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安慶桐城人,與其父張英合稱“父子宰相”。
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等職。 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
初入仕途
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出生於北京城。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二十六歲的張廷玉準備參加會試,但因張英(其父)奉命為總裁官而回避不試。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考中進士,授為翰林院庶吉士。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張廷玉的夫人姚氏離世,父親張英登上相位。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張廷玉授翰林院檢討。開始擔任《親征平定朔北略》的纂修官。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四月,入值南書房。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後,多次隨康熙南巡及巡行蒙古諸部。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五月,授刑部左侍郎。次年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士。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六月,張廷玉母親離世。九月,父親張英離世。服闋,仍原官。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充會試同考官。四月,授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二月,充經筵講官。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充武殿試讀卷官,十一月,充纂修《省方盛典》副總裁官。
深受重用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十一月,康熙駕崩,雍正即位後張廷玉受命協同掌院學士阿克敦,勵廷儀辦理翰林 院文章之事。不久即提升禮部尚書,充任《世祖仁皇帝實錄》一書的副總裁官。
雍正元年(1723年),張廷玉復值南書房,與朱軾等人同為諸皇子師傅。四月,任順天鄉試主考官。雍正嘉其公慎,加太子太保。八月,署理都察院事,兼管翰林院掌院學士事。九月,調任戶部尚書。十月,張廷玉任四朝國史總裁官。
雍正六年(1728年)三月,晉保和殿大學士。不久又兼管吏部尚書事務。
雍正七年(1729年),雍正在隆宗門開始設立軍機處,命張廷玉與怡親王,蔣廷錫領其事。
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皇帝病危,臨終前,張廷玉與莊親王大學士鄂爾泰等同為顧命大臣,遺詔他日以遺詔他日以張廷玉配享太廟。
乾隆元年(1736年),張廷玉再次奉命為皇子師,仍兼管翰林院事。二月,乾隆帝親謁景陵,張廷玉與王大臣留京總理事務。自此以後,皇帝每逢巡幸,張廷玉總是留京總理事務。
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授總理事務大臣,加拜他喇布勒哈番,特命進三等伯爵,賜號勤宜。
乾隆三年(1738年),罷總理事務之名而以大學士掌機要。
乾隆十一年(1746年),張廷玉的長子內閣學士張若靄病故。
乾隆十三年(1748年)正月,張廷玉老病乞休,乾隆帝執意堅留。
晚景淒涼
乾隆十四年(1749年),乾隆同意張廷玉辭官,命待次年春天舟行回鄉,並制詩三章贈張廷玉。隨後張廷玉入謝時觸怒乾隆皇帝,降旨切責。廷臣請奪張廷玉官爵及罷配享,詔許削伯爵,以大學士原銜退休,仍配享。
乾隆十五年(1750年),皇長子剛去世不久,張廷玉再次請歸,激怒了乾隆皇帝,於是命以太廟配享諸臣名示張廷玉,命其自審應否配享。乾隆帝用大學士九卿議,罷配享,免治罪。隨後歸去。後來又因四川學政編修朱筌坐罪,命張廷玉盡繳頒賜諸物。
乾隆二十年(1755年),張廷玉卒於裡第,享年八十四歲。死後葬於龍眠山,乾隆最終仍遵遺詔,命配享太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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