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社局關於2019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相關事項的通告

關於2019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相關事項的通告

為切實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方便廣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2019年度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湘潭市內中國銀行、華融湘江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銀行任何一家網點繳費。

二、參保人員可以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自由選擇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

本省2018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4764元,全年應繳費金額:

按60%繳費的為6861.6元;

按100%繳費的為11433.6元;

按150%繳費的為17150.4元;

按200%繳費的為22867.2元;

按300%繳費的為34300.8元。

其中:符合潭政辦發[2010]38號文件規定享受社保補貼的“4050”人員,社保補貼將在應繳金額中直接衝減(即同繳同補);其它符合申請享受補貼條件的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必須先全額繳費後,再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區申請社保補貼。

三、首次參保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未辦理續保手續的自由職業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居住地街道辦事大廳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窗口辦理參保登記和續保手續後再到上述銀行繳費。

四、參保人員當年度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必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繳納到位,否則將視為繳費斷檔,事後不能補繳。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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