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財政收入省級財政及分成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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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Public Finance),是指國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會資源,用於為市場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動或經濟行為。 [1] 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客觀要求的一種比較普遍的財政模式。

一、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公共財政收入情況

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財政收入省級財政及分成情況表

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公共財政收入

1-公共財政收入由各市之和+省級財政構成。

2-省級財政由固定省級收入+各市稅前上交構成。

3-計劃市財政獨立的,所以廣東省級財政和浙江省級財政與深圳和寧波無關。

4-廣東省級由固定省級收入+各市稅前上交大量稅構成。

5-江蘇浙江只有固定省級收入,各市稅前一分都不用上交。

二、各省區公共財政收入分成表

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財政收入省級財政及分成情況表

各省區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分成表

1-廣東各市,稅前需將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自留部分稅收對半上交省級,且這部分不計入市公共財政收入,而計入省級。

2-江蘇浙江各市稅前一分不用上交省級。與中央分成後,全額自留。

三、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公共財政收入排名情況

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財政收入省級財政及分成情況表

2019年1-9月廣東江蘇浙江各城市公共財政收入

1-廣東漲4.65%,江蘇漲3.8%,浙江漲9.2%。

2-省級方面:廣東省級漲8.8%,江蘇省級-33.8%,浙江省級-4.5%。

3-財政收入前5名:深圳,蘇州,杭州,廣州,南京。

4-財政收入最後5名: 揭陽,陽江 ,雲浮, 潮州, 汕尾 。

5-推測1:江蘇浙江繼續下放部分固定省級給到各市,優其是江蘇,省級只有浙江一半。推測2:廣東省級財政收入增長高達8.8%,而深圳因與省級無關,所以實際廣東省級估計已調整,各市上交比之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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