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幾年的狂飆突進,失速,崩壞,P2P網貸已經無可避免要面對可能消失在中國互聯網與金融版圖的命運。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宣佈取締轄內網貸機構P2P業務。公告稱“湖南省自2016年以來“一直在進行P2P網貸行業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外省在湘從事P2P業務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核查,對其開展的P2P業務一併予以取締”。換言之,湖南省轄區內在營網貸平臺,已全部宣告出局。繼湖南之後不久,山東省也發文稱,至今未有一家P2P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未來山東金融局將對全省範圍內未通過驗收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予以取締。
2018年起,銀保監會等部門開始系統性地對P2P網貸機構進行出清,一方面引導各平臺良性退出;另一方面提出平臺要“三降”(降餘額、降人數和降店面)。
截至今年9月末,全國實際運營網貸機構僅餘462家,相比巔峰期超過5000家的機構數量已經去了九成之多。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從現在的形勢看,湖南與山東的做法打破了每個省必有備案(監管准許經營)的幻想,很有可能呈現不均衡狀態,有的直轄市或省市較多,有的地域“剃光頭”。可以確認的事實是,可能會有個別P2P平臺備案成功,但絕大多數網貸平臺的命運是覆滅,並非每個省都有備案指標。
今年9月初,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但除此之外,並無更多利好消息。
10月21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在第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發佈會上表示,將穩妥有序推進合規網貸機構納入監管的工作,力爭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網貸領域存量風險化解。
也就是說,在未來8個月的時間裡,監管層要基本完成目前全部網貸機構的風險化解。除卻嚴格合規的上市公司以外,大多數機構的命運將難以預測。
截至目前,監管層尚未形成關於P2P轉型的明確方案。銀保監會副主席祝樹民日前在國新辦發佈會上透露,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正在會同有關地區研究制定P2P網貸機構向小貸公司轉型的具體方案。但監管對違規P2P網貸的打擊已然全方位提速。
一個顯著的變化是,在互聯網金融相關的業務和牌照方面,政策變得越發嚴苛。進入10月份之後,銀保監會、央行以及“兩高”相繼發文,對於包括P2P網貸在內金融機構長期以來存在的非法放貸、大數據合作、惡意催收、融資擔保等多方面作出規定。對於處在清退和轉型途中的P2P網貸機構已形成了圍合之勢。
10月24日,銀保監會公佈《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將未取得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但實際上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信用增進公司等機構納入監管。
這一文件將監管的利劍伸向了早前從P2P轉型助貸的一眾網貸機構。所謂“助貸”,沒有嚴格定義,一般是指銀行、信託、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作為資金方,由互聯網公司線上導流或線下門店的商業模式。
在實踐層面,大多數助貸機構實力並不強,往往會被金融機構要求提供擔保、兜底。如果監管明確了“未經批准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融資擔保”,一些助貸機構就失去了和金融機構合作的條件,對於轉型助貸的網貸機構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
在大數據合作與委外催收方面,多方監管近期也給出了嚴格規定。央行近日向部分銀行下發了《個人金融信息(數據)保護試行辦法》初稿,重點涉及完善徵信機制體制建設,文件指出將對金融機構與第三方之間徵信業務活動等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加大對違規採集、使用個人徵信信息的懲處力度。待徵求意見結束後,文件將正式對外發布。
早前,北京銀保監局發佈了《關於規範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一文,該文件提出“嚴禁與以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企業開展合作;嚴禁與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非法買賣或洩露客戶信息的企業開展合作”。可以說,北京的規定既堵住了網貸機構委外大數據風控的口子,也明令強調了委外暴力催收的違法性質。
近期51信用卡經歷的一日風波就是典型案例。由於此前委託催收團隊的尋釁滋事等暴力行為,51信用卡日前遭到警方上門大規模清查,該公司高層連夜接受問詢,即使事後證明並非公司自身違法問題,但這給那些已處轉型途中的網貸機構再次敲響了警鐘。
不可避免的是,持續的嚴監管、宏觀形勢的變化、市場環境的變動將使P2P網貸不斷收縮。按照央行給出的明年上半年風險出清的大限,對於大多數P2P網貸機構而言,還能否等到轉型方案下發的那一天?這已成為目前最大的懸念。
實習記者 於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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