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公安局關於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告

關於公開選調人民警察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充實芮城縣公安機關基層一線民警隊伍,經研究決定,現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公開選調人民警察。

一、範圍及名額

此次公開選調公安機關人民警察13名。

二、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1、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後出生);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公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

3、上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5、已授銜的在職在編人民警察。

三、方法步驟

此次公開選調分為報名、資格審查、錄用等三個步驟。

1、報名

採取個人申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引進單位審核的方式進行,步驟如下:填寫《芮城縣公開選調芮城縣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表》一式三份,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加蓋公章。報名者如實填寫並將此表及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歷學位審核登記表、幹部基本信息認定表、上年年度考核登記表複印件、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人民警察授銜審批表(最近一次)複印件、一寸近期正面紅底照片3張等有關材料(複印件需加蓋公章),交芮城縣公開選調公安民警領導組辦公室進行初審。

報名時間從2019年10月21日起至11月1日止。

2、資格審查

按照國家關於公務員(人民警察)管理的有關國家規定和本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由縣公開選調公安民警領導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3、政治審查

政審考察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全面瞭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等,重點審核個人檔案“三齡二歷一身份”,審查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成員的政治表現情況等。

因政審考察不合格產生空缺的,不再遞補。

4、公示

根據政審考察情況,經縣公開選調公安民警領導組研究同意後,對擬選調人員在“平安芮城”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問題並經調查核實的,經縣公開選調公安民警領導組研究後,不予選調。

5、錄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縣公開選調公安民警領導組研究確定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引進人員在原單位擔任科級、股級幹部的,引進後保留職級待遇,並根據其工作表現,在幹部調整使用時優先予以考慮。

本公告由芮城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地點:芮城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古魏鎮學府西街066號公安局415辦公室)

聯繫電話:0359—3022631 15935598555

芮城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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