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在10月28日舉行的首屆外灘金融峰會上,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學術顧問、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發表演講,闡述了其對區塊鏈、數字貨幣、跨境支付等問題的看法,稱中國人民銀行很可能是全球第一個推出數字貨幣的央行。由於黃奇帆把央行可能發行的數字貨幣與區塊鏈等相提並論,很容易讓人理解為這個數字貨幣就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而這是對區塊鏈技術的極大誤解。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區塊鏈的核心要義是去中心化,如果央行發行數字貨幣,這是中心化的,這與區塊鏈的內核不符,所以這不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我們使勁想一下,比特幣是誰發行的?沒有人發行,人們只知道這是一個叫中本聰的人設計出來的,設計的初衷就是去中心化的,所以沒有底層資產,沒有主體信用,沒有商業模式,最終也沒有法律保障。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央行如果發行數字貨幣,那一定是與國家主權的信用掛鉤的,並且要與GDP、財政收入、黃金儲備建立適當的比例關係,是有法律保障的,這些都不符合區塊鏈的內核。央行數字貨幣的實質是電子法定貨幣,這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數字幣具有本質的區別。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數字幣是匿名的,是可以逃避監管的,怎麼能設想央行會發行一種匿名的不受監管的數字貨幣?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Facebook要推出的Libra,其實也不是虛擬數字幣,而是數字版美元,是一種全球支付系統。扎克伯格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作證說,Libra儲備金最多的是美元。就是說Libra是有底層資產的,是與美元的信用掛鉤的。扎克伯格還保證說,Libra會與監管機構合作,確保符合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的要求。這意味著Libra並非完全匿名,是可以被監管的。所以它不同於比特幣等虛擬數字幣。扎克伯格還暗示,Libra的推出是要與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競爭,這也證明Libra與比特幣是不同的。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為什麼說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的標誌性存在?因為比特幣符合區塊鏈技術的所有理念:去中心化,去信用化,分佈式記賬,不可篡改,共識算法等。比特幣的發行機制是依靠算力“挖礦”,其目的是要把國家的貨幣集權去中心化,理由是認為國家主導的貨幣發行制度無法體現公平正義,難以約束超發貨幣,所以要以效率換公平。但是比特幣的公平化嘗試現在已經基本失敗了。為什麼?

比特幣的設計者中本聰百密一疏,嚴重誤判了算力分佈,他本以為用戶會老老實實用CPU運行“挖礦”程序,而受限於CPU的核心個數和成本,因此單一用戶不太可能集中太多算力。“挖礦”需要全體設備海量窮舉運算才能最後決勝出記賬權,極其耗能,而規模化的“挖礦”具有更強的電費議價能力、更高的固定資產利用效率、更低的綜合人力成本、更薄的研發攤銷成本等優勢,於是“挖礦”從CPU發展到礦機,進而發展到大型礦機,一個旨在去中心化的系統最終走向了寡頭化,這就違背了區塊鏈的基本理念。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後來的很多虛擬幣為什麼會被很多人說成是騙局?因為它們都中心化地推出了ICO(首次代幣發行),這本身就是與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理念相違背的,有的甚至不是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打著區塊鏈的幌子,變成了某些人的斂財工具。某些人建個項目團隊,寫個項目白皮書,把早期項目的特定虛擬幣,以比特幣等通用虛擬幣作價就可以ICO了,而這些項目幾乎沒有一分錢的營業收入,因為實際上根本不營業。我們聽說過很多靠發幣一夜暴富的故事,但我們聽說過中本聰暴富的故事嗎?沒有,甚至都找不到中本聰這個人。

很多人到現在還是沒有搞懂區塊鏈,還在給區塊鏈分什麼公鏈、私鏈、聯盟鏈。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私鏈的實質就是中心賬本,與區塊鏈理念八字不合,不屬於區塊鏈概念。至於聯盟鏈,如果不同應用間token價值的兌現方式存在區別,聯盟內部的套利將不可避免,高頻應用會變成低頻應用搭便車的工具,更糟糕的情況是連價值傳輸的介質都會缺失。比較起來,聯盟鏈只是私密性比公鏈略有提高。

黃奇帆說央行可能率先推出數字貨幣,這會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嗎?

很多人以為區塊鏈技術是提高效率的,其實是沒有真正理解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是以降低效率來換取公平和安全,是反效率的。很多人之所以會產生誤解,是因為在宣傳區塊鏈技術的好處時,都有意無意地忽略不談為得到這些好處所付出的成本和代價。區塊鏈人手一份的存儲機制,需要佔用和消耗巨大的存儲空間和能源,最終大多數用戶都是無力承擔的。現在有些所謂的區塊鏈技術應用,實際上是在中心化機構的交易中強行套用區塊鏈算法,是偽區塊鏈。如何在效率與公平安全之間找到平衡點?或許未來技術的發展進步終將使區塊鏈降低的效率縮小到可以忽略不計。

綜上所述,央行如果發行數字貨幣,一定是與虛擬數字幣完全不同的,本質上屬於電子法定貨幣,是中心化的,與國家主權的信用掛鉤,而不可能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設想一下,如果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的公共賬本也人手一份記賬儲存,那將佔用天文數字級的存儲空間,這既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來說,參與主體間的共識和信任早已存在,那麼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就只是一個公共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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