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煙四起:替代性法律服務(ALSP)全球市場超百億美元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任何產業在邁向成熟的同時,都會開啟對整合創新、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的不懈追求。

在我們的傳統印象中,市場中提供法律服務的主體均是律師事務所。但近年來,境外媒體的許多報道中已將其稱之為“traditional law firm”,將律所冠以“傳統”之名,並開始關注一類“industry disruptor”(行業顛覆者)——“Alternative Legal Service Providers”,我們將其翻譯為“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簡稱“ALSP”)。

ALSP通常善於利用技術創新提高效率,成本更低,更具靈活性,他們正在挑戰著律所長期以來提供法律服務的模式,甚至倒逼律師事務所改變自己的法律服務運作模式。

目前的法律服務市場,正在經歷一些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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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越來越多非律所類的公司開始進入法律市場,其中包括了會計師事務所、法律科技公司、合約律師平臺、法律流程外包商、諮詢機構以及各類新型法律公司,我們將其統一概括為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ALSP)。

與傳統律所相比,ALSP開創了新興服務模式,如靈活外包律師/顧問,以及新興的商業模式,如搭建服務平臺,律師沒有固定辦公室,公司主要員工都是運營人員等等,新的服務模式已經被大量公司法律部門所接受。

中國法律人相對熟悉的LexisNexis、湯森路透的Westlaw、人工智能文書分析系統Kira、美國老牌在線法律服務機構LegalZoom、文檔管理系統iManage、歐美知名創新軟件公司HighQ、全球電子簽名巨頭DocuSign、快速擴張的新型法律公司Elevate,以及號稱要“重新定義法律服務”,並在2019年接受私募的Axiom等,都是ALSP的典型代表。

他們在管理模式上更為先進,在工作方式上更為靈活,在業務服務上更創新、高效。他們一方面服務於律所、企業法律部門,為其提供支持性、流程性的工作以及解決方案,另一方面也與之展開競爭,逐步擴大自身在法律服務市場上的份額。

(一)法律服務架構:從“金字塔型”到“火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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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ALSP的進入,法律服務機構的架構也已經出現變化並將持續演變。

在最為傳統的律所金字塔型人力結構中,只有律師和助理兩個層級。根據國際著名投資銀行Investec發佈的關於法律科技和NewLaw的研究報告,這一結構目前已發展為“第二代”金字塔。在左圖中,藍色代表了律師,左下角的紫色“Outsourcing”中,既包含了律所內部的非律師人員,也可能包括了部分外包供應商,而綠色板塊則代表了技術崗位。

Investec認為,未來,法律服務機構的結構將會是一種類似於火箭型的架構。在這樣一個火箭中,律師仍然居於核心的部分,但律所將同時擁有兩大“引擎”:左邊紫色模塊是以項目經理帶隊,以律師助理組成的項目執行力量,右側綠色模塊則是以技術經理帶隊,法律科技為支持的技術執行力量。在律所之外的生態中,則有其他服務機構可以支持補充:項目管理可以外包給法律公司或者法律流程外包公司,技術解決方案則由“法律工程師”們提供,律師則更專注於解決核心問題。如此專業分工之下的法律服務架構,顯然比原有的金字塔結構更具戰鬥力。

(二)法律市場格局:法律公司的崛起

新型法律公司正不斷“侵入”法律市場搶佔份額,也改變著法律服務產業中不同主體所做的工作層級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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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服務中,處於決策最底層的是基礎性的數據,即大量繁瑣的流程性、支持性工作,比如索賠處理、訴訟支持、合同管理、合規流程支持等。

第二層,則是較第一層更重要的一些日常工作,指的是產生重大責任的法律事務或運營事項,但需要的行業知識或專業經驗相對較少,比如政府風險管理、合規事項、訴訟管理、知識產權或信息技術事項。

再往上一層,則是上圖中的最高層,是高價值、高風險的專業性工作,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比如說訴訟、重大交易、稅務、破產、跨境交易等事項。

以往,公司法律部門主要完成第一層和第二層的工作,由外部律師完成最難的事務,一部分事務交給外包(BPO,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

如今,BPO升級成法律流程外包(LPO,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在第一層佔據更大的市場份額。法律事務管理/託管服務誕生(Managed Services),橫跨第一層和第二層。法律部門的工作範圍更廣,參與到三個層級的各項事務當中。新型法律公司出現,與律所在部分服務上重合競爭。

未來,法律流程外包商仍然處理第一層事務。法律事務管理/託管服務商仍然橫跨第一、第二層,但市場份額將進一步擴大。法律部門重心上移,將更深程度地參與到公司經營的決策事務中。新型法律公司、律所服務仍然保持在最高層。與新型法律公司在高價值、高風險、高專業性的事務上的競爭,是律所不得不面對的挑戰。

(三)另類榜單:關於LPO、ALSP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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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錢伯斯發佈了“全球法律流程外包商排名”,Congia Law、Axiom、Elevate、UnitedLex等全球知名法律公司榜上有名。

法律流程外包商通過利用高度熟練、經濟高效的資源並逐步改進流程,為律所或公司法律部門提供日常法律事務。

他們通過利用流程專業知識引導前期諮詢工作,設計工作流程和拆分工作流程組件,以及藉助於他們的運營專業知識,構建定製的、技術支持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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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7年和2018年美國評級機構Acritas的全球ALSP排名,湯森路透和“四大”均位列前五名,其中普華永道在2018年的排名中反超湯森路透。

Acritas的這一排名是通過對全球範圍內營收額超過10億美元且對法律服務有較強購買力的企業調研而來。調研的指標有三個,分別是:第一,除了律師事務所,首先聯想到的法律服務提供商;第二,除了律師事務所,最傾向於購買法律服務的提供商;第三,哪一家與之合作過的法律服務提供商在處理法律事務時最具有創新性。這三個指標可以概括為聯想度(Awareness)、傾向性(Favorability)和創新性(Innovation)。

根據Acritas的調查,排名前十的ALSP目前已在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服務買方(senior in-house counsel and key buyers)中建立了較強的品牌效應。而在十名之後的ALSP中,目前的品牌效應還較為侷限於本土市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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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8年Acritas針對亞太地區的ALSP排名,仍然是普華永道位居榜首,位列二三的分別是安永和畢馬威,在法律服務領域,“四大”的品牌均有較高的知名度。在前三名之外,還有LexisNexis和湯森路透。亞太地區的排名與全球範圍內的上榜機構基本一致,只是名次有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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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ALSP中的領頭羊,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以雄厚的資金基礎和廣闊的地理覆蓋優勢對國際律所產生了巨大的威脅。

(一)“四大”全球法律服務擴張史

早在20世紀80年代,會計師事務所就已試圖向“全球多領域、全方位專業服務公司”(Multidisciplinary Professional Firms,簡稱MDP)轉型。1993年,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率先在英國建立了附屬律師事務所,隨後普華永道、畢馬威、安永都在英國成立了律所,並從一線律所挖掘優秀律師領導全球法律網絡。

2001年,金融危機爆發,“安然醜聞”後,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倒閉。此後,“四大”在法律業務的擴張開始受到政策的侷限和監管的控制。2002年,美國政府頒佈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嚴格限制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儘管如此,“四大”並沒有放棄提供法律服務的野心。

2007年,英國《法律服務法》(Legal Services Act2007)頒佈,直接推動了四大MDP計劃的重建。2014年,普華永道、安永和畢馬威取得了替代性商業結構(Alternative Business Structure,即ABS)牌照,而德勤於2018年取得了ABS牌照。

“四大”的法律網絡再次重建,並遠超2002年前的規模。2013年時,安永法律服務已遍及全球29個國家,涵蓋商事及勞動法事務,以金融及銀行業事務為重點。

安永全球法律業務負責人表示:“我們希望快速擴張業務,並最終將業務觸角伸向全球每一個發展成熟或發展迅速的市場。我們希望在2020年,法律服務業務量能達到目前的2-3倍。”

(二)法律業務創收和佈局超越國際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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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到2018年,“四大”全球創收逐年攀升,其創收總和從2009年的938億美元上升至2018年的1483億美元,增長體量巨大。

“四大”創收來源大致分為審計、諮詢和稅務三大部分。與稅務相關的諮詢服務是“四大”提供法律服務的重要基石,但並不侷限於此。“四大”所提供的法律服務正在向金融和併購等高端業務領域、以及合規和勞動法等快速發展的業務領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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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法律網絡的盈利能力、規模得以快速增長,目前,“四大”法律與稅務創收已經遠全球超創收最高的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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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底,“四大”的法律部門已有萬名律師。雖然“四大”律師總數與Am Law 200前4家律所的律師總數相比雖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他們在全球服務地域範圍方面的優勢遠超頭部國際大所。

安永全球法律負責人科尼利厄斯•格羅斯曼(Cornelius Grossmann)表示,雖然安永已經在全球80個國家提供法律服務,但是安永並不想成為一家國際性律所,它的目的不在於提供單一的法律業務,而是在於將帶領稅務、諮詢等專業人士進入法律市場。

畢馬威也是如此。“我們不想成為一家律師事務所,我們也不會試圖複製律師事務所的做法,”畢馬威前全球法律服務主管JürgBirri說,“相反,我們正在試圖採取綜合性的解決方案,為尋求法律諮詢的客戶提供無縫銜接的服務。”

可見,對於“四大”而言,其發展路徑在於從審計公司轉型為“多領域、全方位專業服務公司”,再轉型為“全球整合的業務解決方案提供商”。而法律服務,只是他們提供業務解決方案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律所傾向於用“建議”(advices),而“四大”則傾向於使用“解決方案”(solutions),這也是律所與“四大”之間的一個細小但關鍵的區別。律所僅提供相對單一、孤立的法律服務。而四大企圖為客戶提供整體的、綜合性的服務,不僅基於法律,而是結合諮詢、稅務和項目管理的多個視角。

(三)“四大”在中國法律市場

達成戰略合作協議開展聯盟,吸納認可律所成為自己的全球網絡成員,或者直接收購、開設律師事務所,是“四大”快速拓展法律市場的幾種主要方式。

2014年,安永與上海瑛明律師事務所達成戰略合作關係,曾引起業內強烈關注。瑛明在中國香港擁有聯營所LC Lawyers。今年7月,瑛明深圳分所成立,進一步擴大了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客戶的能力。在我國臺灣地區,安永於2015年1月將圓方法律事務所併入其全球網絡,業務領域主要包括證券及資本市場、大陸及境外投資、公司事務、併購、爭議解決等。

2015年初,普華永道與北京瑞栢和上海信栢兩家律所開始合作。在我國香港市場,普華永道聘請了前金杜合夥人程偉賓(David Tiang)開設程偉賓律師事務所(Tiang & Partners),主要業務領域為銀行金融、併購、公司、知識產權、監管合規、稅務、勞動和TMT。在我國臺灣地區,普華永道通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維持的策略聯盟合作關係,整合會計、稅務、財務、工商登記及人力資源顧問等專業人事,以提供全方位的解決方案。

2019年1月,畢馬威在香港設立律所SF Lawyers,重點關注中國的併購和基礎設施項目。此外,年初有外媒報道稱,畢馬威還計劃在上海另設一家25名律師的律所,專注於一般商事業務、兼併和收購、基礎設施、監管合規和勞動就業。

德勤於2013年在上海設立了勤理律師事務所,於2018年在香港設立了JE Jamison&Co.。Jamison&Co.由德勤中國總法律顧問James Jamison領導,在2011年加入德勤之前,Jamison是“魔圈所”之一的高偉紳亞太地區的訴訟合夥人兼仲裁負責人。據外媒報道,德勤香港律所的主要合夥人挖掘自當地紅圈所香港辦公室。

不僅德勤香港律所如此,其餘“四大”在香港法律市場上也採用了高品質的律師配置。“四大”的香港律所管理人此前均任職於國際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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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四大”和律所一直共同合作,服務於全球最優質的一批客戶。“四大”如果要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務,就難免要與大所展開角逐,但歷史告訴我們,他們在專業技能、規模、客戶資源、技術應用方面都具有優勢,如果他們繼續深入法律服務市場,必將與一線律所正面競爭。

法律市場在加劇洗牌,格局尚在改變。四大能夠提供綜合性的解決方案,優秀的律所和律師同樣可以。律師們的“還擊”,或許還會有後發優勢。雖然輸贏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市場的改變、整合與探索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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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替代性法律服務主要劃分為五種類型。根據湯森路透的估算,其市場的整體規模,預計在107億美元左右。

獨立的法律流程外包商通常為公司法律部門和律師事務所提供外包法律服務,它們通常參與某一事務或項目的基礎工作,通常是主動管理和全球交付,其中包括電子發現和文檔審閱服務。

合約律師平臺能夠向公司提供臨時律師,服務範圍涵蓋入門級的文檔審查服務到需要高專業性的法律服務,例如GDPR合規等緊急重要合規項目。

法律事務託管服務提供商會承擔公司法律部門的全部或部分作用,尤其是一些持續性的工作,例如知識管理、合同管理、監管合規、金融文件等。

全球精英律所旗下的法律流程外包,通常位於低成本地區,專注於提供大批量的法律流程外包服務,例如盡職調查、財務支持、項目管理、文檔自動化等。

“四大”傾向於關注大批量、以流程為導向的、與會計和審計工作相輔相成的法律服務,每年能從法律市場上取得大量收入。與其他ALSP相比,“四大”與律所之間的競爭則更為直接。相比於律所,“四大”的優勢在於:全球性的品牌覆蓋,完整的服務和產品結構,成熟的項目、流程、價格管理體系,與世界五百強公司高層(C-suites)的牢固關係,龐大的已經開始著手佈局的法律業務團隊,以及雄厚的資金(deep war chests)。“四大”的全球法律服務網絡均致力於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解決方案。

其實,不僅是“四大”在法律市場“攻城略地”,中型會計師事務所也已經開始進場。例如在2019年7月,總部位於墨爾本的中型會計師事務所Moore Stephens Victoria受到“四大”的啟發,推出了一個新的法律服務部門。Moore Stephens在全球112個國家的609個辦事處擁有271家成員公司,擁有30,000多名員工,設立法律服務部門的意圖在於:隨著客戶遇到的稅務和諮詢問題愈發複雜,Moore Stephens希望能夠提供獨立的法律建議,成為“外包的總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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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市場的需求將會持續變化,希望得到一站式、綜合性法律服務的客戶將不斷增多。ALSP的崛起,將會給法律服務市場帶來三個方面的變化。

首先,使用新興技術的律師事務所將會不斷增多。

在律師事務所中,替代性法律服務的使用變得越來越普遍。隨著公司對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越來越認可和青睞,律師事務所進一步擴展了他們使用替代性法律服務的方式,將其更廣泛地運用到工作當中。律師事務所最常用的替代性法律服務功能是電子證據、非律師事務/事實研究、文件審查/編碼服務、訴訟和調查支持、法律檢索。

其次,大型律師事務所與“四大”的“正面廝殺”將會大量上演,而且,大所與“四大”之間的人才流動會愈發頻繁。

從創收構成來看,“四大”創收來源大致分為審計、諮詢和稅務三大部分。以稅務領域為例,長期以來,“四大”均佔據優勢地位,並且逐步將業務範圍從傳統稅務諮詢業務向“稅務+法律”服務延伸。2019年2月,畢馬威一次性挖走了法國最大律所Fidal的144名律師,其中包括26位稅務領域合夥人。

而國際大所亦在提供稅務籌劃與諮詢、稅務法律合規、爭議解決等涉稅法律服務,國際大所亦著力加強稅務領域佈局。例如歐華就從“四大”吸納了非律師出身的稅務專家,比如原安永轉讓定價專家Barbara Mace,原畢馬威國際稅務組負責人Kevin Glenn。

最後,律所的業態將會改變,從單純的法律服務產品提供者,向“法律+技術”產品提供者轉變,就替代性法律服務設立單獨的平臺的律師事務所將會增多。

在律師事務所雄厚的資源和資金優勢之下,單獨設立一支針對某一細分法律科技領域的團隊,進行技術開發,亦是一種選擇。例如英國的四大“魔圈所”——英國安理、年利達、高偉紳、富而德,就是例子。

英國安理的合同律師服務平臺Peerpoint在英國的創收超過2500萬英鎊,是英國律所提供的同類產品中創收能力最強的。

2018/19財年底,年利達推出了合同律師平臺Re:link,成為繼英國安理後第二個提供此類服務的“魔圈所”。

2018年,高偉紳推出了高偉紳應用解決方案(Clifford Chance Applied Solutions)和高偉紳創新(Clifford Chance Create)兩個新部門,收購了法律助理和商品化管理法律服務提供商Carillion Advice Services(CAS),在新加坡建立了亞太地區最佳交付和創新中心、進一步投資法律科技應用平臺Reynen Court。

為應對快速發展的數字環境所帶來的挑戰,富而德加大了對數字化轉型計劃的投資。作為其數字化戰略的核心部分,富而德在柏林設立了富而德實驗室(Freshfields Lab),並在曼徹斯特、柏林和中國香港設立了富而德中心(Freshfields Hub),前者採取更實驗的角度,深入探索未知領域,為新原型設計概念,而後者的任務則是將科技投資轉化成現實。

在四大“魔圈所”之外,2019年6月,亞司特與另一家託管服務提供商Cognia Law達成合作夥伴關係,以支持其全球NewLaw團隊Ashurst Advance。Cognia Law是企業和律師事務所的下一代法律服務提供商,以技術增強型資源服務免費地為法律和合規部門提供服務,專注於高價值的工作,並使律師事務所能夠構建更具價格競爭力的產品。

安睿順德倫也有類似安排,在安睿順德倫諮詢 (Eversheds Consulting)內,安睿順德倫Agile (Eversheds Agile) 提供短期律師解決方案,由安睿順德倫的中國香港、新加坡以及英國辦事處為客戶提供臨時律師資源解決方案,其服務深度超過一般合約律師平臺的人員借調。

2019年6月,Greenberg Traurig宣佈成立首個全球共享服務平臺“Recurve”,旨在建立一個包含技術解決方案、人工智能、項目管理、替代人員配備、新穎空間創新以及其他不涉及法律實務的生態系統。

2019年9月,全球律師事務所BCLP正式啟動了自己的大批量託管法律服務部門,稱為“BCLP Cubed”,目的是將與其他律師事務所的託管服務部門以及ALSP和“四大”競爭。

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大型律所也在利用自身資源對市場動向予以反應。實際上,目前國內的部分律所在專業部門之外設置的“常年法律顧問中心”也可以視為類似的應對措施。“常法中心”負責了企業日常經營中的批量的、低頻但可能需要隨時響應的基礎法律事務,將專業律師一定程度上解放出來,但仍可保持協同合作。以“常法外包”為主要服務模式的機構已經出現在市場中。

法律服務市場的變化與整合仍在持續,“傳統”律所如要始終保持自己的競爭優勢,則要時刻對市場的變化保持警惕、關注新型業態的發展、增強與客戶的粘性、提供客戶真正需求的綜合性法律服務解決方案。獨特性、差異化、不可替代性,才是利於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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