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佈女子跳樓不立案始末:勸說、推拉行為無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

警方公佈女子跳樓不立案始末:勸說、推拉行為無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

曲靖警方官方微博截圖。

新京報訊(記者 張彤 吳榮奎)今日(10月28日)凌晨,雲南曲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針對20歲女子墜樓事件發佈了複核過程,稱兩男子對女子李某池的勸說、推拉行為,目的是勸說她和男友和好,沒有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房間內男友朱某敏對李某池責罵、打耳光的行為與李某池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直接、必然因果關係,故決定維持沾益區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決定。

警方公佈女子跳樓不立案始末:勸說、推拉行為無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

複核決定書。家屬供圖

據曲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9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接到複核申請,當日予以受理,並組織專門力量對沾益公安分局全部調查材料和相關證據進行復核,同時復勘現場,調查走訪相關當事人,調取賓館及周邊的全部視頻資料進行審查。

經查,8月13日晚,李某池(女,20歲)與男友朱某敏(男,21歲)在各自與朋友外出娛樂飲酒期間發生爭吵。8月14日5時7分許,李某池與朋友盧某奧(女,20歲)回到沾益盧某奧入住的某賓館,李某池不願上樓,為勸李某池與朱某敏和好,盧某奧拿著李某池手機到賓館406房間找正在上網的朱某敏,李某池獨自離開。

6時33分許,李某池來到賓館找盧某奧取回手機下樓時,在樓梯間與外出尋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歲,系盧某奧男友)、呂某(男,19歲,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間。為讓李某池回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呂某在樓梯間對李某池邊勸邊拉,朱某彬拿了李某池的手機。

6時44分許,三人進入房間後,朱某敏責罵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機時,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準備劃手腕,朱某彬遂將手機還給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腳踢向李某池時被朱某彬攔住。7時12分40秒,朱某彬將朱某敏拉出房間勸解,趴在床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從406房間窗口跳下。7時12分50秒,盧某奧與呂某衝出房間說李某池跳樓,朱某敏等4人趕到樓下將其送醫院搶救。

警方表示,上述事實有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現場復勘筆錄、現場視頻資料、醫院病歷等證據證實。曲靖市公安局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就是否有犯罪事實及刑法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全面審查,認為朱某彬、呂某在賓館樓梯間對李某池的勸說、推拉行為,其目的是勸說李某池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沒有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不屬於刑法上的不法行為;在房間內,朱某敏對李某池責罵、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為與李某池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關係。根據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以及刑事訴訟法等關於刑事立案的規定,曲靖市公安局認為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予以維持。

複核決定於10月28日送達申請人,並告知申請人對複核決定如有異議,可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公安機關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相關民事責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曲靖公安機關對李某池傷情深表關切,對李某池及其親屬提出的合理訴求,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

李某池姐姐表示,家屬方面不服上述決定。“我妹妹被他們從二樓拉到四樓房間,然後經歷了語言暴力、掌摑、辱罵。她一個人能達到要從樓上跳下去的程度,肯定是心理承受能力到極限了”。李某池姐姐說,家屬方面對上述決定有異議,將向檢察機關反映相關情況,申請要求公安機關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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