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品領域違法沒有“下不為例”

最高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聯合印發《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方案》提到,要對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實行從業禁止、終身禁業,對再犯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將其依法依規納入“黑名單”(10月17日中國新聞網)。

縱觀《方案》,亮點頗多。其中最突出的莫過於檢察機關的作用在明顯加大。《方案》提出,檢察機關要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行政非訴執行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法院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應當准予執行而不準予執行以及怠於執行等問題。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應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效維護行政機關履行行政執法職能的權威性,確保行政處罰執行到位。

近10多年來,食藥品領域違法犯罪現象屢禁不止,公眾反映十分強烈。儘管監管部門一直在加強市場監管,但一些不法分子“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或者“換個馬甲”,就能繼續從事食藥品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方案》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提出實行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措施,是“釜底抽薪”之舉,具有很強的警示和懲戒作用,一次違法,終身受損,迫使食藥品經營者好好掂量掂量其中的利害關係,始終繃緊食藥品安全這根弦。

食藥品領域直接關係著大眾的身心健康,直接關係著市場的安全和秩序。對食藥品領域的違法犯罪必須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保持“零容忍”,沒有“下不為例”,才能通過強有力的舉措,打得食藥品領域違法犯罪無藏身之地,讓老百姓感到安全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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