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這起特大“黃金大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十年,經調查,搶劫原因是網絡賭博輸了錢

今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該院對一起“黃金大劫案”作出二審宣判,以犯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某輝有期徒刑十年。

據法院披露,2018年9月28日21時許,被告人王某輝事先準備好頭盔、口罩、鐵錘、雙肩包等物品,駕駛五菱牌小汽車載黑色摩托車到新羅區西陂街道五洲財富附近後,再駕駛黑色摩托車竄至中城街道一珠寶店,使用鐵錘砸破該店內櫃檯玻璃,搶走多件黃金首飾,後將搶來的金首飾藏匿於曹溪街道浮蔡村某倉庫內。

經龍巖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追回的25件黃金首飾價值人民幣85854元人民幣。2018年9月29日,被告人王某輝在龍巖市新羅區曹溪街道某小區被警方抓獲。

一審中,法院認定,被告人王某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方式搶劫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85854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判處王某輝十年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王某輝不服,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王某輝上訴認為,珠寶店沒人,他只是為了奪取金器,沒有對被害人進行威脅、恐嚇,其侵犯的僅是財產權利而沒有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構成盜竊罪而不構成搶劫罪。

釐清事實,準確定性,使被告人認罪伏法,成了二審法院審理本案的重中之重。二審法官反覆觀看了案發現場視頻監控後,多次到涉案珠寶店現場查看,並走訪了珠寶店店主及店員小李。

根據調查,二審法院認定,王某輝在珠寶店營業期間,在明知或應當知道店內有人值守的情況下,仍蒙面手持鐵錘當場暴力劫取財物;在珠寶店員工關門阻止上訴人逃離時,又手持鐵錘對其威嚇,其暴力手段及暴力程度足以造成被害人不敢反抗的心裡強制,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二審法院認為,王某輝的上訴意見與所查事實不符,不予採納。二審法院依據王某輝犯罪性質、社會危害等情節,遂作出前述判決。(海峽導報記者 李大榮 通訊員 陳立烽 周宗琪)

一起來看下,此前導報記者2018.10.9報道:

龍巖這起特大“黃金大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十年,經調查,搶劫原因是網絡賭博輸了錢

鐵錘狂砸 搶走當初20多條金鍊

龍巖公安速破一起特大搶劫金店案

龍巖這起特大“黃金大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十年,經調查,搶劫原因是網絡賭博輸了錢

▲犯罪嫌疑人持鐵錘搶金店,作案25秒後逃離現場



龍巖這起特大“黃金大劫案”二審宣判:被告人獲刑十年,經調查,搶劫原因是網絡賭博輸了錢

◆犯罪嫌疑人指認贓物藏匿地點

9月28日22時許,一名手持鐵錘的蒙面男子,闖入新羅區中城街道一珠寶店,直奔櫃檯狂砸,迅速搶走黃金手鍊20多條,價值約21萬元。案發後,當地警方全力緝捕“鐵錘男”。

昨日,龍巖市公安局對外公佈相關案情。經龍巖市公安局組織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多警種聯動,“9·28特大金店搶劫案”在12小時內成功破獲,共抓獲涉嫌搶劫犯罪嫌疑人1名、涉嫌開設賭場犯罪嫌疑人2名,繳獲作案工具摩托車、揹包、鐵錘等物,成功追回全部被搶金飾。

回放:蒙面男搶金店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起“特大金店搶劫案”發生在9月28日22時許,案發現場位於龍巖市新羅區中城街道一珠寶店內。根據監控顯示,“鐵錘男”闖入金店後,狂砸玻璃櫃臺,隨後迅速用手抓了數把的黃金首飾,而附近店員見狀,曾試圖關門阻止其逃跑,但未果。

隨後,該男子騎著摩托車逃離現場,監控記錄下了這一幕,整個過程僅25秒。據統計,“鐵錘男”共搶走櫃檯內黃金手鍊20多條,價值約21萬元。

報警後,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立即啟動“兩搶”破案機制,迅速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破案工作。與此同時,龍巖市公安局指揮情報中心同步開展工作,調動各部門警力協同參戰。

調查:起因是賭博輸錢

經過數小時努力,29日清晨6時許,專案組成功鎖定重大犯罪嫌疑人,並對嫌疑人實施抓捕。29日9時許,抓捕組民警在新羅區曹溪月山小區一出租房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輝(27歲,湖南省郴州市人)。

經搜查,專案組民警發現其租住處床底下藏匿2名可疑男子鄺某軍(35歲)、陳某明(39歲),兩人均為湖南省郴州市人。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輝交代其因參與網絡賭博輸錢,遂於9月28日晚持械搶劫金店的犯罪事實,並供認贓物藏匿地點。

於是,警方迅速出擊進行追贓,於29日21時許在新羅區曹溪街道浮蔡村一倉庫內,繳獲作案工具摩托車1輛、揹包1個、首飾托盤1個,成功追回全部被搶20多條黃金手鍊。

與此同時,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鄺某軍、陳某明涉嫌在新羅中心城區多處投放賭博機牟取非法所得的違法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輝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鄺某軍、陳某明則在進一步審查中。

海峽導報記者 吳鵬波 李大榮 通訊員 張春波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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