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究竟是彼此愛過更痛還是從沒被愛過更痛?

蒼生踏歌追筱蝶


任何沒有結果的感情在自己看開之前都是痛的,不論彼此愛過還是單相思。

曾經擁有的美好瞬間一片荒蕪,那些昨天統統被否定,化作了泡影,你說痛不痛?

曾經牽過的手,屬於你的溫暖懷抱,那個人的專屬味道,一起勾勒過的明天......一下子煙消雲散,說不痛肯定是假的,真心愛過,付出過,卻沒有結果,這種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領悟。

在一起的時候或許會忘了時間,分開後卻分分秒秒記得清楚,甜蜜變苦澀,深情換心傷,好像大夢了一場,晴朗天空忽然瓢潑大雨,從頭到腳徹骨冰涼。痛嗎?已經說不清楚。

情動所以貪戀,情深所以貪婪。情能暖人也能傷人,痛,證明全心全意的愛過。痛,證明事到如今還深深愛著。痛,是這段情的終點,也是這顆心對這個人最後的惦念。痛,證明我們還活著......

彼此交付了真心的感情痛一次好歹也是值得的,起碼在感情方面沒有誰對不起誰,不論為什麼兩個人走散了,回憶裡的彼此都是曾經最美好的模樣。時間一天天過去,這份痛也會漸漸淡了,久而久之會被另一種情愫取代,叫做懷念。

沒被愛過的痛或許更多了一份可憐吧,愛而不得,痴痴糾纏,多傻。得不到回應的感情就是一個人的獨角戲,人家是兩個人的悲喜故事,這裡是一個人的愛情劇本,主角沒到場,自己先入戲,不是愛錯了人,而是自己沒有能力變成那個人喜歡的樣子。這份痛就該自己嘗,也只能自己孤孤單單憋憋屈屈地受著。

沒有更痛,只有最痛。感情的痛,沒有可比性,或許也沒有等級區分,傷情的時候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最痛的,這種感覺只有自己清楚。無論有多痛,都不可能蔓延一生一世,時效一過去,一切就都淡了。

以前不信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現在我信了。以前也不相信原本不愛的人在一起會幸福,現在我也信了。以前覺得愛情很簡單,現在我知道純粹的愛情少得可憐。不是說痛是一種領悟嗎?也許是天意註定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必須經歷一些痛的洗禮吧,在痛苦中成長,在痛苦中倔強,在痛苦中脫胎換骨重獲新生。

很少有人一生只遇見一次愛情就能開花結果,也很少有人真的認定了一個人就會一生一世的掛念。只是陷入那段感情無法自拔時,就篤定了這個人這份情就是唯一。時過境遷,時間會讓你的傷痛復原,也會戳穿我們忠貞不二的謊言。有一天你會發現那個讓你痛過的人其實只是曾經愛過,你的最愛究竟會在何時何地出現誰也無法預料,而曾經愛過的人只是在遇見那個最愛之前的錯過。當然,也可能再也遇不到那樣讓你怦然心動的人了,一次錯過就成了一輩子的遺憾,但又有幾個人會為了守住那份最初的怦然心動就真的孤獨終老呢,不論愛與不愛,最終你的身邊還是會有人陪伴。到了那個時候,誰還會記得曾經刻骨銘心的傷,撕心裂肺的痛......


怪味兒豆子


我覺得是彼此愛過更痛。而且我兩種都經歷過。

先說彼此愛過的吧。高中早戀談對象,當時真的很喜歡她,從高二開始,到大二結束,四年感情,分手的時候真的很難受,我一個大男生一想起她都會哭,真心覺得從此身邊少了一個人,這感覺絕對是心痛。

再說沒被愛過。大學臨畢業我向一個比較喜歡,關係也很好的女同學表白了。之前我倆也曖昧過,只是都感情都不堅定,最後表白了也沒在一起。心裡也挺難過的,但更多的是想要個結果。如果她接受了,我自然高興。如果她拒絕,也在想象之中,感情也算有了個結果,不在迷茫了,所以也不會有撕心裂肺的那種難過。





情感勵志的陽哥


我認為是彼此愛過更痛,心痛,痛的無法呼吸那種!

沒有真心愛過的人永遠無法體會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當你曾經深愛的人變得陌生,當她對你置之不理,就算你的眼淚成河,哭的撕心裂肺,她都視而不見,那種感覺真的心痛,都能感覺到心的痙攣,心在抖。

曾經我根本無法理解那麼相愛的兩個人為什麼會吵架?為什麼會分手?為什麼會那麼的狠心,後來當我經歷了我明白了,一切的一切都是日積月累的結果,一點點的不滿的積累,一點點的失望的積累,到最後兩個人都累了,或者是有一方累了,這樣的愛情已經不是當時想要的了,已經變質,無法繼續了,兩個人分手了,那就是不愛了?不是的,分手了的兩個人也可能會是還愛著對方,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不得不分開,有的人會說,既然會分開,那就是不夠愛,我曾經也是這樣想的,但是現實會給你上一課的。

我在寫這些字的時候,腦子裡全都是我和我女朋友分手的情景,眼淚在眼睛裡面打轉,她的那種絕情,任你哭的撕心裂肺也沒有一句安慰的話,那種冷漠,心裡真的崩潰,心裡的那種痛不經歷過永遠不會明白,有一首歌裡面有一句歌詞叫真愛過,才會懂,真的是這樣的,不愛過,是不會懂的。我們彼此愛過,但終究還是錯過了,時間是治癒一切的良藥,但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的傷口才會好,彼此愛過,痛過……,一直在痛……


華華的情感驛站


分手了,對,我正經歷這個階段

我們分手22天了,是彼此相愛兩年,同居一年,卻因為沒有未來。

今晚又是從夢中醒來,看到了你的問答說一說我的感受吧。

當晚上看到她給我發的分手消息,竟然一時間愣住,她哭著說分手,不敢聽我的聲音。我到凌晨一點到樓下抽菸到吐,因為她不喜歡煙的味道,我好久沒抽菸了。我試圖挽留,朋友告訴我她哭的難受。讓我回家吧,是因為不想耽誤我。我半夜追了四百公里到她哪裡。上午十一點見了一面,見到我就哭的不成樣子,已經下定決心了分手,我挽留沒用,無功而返。

互相愛著卻分開是什麼感受,心痛是真的,每天夜裡經常夢到他,明知道是夢卻不想醒來,每次碰到有回憶的地方都是催淚彈,看到別的情侶也會難受,心裡空蕩蕩的,是因為少了一個她。你們一定要把心愛的人抓住,因為。一放手,就是再也不相見。


一生所意


這個話題說實話很傷感,也讓人的心裡非常難受。

有人說彼此相愛,分手的話,心會很痛。

其實不然,我認為,那個一直在付出而沒有被愛過的人會更加的心痛。

愛是自私的,無論去愛別人還是被愛,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唯一的。

既然你可以和一個你愛的人在一起,那麼就證明你非常愛他或者迷戀她,這樣的話可以說愛的很卑微,但就是這樣的愛,你還是失去了她,你說說心會不痛嗎,我想不僅會痛,還會是撕心裂肺的痛。

因為互相相愛,彼此也算是愛過,總有一段美好可以回憶,但是單愛一個人,卻從來沒有走入她的心中,你說悲不悲哀,痛不痛苦,就連美好的回憶都是奢侈的。

暗戀和單相思都是人世間最為痛苦的事情,有一句話叫做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擁有。

可是就是這樣的奢求,都不會落在暗戀者的身上,所以愛了一輩子卻不被人愛的人是最為傷心的💔



深海絕戀AA


分手了,是彼此愛過更痛苦,還是沒有被愛過更痛苦?我認為是彼此愛過更痛苦。

兩人的感情萌發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通過時間的不斷磨合,然後才能做到相知,相惜。

這種感覺不僅僅是肉體上的依存,更重要的的是靈魂的切合,是靈與肉最好的結合。

無論什麼原因造成分手,這種痛苦是無法言語的。它是靈魂的剝離,這種痛苦強度比肉體的傷害大的多。

曾有一個朋友和對象分手,整個人都頹廢了,陷入迷茫的困頓,整天借酒消愁。

當我們去勸慰她時,她痛哭流涕地說:“你們不理解我的感受,她把我的靈魂都抽空了。”就是這種感覺,靈魂都沒了,何其痛苦!

但是沒有被愛過,雖然感覺有所缺失,甚至忿忿不平,感覺自己一腔熱情付之東流,甚至會咒罵對方,薄情之人。

當然這種被分手也是痛苦的,但這種痛苦會很快癒合,該是你的,終是你的,不是莫強求。沒人可以勸慰,只能自己走出來。





落墨雲飛揚


我認為是彼此愛過,才會更痛!刻骨銘心的一段戀情,轟轟烈烈的一場相愛,突然,就戛然而止了!那種痛不欲生的感覺,生不如死的鈍痛,只有深深愛著的人,才能體會。

如果是從你們交往起,原來自己從沒有被對方愛過,如果是這種情況,估計你不會產生刻骨銘心的痛。交往伊始,一方並不被另一方所吸引,所認可,她所表現出來的永遠是對你的不屑,無所謂的態度!在這種狀態之下,估計你剃頭挑子一頭熱,也不會把所有感情,完全給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吧!對於對方於你的不屑態度,在感情付出上,你終是會有所保留的;因為你會感覺到,無論你再怎麼努力,她也不愛你!甚或,你會很明白,你們這樣的關係狀態,分開是遲早的事。

除非一個傻子,才會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完全的付出感情,不記後果的愛著對方 。真的到了分手的時候,你所感受的痛,只能說是咎由自取吧!

自我的理智和維穩,才會讓你時刻的清醒,做應該做的事,不要去做傻事。值得去愛的人,要全心全意的去付出,不值得你去愛的人,也要果斷的放棄!記住,幸福的愛戀是相互的感情付出,而不是委曲求全、卑微的得獲。



遂心入夢


如果是我,我啥都不痛,反而高興地去面對之。好聚好散,是戀人或夫妻合不來的最佳選擇,有啥可痛的呢!試想,當兩個人真的無法繼續走下去了,站在十字路口,互相道一聲保重,言一句祝你幸福,雙眼望著對方的背影漸行漸遠……從此,各相望於江湖,給彼此留下和諧的印象及往事的甜蜜,難道不比互相打罵和死活去糾纏著對方強嗎!是不是。


真功夫yujunle


如果兩個相愛的人分手,是兩個人都痛;如果一方還愛著,那就是愛著的一方痛;如果都不愛了,分手就是皆大歡喜,誰也不痛。痛也是一段時間,治傷痛的良藥是時間,速效藥是新的戀情,很多人愛著的被困在感情的世界裡出不來,我深有體會,建議你多出去走走,專注工作,希望能幫到你。


再別過


彼此愛過說明你們在過去相處的時間裡,都曾真心對待對方,愛過對方。

沒被愛過說明在過去你與對方相處的時間裡都是你在付出愛和真心,對方卻沒有真正的付出自己的愛和真心。

其實問題的根源並不在於你是否被愛,而是在於你是否放下了對方。

放下你心中曾經苦苦追逐著的那個他(她)。

如果能放下,那你心中就不會覺著痛苦。

如果放不下,那你就會是最痛苦的人。至少在你看來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幸、最痛苦的人。

真正的問題不是哪種方式更痛,而是你是否能夠放下心中的那個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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