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辱母者”案續:被刺傷者嚴建軍起訴於歡,索賠近15萬元

10月29日,曾引起輿論廣泛關注的“於歡刺死辱母者”案中,被刺傷的討債人嚴建軍起訴於歡索賠案,在於歡所在的山東聊城市監獄開庭。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於歡的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處瞭解到,庭審從當天上午9點持續至11點半,嚴建軍方面未聘請律師,進行了自我辯護。

2016年4月14日,由社會閒散人員組成的10多人催債隊伍,騷擾山東女企業家蘇銀霞的工廠,辱罵、毆打蘇銀霞。蘇銀霞的兒子於歡目睹其母受辱,從工廠接待室摸到一把水果刀亂捅,致使杜志浩等4名催債人員被捅傷。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時就醫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兩人重傷,一人輕傷。2017年6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於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刺死辱母者”案续:被刺伤者严建军起诉于欢,索赔近15万元

殷清利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當天庭審進行了3個多小時。對方在庭上提出了索賠明細,包括先前住院的醫療費、誤工費用近12萬元,還包括精神損失費2.8萬元。

針對嚴建軍的賠償訴求,殷清利告訴記者,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應儘量選擇一種起訴賠償方式。嚴建軍之前已提出過兩次民事起訴賠償(刑事附帶民事),這次再次要求賠償(民事賠償),明顯屬於重複訴訟,是不符合相關訴訟程序的。

殷清利還透露,庭審當中,嚴建軍希望就賠償數額等事宜與於歡方面進行調解,但於歡方面並不同意調解,雙方對庭下調解並未達成一致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發現,2016年11月17日,在山東聊城中院審理於歡涉嫌故意傷害案中,嚴建軍提起了近50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請求。聊城中院2017年2月17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判決於歡賠償嚴建軍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共計53443.47元。另外,2018年5月11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對吳學佔等涉黑案作出判決,其中嚴建軍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上游新聞見習記者 趙克

“刺死辱母者”案续:被刺伤者严建军起诉于欢,索赔近15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