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徵地補償標準

廣西省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徵地補償標準:

1、龍勝鎮、三門鎮、瓢裡鎮、龍脊鎮、泗水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41738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5177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794元/畝到15177元/畝之間。

2、平等鎮、樂江鄉、江底鄉、馬堤鄉、偉江鄉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39283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4284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3571元/畝到14284元/畝之間。

廣西省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徵地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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