚禮費用我出,她家也沒嫁妝,那是2000年初,當初信以為真如今又賴上女兒了,丈人兒子27了也沒錢結婚,說是女兒養自己管女婿什麼事,老婆從結婚就上班自顧自,工資也不知哪去了,我還問不得。我兒子都高中了,從小到大就靠我和爺爺奶奶帶大,所有奉勸城市男要遠離農村女孩。農村人的誠信度為零!永遠以自我為中心,不會顧及他人。看看大衣哥你就知道什麼叫人窮志短馬瘦毛長,只要女方問你要彩禮,通過嫁女兒盈利,要立刻拒絕!我身邊就有很多城市男女,男的都想娶城市女孩,不談房子車子、錢!而且只要城市獨生女,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女孩要是嫁城市男,那她的家人會把村裡的規矩一條不少拿出來要你執行。通過嫁女兒盈利的女方家千萬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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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人不同意吧,女方不要彩禮的家庭,是女方認為女婿能力不錯,人品不錯,肯定也把女兒教育得好,女方家人為人也不錯,不要彩禮並不是自降身份,而是為女兒將來生活考慮,不想要窮女兒家,女兒嫁過去要過日子,還有很多女方倒幫女婿的,女兒女婿能過好日子,肯定會贍養女方父母了。

我家父母就沒要彩禮,九零年代就禮節性的給了1000元,有種儀式感就行,我們結婚開支都是我老公自己打工的錢,他父母沒承擔,我爸媽給我辦點那個年代實用的嫁妝就結婚了,結婚後我就供養公婆到過世才出門,我爸媽能種田時我們就在給他們零花錢了,種不了田後,就我們姐弟五個共同贍養,他們跟我弟,我們四姐妹就出生活費,我爸媽從沒跟我們要過,都是我們自己給的。那個年代我們姐妹都沒要彩禮,我爸媽從沒跟我們要過什麼,都是我們自覺承擔他們的,再說我們姐妹都承擔了公婆養老,他們的女婿好意思不贍養岳父母嗎?我爸媽的女婿對他們很好的,比有的兒子好,我爸媽有什麼事,所有人都到場,當然我們公婆有事我們姐妹從來都當自己事去處理,我們就沒分男方女方父母,一樣承擔了。


吳安秀13


不管女方要不要彩禮,和女方一起贍養女方的父母應該是一種義務,而不是一個可以商量的條件。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既然兩個人結婚在一起,就不只是只要贍養男方的父母,女方的父母也有義務去贍養。

提出不要彩禮,來要求男方贍養自己父母的女方,其實很愚蠢,很傻。都說愛屋及烏,愛你,自然也會孝順你的父母,把孝順作為條件來談,這中間就全然變了味道。

婚姻本來就不是買賣,贍養父母是必須條件,而不是可商量的條件。

如果男方不願意贍養女方的父母,那父母也沒義務去照顧男方的父母,畢竟自己又不是男方父母生養的,保持距離,不照顧,頂多也不阻攔男方去照顧。

現在很多人都不願意結婚了,兩個人結婚,上面有4個老人,下面有至少1個孩子,生活壓力挺大的。

不知道咋想的,願意說不要彩禮已求男方去贍養自己的父母,從一開始就沒擺正自己的想法,婚後也容易被人拿捏,事事談條件,沒有太多感情基礎的婚姻,也長久幸福不了。

提出這種想法的女人,真的是勸君三思。

寧可不嫁,也不做這種交換。無關彩禮,只是贍養自己的父母是最基本的義務。


衿媽說


彩禮、彩禮!把個彩禮,當成了至勝的法寶了,也當成了至高無上的權力了。真是可笑,不要彩禮和贍養老人扯到一塊,真是無聊透頂。在封建社會民國時期,民間可是有這種說法,生了姑娘都說是賠錢貨。在我很小的時候,偶爾也能聽到父母說這樣的話,誰家誰家昨晚上生的老五,又是個丫頭片子,長大了也是個賠錢貨,當然父母也就是說說而已,但是我聽了這話,心裡感覺不舒服而且彆扭。過去這麼說,那是人們的生活確實苦,有的家庭吃了上頓沒下頓,生下個姑娘幸苦養大,還要陪些嫁妝才能打發了,覺得白養活了,所以才會有,生了姑娘是個賠錢貨的說法。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人們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好像生下姑娘的家庭,好的風俗沒有繼承,單就將姑娘大了該嫁人了,要彩禮這個風俗,繼承下來不說,而且變本加利的發揚廣大。我就搞不懂到底你們是疼姑娘,還是把姑娘當商品在賣。


用戶2604145970857袁


彩禮和贍養老人兩者有關係嗎?

彩禮是自古留下來的傳統,結婚娶老婆,給點彩禮錢,既是對女方的尊重,也是對女方父母表示的感謝。只要數目正常,符合當地的風俗,也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那就應該給這彩禮。

有的地方可能風俗是不送彩禮,到這畢竟是少數地方,廣大網友也沒必要看到幾條新聞,就喊著全國各地都應該取消彩禮,這有點不切實際。

贍養老人是作為子女應盡的義務。如果女方也是獨生子女,那麼結婚後女方的父母就理應由你們來贍養,而不是說彩禮給了,以後就可以不用管他們了,也不是說因為結婚時女方沒要彩禮,才勉強去照顧他們老兩口。彩禮不等於養老費。

正是因為現在網上老是出現天價彩禮,讓很多男的對彩禮越來越害怕,談到這個就堅決抵制。其實,一味的主張取消彩禮既不現實也不可取。

如果結婚時,你碰到的是那種只認錢的岳父岳母,那麼大可以放棄,但請不要結婚了又不想贍養老人,這在法律上也不允許。如果你碰到的是那種明事理的岳父岳母,那麼更應該好好照顧他們。


被忽視的細節


其實,我覺得,女方要不要彩禮和男方會不會贍養其父母的關係並不是很大。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婚姻畢竟不是交易。就算有些時候成為了交易,也和別的交易不一樣。

在好多地方,光有女兒的家庭,父母會選擇招贅入戶,還要簽定協議。但是這樣也並不一定就能限制上門女婿的行為。關鍵還得靠互相之間相處的感情和恩德。

不要說上門女婿,就是親生兒子,也不乏白眼狼。所以最好的作法就是真心地付出,岳父母把女婿當兒子一般疼愛,女婿也會當兒子一般盡孝。如果認為:“我不向你要彩禮,你就必須得贍養我!”那就錯了!這不是和諧的框架,而是不和諧的導火索。


大漠綠海和諧音


這個觀點我不同意。因為孝敬父母是每個人的責任,是應盡的義務,是中華五千年的傳統美德,怎能與彩禮扯上關係呢?哪不是成了交換的條件,養老盡孝的酬碼嗎?我們國家之所以興旺發達就是靠這些傳統美德養育的人,我們民族之所以如此和諧,空前團結就是靠這些傳統美德培養的人!所以,我認為這點是錯誤的。


熊潤華322


這個不是問題。首先感謝你和你的父母通情達理,既諒解了女婿的燃眉之急,又成全了女兒的終身大事,是值得有兒女的父母借鑑的先驅者。無論要不要彩禮,女兒女婿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一個女婿半個兒是千百年來傳統的教養,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你也不要認為不要彩禮也不好開口女婿的贍養義務,足以證明你二老是通情達理愛面子之人,女婿會知恩圖報盡孝盡贍的。除非是陳世美,那就另當別論了。養兒不容易,養女更不容易,從破鞋底那麼大養育成人,要知道費多少心血。當家才知油鹽貴,養兒才知父母恩。你沒有吃過葡萄,才不知葡萄的酸味。等你有孩子了,才深知養孩子的不易。女孩子花錢的時候在孃家,賺錢的時候在婆家,養女兒的時候在孃家,贍養的時候在婆家,孃家才是恩重如山,成全女婿建立小家的卓著功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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