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風吹走滿腔愛729
合理節稅這個詞現在被廣泛的使用。“用好這個方法,節稅80%”,“註冊XX企業,節稅40%”,各種標題吸人眼球的背後,是很多人的不解和疑惑。
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考慮一個問題:真的需要做籌劃節稅麼?所謂的籌劃方法,真的適用嗎?會不會有什麼風險?經過這三重拷問,再進行後續的方案探討。
1. 確實需要做籌劃麼?
對於工薪階層來講,今年的個稅改革就是最好的節稅。需不需要做額外的籌劃,先通過計算再說。
2萬元的工資薪金需要交多少稅,取決於由多少扣除項目。
假設稅前工資2萬元,那麼全年收入24萬,減除基本扣除6萬,五險一金44400,專項附加扣除每月4000元,那麼需要繳納個稅87600*10%-2520=6240元。
個稅的稅負並不高,相對於舊的個稅法,已經有了大幅度的降低。一般不用做額外的籌劃。
2. 其他的一些籌劃方法,是不是適用?
對於2萬元的工資,如果還有其他的獎金,那麼可以考慮全年一次性收入的稅收優惠。
假設年終獎有6萬,那麼就需要做好年終獎與工資的分配。
當年終獎為36000元的時候,年終獎享受3%的低稅率,這時候綜合稅費也較低,隨著年終獎金額的上升,稅率也逐漸上升。
因此,當有年終獎的時候,需要做好合理的分配,以降低綜合的稅費。
那麼對於註冊個人獨資企業來節稅的方法可行麼?答案是不可行。因為任何一個稅收籌劃都有必須的條件。
3. 考慮相關風險。
使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要點。
比如,要注意工資薪金的合理性,要注意避開年終獎的雷區(在有些數字區域,年終獎的稅負會突然升高),要注意年終獎的使用限制(每人每年用一次),以及其使用的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使用)。
對於很多地方所說的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如果是本來在單位領取工資薪金的,個人認為並不合適,因為這樣的籌劃可能與實際情況相去甚遠。
總的來說,我們在討論節稅的時候,一定要立足於合理、合法的基礎之上,也要充分考慮相關的風險,經過充分評估,再看是否適用。
財會小童
2萬月薪,簡單籌劃一下即可,個人建議不需要不需要太複雜。
太複雜了比如註冊個體戶之類的籌劃方案 顯然不現實,而且計算下來也不划算。
先看一下個稅預扣預繳稅率表,彙算清繳也是用這個稅率表:
題主目前每月2萬,年度收入24萬,起徵點費用60000,假設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000,如果2萬是到手的收入,三險一金已經減除,那麼全年應納稅所得額=240000-60000-24000=156000,適用稅率20%
由於獎金可以單獨計稅, 因此用一部分工資以獎金形式發放,這樣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
獎金適用月度稅率表:
即:發放年度一次性獎金36000元,獎金個稅3%。
⑴獎金應繳個稅=36000×3%=1080
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156000-36000=120000
適用稅率10%
⑵工資薪金應繳個稅=120000×10%-2520=9480
全年共計繳納個稅=9480+1080=10560
這個是沒有扣除三險一金,假設只有兩項附加扣除,如果附加扣除多,繳納的稅款應該會少一些。
籌劃前=(240000-60000-24000)×=14280
節省=14280-10560=3720
稅收視點
這麼久沒有人回答,我來回答一下:
1.將個人轉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核定徵收。
2.一部分工資發,一部分其他公司發。
老朱看天下
現在國家的稅點已經上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