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strong> 保健食品本身是一種生產要求極其嚴格、質量高端的特殊食品,能夠給我們帶來健康和快樂,事實也證明如此。但令人憤怒的是,一些廠商誇大宣傳保健食品的作用,導致不少消費者上當受騙。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檢查保健食品宣傳內容

為打擊保健食品行業的虛假廣告宣傳等不法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和健康,2019年10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又一次發佈《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3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版本意見稿顯示,保健食品等產品廣告審查將變得比以往更加嚴格,廣告中不得出現"安全無毒副作用"等9種違規的宣傳語。同時,保健食品廣告必須醒目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等5項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品

一、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但只宣傳產品名稱則無需審查

胡亂吹噓、欺騙消費者,已經成為保健食品宣傳和銷售環節的一個老大難問題,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經濟利益,也耽誤了不少消費者的治療良機,危害了消費者健康,社會影響極大,要求嚴懲虛假宣傳的呼聲不斷高漲。

為強化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產品廣告管理,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分別在2019年3月13日至4月13日、6月6日至6月26日期間,2次公開徵求意見。在前兩次收到的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完善了徵求意見稿,並於近日又一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口服液保健品

在一年之中的不到7個半月時間內,市場監管總局3次公開徵求意見,顯示出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廣告管理的高度重視,也預示保健食品廣告管理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嚴格,少數保健食品商家再想靠誇大宣傳而狠賺一筆的不法目的將很難實現。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沒有經過審查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不可以發佈。但只宣傳產品名稱的廣告,則不需要審查。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執法檢查保健食品標籤

二、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出現"無副作用"等9種內容

為避免廣告對消費者產生誤導,上述徵求意見稿指出,保健食品、藥品等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1.宣稱"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

2.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廣告含有疾病防治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易使這2類食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內容。

3.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症狀和所有人群,或宣稱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等內容。

4.治癒率或有效率的內容。

5.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的用語。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將變嚴,年內第3次徵求意見,須標明5項內容

保健亂象整治

6.利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

7.使用偽造、虛構或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等內容。

8.與其他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等進行比較。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包含的其他內容。

三、保健食品廣告須醒目標註5項內容

上述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醒目標註以下5項內容: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保健食品標識;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同時,被要求顯著標明的內容的字體和顏色應清晰可見、容易辨認,且在視頻廣告中必須一直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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