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債大勢所趨 非標也非“毒藥”專家熱議《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

日前,一則《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認定規則》)得到市場各方

關注。被市場稱為“非標大戶”的信託,同樣會受到影響。標與非標,未來如何應對?《金融時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業內專家,傾聽各方不同觀點。

标债大势所趋 非标也非“毒药”专家热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

非標不是非要禁絕

標與非標的認定,對債務融資是個大一統的標準,信託也在規劃的範疇中。目前信託主流產品的客戶對象仍是高淨值客戶,屬於私募產品領域,高淨值客戶私募產品投資非標是沒有問題的,但對資本的佔用較高,或將導致理財收益優勢下降。

過去,信託給投資人的感覺是能剛兌,而且收益更好,所以產品供不應求。但按照監管要求,隨著老產品逐步消化完畢和2020年切換時點的到來,打破剛兌會影響投資人對信託的購買行為。同時,對房地產的調控,也會影響到信託公司合意資產的可得性。

嚴格來講,信託沒必要轉標。信託本來是私募產品,在非標方面有其優勢,可以不用轉標;而且非標在成熟的經濟中對應的是另類投資,非標不是“毒藥”,不是非要禁絕,而是說作為一種產品,從與客戶匹配的角度,需要做好風險防範和客戶適配性管理。

中國人民大學信託與基金研究所執行所長邢成:

轉型迎先機

此次《認定規則》是在資管新規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羅列了屬於標準化債權資產的各項條件,對於不在“白名單”裡的,則按照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認定。對資管行業的衝擊首當其衝的是銀行理財業,信託不是主要對象,但也有緊密關聯。

在非標資產中,信託產品扮演著重要角色。一方面,這是由信託傳統業務模式和定位所決定的;另一方面,在非標轉標過程中,信託再次採取了徘徊、觀望的態度。這與其自身的業務結構、產品結構有關,更與信託公司的經營理念、創新意識、轉型魄力以及戰略目標有關。大多數信託公司並沒有與時俱進,沒有按照監管導向超前進行轉型和創新,仍舊在傳統業務模式的慣性下,延續以非標為主的產品結構。《認定規則》一旦落實,轉型步伐慢的信託公司一定會面臨更大壓力。

事實上,無論是“白名單”方式,還是“五要素”標準,都與信託產品的轉型方向高度吻合。《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中就有基金化、標準化的要素,也有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等表述,中國信登成立後有了產品登記,對信託來說,轉標是具備有利因素和先發優勢的。

未來,資產證券化產品可能成為信託公司轉型的主要方向,在這方面信託公司已有嘗試,應進一步深化和完善。除此之外,還要拓展服務類信託業務和公益慈善業務。只有真正迴歸本源,才能站穩腳跟、贏得先機。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憲明:

標債業務不會一蹴而就

《認定規則》是對《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的細化,進一步完善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條件,適用於包括信託公司在內的各類金融機構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

標準化債權類資產是指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證券,是具有可等分化、可交易、流動性強等特徵的新型金融產品,其豐富了公募產品的投資範圍。

非標資產在信託公司的業務中佔有很大比重,目前也是信託資產的主要財產類型。信託公司的非標資產業務是我國經濟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特有的現象,在彌補傳統金融供給不足、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其他國家信託業發展過程中,也在特定時期內經歷了類似的發展階段。但是,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發展,金融功能與結構逐步完善,信託業的這一歷史使命也將完成,應當根據新的社會與經濟需求轉型發展,承擔起新的使命。

開展標債資產業務是信託業轉型的重要方向之一。應當看到,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發展是一個長期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信託業的非標業務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與必然性,在一定時期內將繼續發揮其應有的歷史作用,信託業務標債資產的發展不會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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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债大势所趋 非标也非“毒药”专家热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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