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有沒有可能不在通過新一任首相的法令上簽字?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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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英國首相在女王手下誕生,但並不由她做主。英國大選前,女王會負責解散議會。大選後,獲勝的黨派的領導人已經是實際上的首相。他/她會受女王邀請到白金漢宮參加一個任免首相的儀式,然後組建新政府。如果該黨派投票決定在首相的5年任期內換人來當,女王也無法阻止,只能見證權力的交接。

女王在議會發表演講。

2019年6月,保守黨領袖梅姨決定在任期內辭去首相一職,於是保守黨推舉鮑里斯約翰遜擔任新首相,這個是黨內操作,不需要經過大選。

在權力交接當日,梅姨首先抵達白金漢宮辭職,後獲得女王同意。隨後,鮑里斯到達白金漢宮,女王要求他組建新政府,鮑里斯接受了女王的提議同時親吻她的手背。

梅姨當選首相後受女王邀請組建新政府。

從這個儀式可以看出,作為英國君主,女王 “邀請”議會多數黨領袖成為首相併組建下一屆政府。從理論上來說,女王確實有權決定邀請誰組建政府。但是,如果她的選擇無法獲得議會通過的財務法案(預算案),那麼政府就無法運作。她實際上必須選擇在議會中擁有絕大多數席位或者與少數黨達成協議以保證通過財務法案的黨派的領導人。換句大白話就是,女王有權選別人,但議會不會給她選的人批錢。這是英國這個執政程序設計精巧所在。鮑里斯當選後受女王邀請組建新政府。

新首相的產生是民選的結果,代表人民的意志。假設像題中所說,“如果女王不在通過新一任首相的法令上簽字”,那就意味著她拒絕服從人民的意願,從而導致“人民”會取消她的否決權。這樣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引發憲法危機,會導致君主被廢,甚至有可能導致君主制的終結。

因為在君主立憲制國家,如果君主公開反對民選政府,君主就無法繼續執政下去。這就是愛德華八世在位期間所發生的事:他在1936年拒絕了當時的首相關於婚姻的建議而被迫退位。

女王出席議會開放儀式。


英國立法的最後一步是女王在議會提交的法案上“御批”(Royal Assent)。所謂御批,直譯就是“皇家同意”,意思是君主正式批准該國議會的行為,從而使其成為法律。從這個名詞也可以看出,君主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同意的權力。

總的來說,女王的工作是按照議會的指示正式“任命”首相,而不是去幹涉民主選舉產生的政府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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