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 記者 陳鍇凱 通訊員 楊鑫茹
前些天,杭州城北康橋派出所接到一個房東報警,說自己可能被詐騙了。
聽說過租客擔心被房東坑的,沒想到如今房東也危險了。事情是怎麼回事?
房東叫大林(化名),1998年生,溫州人。他其實是個二房東。
大林在康橋地區租了一套房子,但因為工作調動要回老家了,可是房子的合同還沒到期,他跟房東商量之後,由大林出面再找下一個租客,這樣大林就可以拿到押金跟剩餘租房款了。
於是大林在網上發了招租信息。很快就有人來電說要看房子,大林很開心,約好中午時間上門。
來看房子的是安微男子熊某,36歲,看上去還蠻老實的。
熊某對房子挺滿意的,打算租下來了。
但是熊某說:“今天錢還沒到位,明天家裡人給我打錢,明天籤合同吧。”
大林說,這個沒問題。
熊某說:“反正明天籤合同,我也沒地方去,晚上就讓我住在你這裡吧,明天錢一到,我們就去籤合同。”
大林說,沒問題,熱情地招呼他住下,還給熊某點了午餐外賣。
到了晚上,大林又給熊某點了晚餐。
吃完晚飯,熊某找到大林說,他玩遊戲要充值遊戲幣,借3500元,明天家人給他打錢了,就還給他。大林也沒多想,心想著都住一起,明天錢就到了,也沒啥問題,就分三次給他轉了3500元。
可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天大林起來的時候,熊某已經不辭而別。於是大林向康橋派出所報了案。
通過偵查,10月底,就在前幾天,民警找到了這個熊某。
在康橋派出所,民警問熊某:“你是否有違法犯罪行為?”
熊某很淡定:“沒有。”
民警再問:“大林的3500元錢,怎麼解釋?為何不辭而別?”
熊某說:“那是我問他借的錢,我會還的。我走的時候也跟他說過的啊。”
民警又問:“那你把錢還給大林了嗎?”
熊某依然很淡定:“沒有,我也沒有租他的房,因為我沒有錢。但等我找到工作賺到錢後會還給他的。”
經民警再三審問,熊某終於承認租房只是一個藉口,真正的目的就是想通過這種方式接觸房東,以借錢的名義向他們騙錢。
熊某交代,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以租房名義向他人“借”錢,從今年8月份開始,他已經以同樣的方式,向6個房東“借”了錢,共計騙取錢款人民幣12200元。
民警問熊某,“第一次認識,對方憑什麼相信你並把錢借給你?”
熊某說:“這個我無法解釋,反正他們就是把錢借給了我。”
民警又問他:“那以前‘借’的錢是否已經還掉了?”
熊某說:“還沒有,但是會還的。只是已經不記得了,只知道是個男的,也沒有再跟他聯繫過。對方曾經打電話給我,我也沒有接。”
目前熊某已被拱墅警方刑事拘留,而他坑房東的事情,可能還不止這6例,具體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閱讀更多 杭州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