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離開的30多名計件工人全部回來了,企業已恢復生產……是檢察官讓我這個小微企業起死回生!”2019年10至26日,湖北省漢川市某戶外用品公司女老闆殷華(化名)感激地向前來回訪的該市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胡少武一行介紹。
漢川檢察院檢察官送達《檢察建議書》情景
2019年3月13日,殷華因瑣事在被害人家中與其發生糾紛、打鬥,並將被害人家中花盆、玻璃、沙發等物品損壞。經鑑定受損物品價值9317元。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殷華於2019年6月18日被刑事拘留,6月27日被批准逮捕。
該院於2019年7月23日受理殷華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並瞭解到,殷華本人在承辦審查起訴檢察官兩次訊問時均稱是無業人員並在家帶孫子。而且殷華認為自己與被害人打鬥中傷情還重些,也應該追究被害人刑事責任,因此牴觸情緒較大,不認罪。同時,該公司提供的營業執照顯示公司董事長和法人代表是殷華的兒子,員工工資表等資料也不能證明殷華是該公司“總經理”。由於時間緊迫,加上殷華“無業人員”身份、不認罪等諸多因素,該院沒有對殷華變更強制措施,並於同日將該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訴。
隨後,該院繼續深入調查,通過多次到企業實地瞭解、召開計件工人座談會、調閱相關企業資料、走訪相關知情人等蒐集到相關證據並形成證據鏈,證實了殷華系企業老闆的真實身份。同時查清,現年56歲的殷華10年前就辦起了個體作坊,專門生產防護服、手套等戶外產品,招募的計件工從最初10多人發展到現在30餘人,年產值過千萬元。為固定給家族企業配套生產訂單,殷華於2018年註冊成立公司,雖然將董事長、法人代表名字寫成了兒子名字,但是企業的經營管理仍是殷華本人。該案發生前,殷華還在忙碌和籌備徵地擴建廠房等事宜。該院還了解到,殷華自稱“無業人員並在家帶孫子”是為了避免企業捲入案件訴訟中。而殷華被採取強制措施後,企業招募的計件工全部離職而被迫停產,造成經濟損失30多萬元,企業面臨重大的生死考驗。
對此,該院在依法辦案前提下,及時協調殷華辯護律師等相關人員做好殷華和被害人思想工作,並加大調解力度促使殷華與被害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殷華賠償了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獲得了被害人諒解。在殷華本人表示認罪悔罪後,該院及時向法院通報了殷華是民營企業老闆身份,以及殷華被羈押後工人全部離職造成停產的情況,提出對殷華變更強制措施和適用緩刑,並建議儘快開庭。同時,該院還委託市司法局對殷華進行適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並接受殷華到社區服刑。8月14日,漢川市法院以殷華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該案判決後,該院協助殷華將離職的工人全部接回,使企業很快恢復了生產,生機重現。
10月24日,該院向殷華公開送達了《檢察建議書》,其中建議企業經營管理者要樹立和氣生財的觀念,莫因瑣事引發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否則害了自己還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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