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就心動的人,沒有在一起過,你會忘嗎?

高敏崇


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你生命該出現的人,絕非偶然,他一定會教你一些什麼。


感情的精妙之處就在於情不知所起,卻一往情深。總有人會在某時某刻某地,心被某人不經意地撩動,從此不能自拔。

但如果最終歷經現實的種種糾纏,讓你只能居於朋友的位置,你會甘願嗎?

心一旦動過,真的還能若無其事地陪在身旁,壓抑住自己的內心,毫無波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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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動註定思念

《仙劍奇俠傳三》中有一幕至今令我印象深刻,就是林業平從樹上接過跌落的紫萱時,一眼動情。自此以後思念纏繞,總是剋制不住地思念她,找藉口找她。但卻總是抑制住自己的情感不說出口,結果獨自備受煎熬。

劇中的旁白,這樣描述他的感受:情感的火焰,越是壓抑,就越是炙熱,不管林業平怎麼逃避,卻始終無法忽略自己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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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旦動過,哪怕只是一瞬間,也已經註定了眼前的人,永遠都不可能和你只是處於不溫不暖的朋友狀態。因為你的心不允許,你的情感更不可能抑制得住。

濃烈的感情,一旦深植內心,便註定不會平靜,總會有飛蛾會選擇著撲入火中,一探這情感背後的究竟。

就像王家衛在《東邪西毒》中說的那句臺詞般:每個人都會經歷這個階段,看見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後面是什麼。

一旦你對某人動了心,你就會狂熱地想要知道這個人背後的一切,想要知道所有有關他的細節,想要讓他的所有自己都能夠參與,渴望他的傾心,更渴望擁有他。

面對他的時候,永遠都不可能心如止水。他的一眼也許就能讓你心跳不已,他的問候也許就能讓你浮想聯翩,內心的情感總會因他而波瀾起伏,永遠達不到朋友的自然。

微博上曾經有一個話題:第一眼就心動的人能做朋友嗎?最戳心的答案是:一個真心喜歡的人是沒辦法做朋友的,哪怕再多看幾眼,你還是想繼續擁有。

情為何物一往而情深,朋友這個只能陪在你身旁,而不能有任何超越界限行為的詞,對於深愛的人,最是傷人。明明想要和你更進一步,卻總是束縛在方圓之內,做著友情以上,戀人未滿的事情,無時無刻不是種煎熬。

所以別把感情想得太簡單,心動是瞬間,相思是漫長。心動過的人,永遠騙不過自己的情感和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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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是戀人,要麼是路人

電影《怦然心動》中曾說過這麼一句臺詞:“有些人外表平庸,有些人外表華麗耀眼,但你總會遇到一些人,由內而外地散發著彩虹般的光芒。一旦遇見過,別人對你來說都不過是浮雲。”

一眼就心動的人不同於其他,他是具有獨特魅力的,更意味著特別。在一生的感情中,會遇到很多的人,但有一個人的出現必定有別於他人,他在你心中留下的烙印和感覺,有時可能會伴隨一生。

而這種情感就像品嚐一杯烈酒,初時品嚐回味無窮,但一旦酒入腸中,那麼必定醉人醉己。要麼就及時脫身,就此打住,要麼就攜手品味,共同分擔,否則獨自品嚐,傷的只有自己。

朋友曉風在學校的晚會上曾對一位表演的學姐動心,當時學姐演繹小品時的一舉一動都深深地印刻在了曉風的心中。他曾對我說:我從來都不相信一見鍾情,但是自從見到她,我相信了原來愛上一個人,有時真的只需要一瞬間。

從那以後,曉風就藉助各種機會靠近學姐,經過不斷的相處,學姐終於認識了曉風,並把他當做了知心的朋友。可是他想要的並不只是朋友的狀態,他不斷地暗示學姐,用自己的行動表明自己的內心,但是學姐卻總是當做視而不見。

曉風總以為是學姐沒有關注到,卻不曾發覺學姐的躲避。終於有一天,學姐對他說了一句:“曉風,我們還是做朋友吧,我們真的不合適,”就獨自離去了,那背影決絕而傷人。

曉風哭泣著對我說:哪可以做什麼朋友,喜歡過的人,怎麼可能平靜地呆在她的身邊,祝福著她與另一個人的戀愛,笑著陪著呢?況且兩人的感覺,怎麼可能像普通朋友一樣,我真的很喜歡她。

確實,喜歡過的人,怎麼可能只甘心於做朋友。看著身旁深愛的人,總會想著自己也許還能有一絲機會,也許不停地打動就能有所收穫。面對深情注視的目光,說出當朋友的你,確定自己能夠承受得住?或者你真的忍心如此傷害這個真心愛過自己的人?

心動的結局,從來只有兩種,要麼共同對眼成為親密無間的愛人,要麼被狠心拒絕後就獨立離去,成為他生命中的一個過客。

不要聽著客套的假話,自以為真的能成為朋友,愛不成,就離去,當斷則斷,才是對彼此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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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朋友大多都是幌子

無論是電影、電視劇,還是現實生活中,拒絕他人或者分手後說的最多的話就是,我們不合適,還是當朋友吧。

可是現實呢?所謂的朋友不過只是漸行漸遠的結局或相愛卻不能愛的煎熬,很少有人能真的回到從前,回到隨意打鬧的朋友時代。

心動的人亦是如此。

《吸血鬼日記》中達蒙一直喜歡著埃琳娜,埃琳娜曾對他說:我的生命仍需要你。

達蒙問她:是作為朋友吧,太難了。我不能再見你,我不想再見到你,我不想和你說話,我不想聽見你的聲音,我確定我不想和你做朋友。達蒙要的從來不是作為埃琳娜身旁的朋友,他想要的只有她的感情。

做不成戀人,我們可以當朋友呀這句話,對彼此都是無盡的折磨。一方情感上的壓抑,一方無時不刻感受著外來的炙熱,誰的生活都不能好過,還不如成為陌生人。

不要再用所謂的朋友,來撒著可以讓內心安慰的謊,實際暗流湧動的內心感受,誰又可以忽略呢?朋友這個詞從來都做不了離散後的安慰,彼此都知道,卻又要表面硬撐的場景,最悲哀。

黎明與樂基兒曾因生活理念問題產生嚴重分歧而離婚,離婚後一年,黎明曾當眾對媒體說,與樂基兒再見時不會是朋友,也不會是敵人。樂基兒也回應說,她對此表示贊同,因為拍過拖的人很少會做回朋友,也很少會約前任出來敘舊。

他們的狀況是大多深愛過的人離分後的真實現狀,所謂的朋友這個代名詞,愛過的人不會去佔據,更不願去佔據。從你的全世界曾路過,此時站在你的面前,卻要假裝不曾愛過的坦然,何其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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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編劇張曉晗說過的一段話:

“能愛到死是運氣,中間說聲再會是人之常情。愛過的都是好漢,乾一杯祝你未來還喜歡人生,還勇敢去愛。”

第一眼就心動的人,如果能擁有白頭偕老的運氣,那麼一定要珍惜,如果不幸地閃開了丘比特之箭,那麼最好離分。因為朋友看似能擁有陪在身旁的幸福,其實無時無刻給予的都是煎熬,既然老天註定好了沒緣分,那麼就果決一點,放對方自由,不要再無形之中捆綁在一起了。

這樣將來再會的時候,就算是陌路人,也能夠平靜地道一聲好久不見。

愛情的結局不論好壞,這段風景感受過,就無憾了。這個人,遇見過,就值得了。在這場經歷中感情所帶來的感受,喜歡的人帶來的成長都是有價值的。

就像釋迦摩尼說的那樣: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你生命該出現的人,絕非偶然,他一定會教你一些什麼。

這一場愛過就不後悔,至少我曾心動過。


小阿瑤丶


心動的感覺!……得有多幸運才可遇到,若還得有他的心悅,那又是多難!

生活中我們沒有那麼多的美好!若有,就算沒能在一起!也要感謝這個經歷!感謝有你,我才懂的珍惜!而我的心是很貴的!所以我會忘了心動的你!在以後的日子裡若有幸再遇到就更好了,若遇不到!也無惋惜!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世上還有我們好多要做的事和要負的責任!



用戶四葉鈴蘭


早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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