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給客戶禮品算行賄嗎?行賄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孔傑霖


送給客戶禮品是否屬於行賄我們先來分析一下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再來分析是否構成行賄。

行賄罪在我國《刑法》第八章貪汙賄賂罪一章節中有規定。所謂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的。 在經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 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因此行賄罪是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前提的。

按照犯罪構成的四要件來分析,要構成行賄罪需要: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中,主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次要客體是國家經濟管理的正常活動。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但是上述行為須達到一定界限才能構成犯罪。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是收買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其他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關自己謀取不正當的利益而實施這種行為,意圖謀取不正當利益。

該罪名的立案標準是1、行賄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不滿1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綜上所述,向客戶送禮品要看客戶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具不具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主觀目的,行賄的數額是否達到國家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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