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發佈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

受理投訴236144件

解決181832件

挽回經濟損失33157萬元

接待來訪和諮詢30萬餘人次

......

中消協發佈今年第三季度

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

分析報告

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根據投訴性質分類,在所有投訴問題中,售後服務投訴69,827件,佔總問題的29.57%,質量投訴57,952件,佔投訴總量的24.54%,合同投訴38,542件,佔比16.32%,虛假宣傳投訴15,557件,佔比6.59%,安全投訴15,470件,佔比6.55%,價格投訴12,311件,佔比5.21%,假冒投訴7,949件,佔比3.37%,人格尊嚴投訴6,560件,佔比2.78%,計量投訴3,924件,佔比1.67%,其他投訴8,050件,佔比3.41%。售後服務問題、產品質量問題和合同問題仍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佔投訴總量的70%以上。

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商品類投訴103,219件,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共31,395件,佔商品投訴總量的30.42%,位居商品類投訴第一。交通工具類投訴共16,949件,佔商品投訴總量的16.42%,位居商品類投訴第二位。日用商品類、服裝鞋帽類及食品類的投訴量分別居第三到第五位。

中消协发布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

2019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服務類投訴132,925件,服務類投訴中,互聯網服務類投訴有41,322件,佔服務類投訴總量的31.08%,位居服務類投訴第一

。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有30,145件,佔服務類投訴22.68%,排名第二。教育培訓類服務投訴共12,668件,佔服務類投訴9.53%,排名第三。銷售服務和電信服務位列第四和第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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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第三季度正值假期

不少消費者選擇外出旅遊

旅遊相關成為投訴熱點

這六大問題注意

1 經營者未能按時組團,消費者損失大

例如,消費者李女士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稱,其於2019年1月21日通過南湖國旅線上購買了2月8日出發的清遠陽山2日遊活動,但南湖國旅在已知不能出團的情況下,遲遲不告知,直到出發前一天仍被告知能如期出行。在李女士強烈要求查詢才被回覆:該團早已取消行程,只作退款和按合同金額的15%賠付處理。

接訴後廣東省消委會聯繫南湖國旅調查瞭解,並經溝通調解,雙方達成共識:退回全額團費,賠償15%違約金,贈送240元旅遊卡。消委會回訪消費者李女士核實處理情況,李女士稱對該處理情況並不滿意,認為南湖國旅在其一再追問能否出團的情況下仍然未能及早告知,且是在出團前一晚才告知的,應按合同約定給予30%的違約金,對賠償15%違約金不滿意。而南湖國旅堅持稱是在出團前一天告知消費者不能出團,且該處理方案消費者已簽名確認,故不再接受調解。

2 出行購票“陷阱”多,官方訂票更放心

2019年5月16日,消費者崔女士為自己和孩子在某網絡平臺預定了8月22日票價為1,080元的兩張從烏魯木齊飛往成都的機票,併成功支付了全部機票費用共計2,160元。但在烏魯木齊機場取票時才得知其孩子的機票被無故退訂,向機場服務檯進行詢問後得知網絡平臺在8月22日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私自將孩子的機票取消,為了不耽誤行程,消費者在機場購買了本航班唯一的一張頭等艙機票,費用為2,490元。

經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調查,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網絡平臺取消機票系操作失誤,雖主觀上無取消機票的故意,但仍屬於單方面不履行約定的行為,給消費者的出行造成不便,並增加了消費者的損失。經營者提出退還原機票價格1,080元,並按照1,080元的3倍向消費者進行補償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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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經營者要守約,違約要擔責

消費者林女士一行15人(含小孩)於2019年6月30日與江蘇省某旅行社簽訂團隊境內旅遊合同,一行15人選擇了成人4680元/人,兒童3650元/人團費的旅遊服務,但在旅遊途中發現旅行社提供的服務與合同所述完全不符。包括第一天行程未安排導遊服務,車輛超載,餐飲標準與合同不符,擅自拼團,誘惑消費者購買高於市場價的商品等行為。

江蘇省消保委工作人員接訴後,立即聯繫旅行社調查情況,旅行社表示只能退還消費者每人300元的費用。經多次溝通調解,旅行社表示給予9大6小共15位消費者每人400元人民幣費用補償,共6,000元人民幣,並免除旅途中消費者一行人未繳納的6張玉龍雪山兒童門票,共960元人民幣。

4 旅遊購物有“貓膩”,宰客問題依然存在

2019年4月27日,消費者王女士在某旅遊平臺報名跟團赴臺灣旅遊,期間旅行社安排該旅遊團去

臺灣大華珊瑚博物館參觀並集體購物,導遊信誓旦旦保證購物絕無虛假,有任何問題旅行社都會負責,旅行社都有保證金等。購物時店家也承諾絕無假貨。王女士看中了一款較貴的手鍊,店家說是珊瑚中頂級的阿卡珊瑚,原價臺幣22萬多,經過討價還價,以8折18萬2千元成交。回來後,在朋友建議下做了鑑定,發現珊瑚手鍊與宣稱的品質不符,與旅遊平臺多次溝通無果。

江蘇省南京市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後,與旅遊平臺及旅行社客服進行了聯繫,經多次協商調解,旅行社補償了王女士1萬元,王女士表示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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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旅程用餐體驗需提高

消費者一行人按照旅行社安排入住井岡山某山莊,但當晚到達時由於該山莊未安排好遊客一行的晚餐,在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到別處就餐,在旅遊結算時該山莊要求扣除消費者一行那晚未用餐的費用1,000元。消費者認為該山莊存在強制消費行為。

井岡山市消協受理該投訴後,對此事進行調查工作。通過調查瞭解到,消費者團隊確實通過旅行社在該山莊訂了餐,但因為山莊的原因未用餐。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該山莊不再收取消費者1,000元的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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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山寨旅行社危害大

2019年春節期間(2月4日至10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收到26宗“港澳遊”投訴,投訴對象全部涉及“野馬”旅行社。這26宗投訴普遍存在以下現象:一、消費者均為居住在廣東省外的外地消費者。二、90%的消費者是通過網絡搜索獲取旅行社信息,其中又有50%的消費者通過百度搜索“國旅”,頁面出現了加V認證的國旅信息,消費者誤以為該旅行社是“深圳市國際旅行社”而對其產生信任。三、行程中消費者普遍遭遇到“強制購物沒商量”、“原定景點被取消”和“食宿降級很無奈”等問題。

接到投訴後,深圳市消委會立即派出工作人員針對以上情況展開調查。發現涉事旅行社均為假冒國旅的“野馬”旅行社,該旅行社並未進行商事主體登記,而其持有的自稱是“深圳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合同、收款收據蓋章等均是假冒國旅(深圳)的。同時,深圳市消委會模擬消費者網絡搜索實際使用場景和搜索

過程,在百度搜索搜索“港澳遊、國旅”等關鍵詞,對涉事的“野馬”旅行社假冒國旅(深圳)一事進行了專項測試調查。發現搜索頁面會出現加V等級認證的旅行社廣告信息,但經核實,“深圳信用網”的商事主體登記信息中並無該企業。

鑑於以上調查情況,2019年2月26日上午,深圳市消委會組織召開 “港澳遊”的“野馬”旅行社被投訴調查情況通報會,通報了該投訴調查進展情況,要求百度公司協助深圳市消委會為消費者維權。經過多次溝通協調,該群體投訴得到妥善解決。

旅遊消費提示

1.選擇信譽好、正規的旅行社。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相關證件,包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

2.簽訂正規書面旅遊合同。

合同中應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以及購物次數、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消費者不要輕信旅遊從業人員的口頭承諾、低價團費等宣傳。

3.旅途中購物要謹慎。現在網絡購物發達,景點所售商品,基本都能通過大型電商平臺購買,方便快捷,也可在網上比對後再決定是否購買。

4.人身財產安全第一。消費者跟團遊,特別是參加戶外組織的旅遊團,一定要購買旅遊意外保險,結合自身情況量力而行,不參加危險性項目。發生消費糾紛時,首先要注意做好人身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再維護自己的其他正當權益。

5.依法理性維權瞭解學習消費維權知識,遇到消費糾紛,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整理投訴材料,及時向當地消協組織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附:2019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訴統計表(上下翻動查看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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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協會

記者/任震宇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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