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落實落細

老河口市院四項措施,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落實落細

老河口市院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工作部署,通過四項措施,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落實落細。

一、明確一條主線,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有序開展。

高檢院《關於深入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和省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的八條措施的通知》下發以後,老河口市院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領會張軍檢察長關於“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重要指示精神和省院的通知要求。王天稚檢察長多次強調,“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全院幹警要深刻認識到“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要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使命擔當。要始終明確以人民為中心這條主線,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決做到“群眾來信七日內程序性回覆、三個月內實體性答覆”的硬目標。

二、建立兩本臺賬,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規範開展。

一是建立《群眾來信情況工作臺賬》。指定專人負責群眾來信的接收登記、跟蹤辦理回覆等工作。在接收信件時,準確登記收信時間、信件來源、來信人、來信訴求、分流情況、回覆時間、答覆時間、答覆方式、答覆內容等事項,確保群眾來信工作有據可查。二是建立《群眾來信反饋工作臺賬》。老河口市院對群眾來信工作進行二次核查,定期核查有無即將到期或超期未結、未回覆的信件,重點標註實體性答覆期限。對距離答覆期限不足10天的信件,及時登記在臺賬中,並對承辦人發送預警提示。之後每兩天督促一次承辦人,確保在規定期限內答覆來信人。今年以來,該院接收的每封信件均錄入系統,除匿名或聯繫方式、聯絡地址不明確的信件以外,均做到七日內程序性回覆、三個月內實體性答覆。

三、把好三個關口,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有力開展。

一是把好來信入口關。第五檢察部負責群眾來信的統一歸口處理,其他部門接收的信件一律轉交至第五檢察部,由第五檢察部審查受理。對於接收的信件,一律錄入到網上信訪子系統。有手機號碼的,在網上信訪子系統中進行短信回覆;沒有手機號碼但有詳細地址的,通過檢察專遞進行信件回覆;有固定電話的,通過12309檢察服務電話回覆。二是把好審查分流關。在接收來信後,按照訴訪分離的要求及時對來信進行審查分流。屬於本院管轄的,及時審查分流;不屬於本院管轄的,在程序性回覆來信人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及時將線索以函轉方式移送管轄機關或有關部門辦理。三是把好答覆期限關。老河口市院嚴格把控答覆期限,確保每件來信都做到“七日內程序性回覆,三個月內實體性答覆”。今年1月16日,該院收到湖北某公司反映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控告信。在收信當天,該院即完成信件的審查分流工作,並於當天短信告知該公司,該院承辦部門也在規定期限內將辦理結果書面答覆該公司。

四、堅持四個到位,確保“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穩定開展。

一是堅持領導重視到位。老河口市院制定了《老河口市人民檢察院“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工作制度》,明確由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天稚同志作為該項工作的責任人,將該項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同時,該院專門配備了1名員額檢察官充實到第五檢察部,專門負責群眾來信工作。二是堅持責任落實到位。明確由檢察官負責群眾來信的受理審查、分流辦理工作,重大、敏感、複雜信訪案件的書面回覆由檢察官決定,必要時報檢察長決定;由第五檢察部和辦案部門共同做好來信人的釋法說理工作,壓實辦信責任。三是堅持矛盾化解到位。老河口市院在堅持做到“七日內程序性回覆,三個月內實體性答覆”的硬目標的同時,始終將化解矛盾糾紛、促進息訴息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群眾來信工作的落腳點。該院在收到湖北某公司的信件後,除通過短信回覆外,及時通過電話與來信人進行溝通,幫助調整心態,理順情緒。通過與公安機關反覆溝通,提出檢察建議,最終老河口市公安局作出了立案決定。事後,該公司負責人專門打來感謝電話,對該院工作表示肯定。四是堅持分析研判到位。依託智慧信訪系統,每週對群眾來信工作情況進行梳理,列出即將到期或超期未答覆的信件清單,督促承辦人答覆辦理;每月對群眾來信辦理情況進行通報,及時調整工作方法;每季度對群眾來信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寫出季度分析報告,力求穩妥化解信訪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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