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戰爭,一場美國版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戰爭

一說起美國南北戰爭,關稅與奴隸制一直是永遠逃不開的話題,從國會到民間,從妥協到對抗,無論南北雙方的矛盾鬥爭多麼複雜,最終又會聚焦到關稅與奴隸制上。

但隨著對南北戰爭的起因不斷挖掘,除了關稅、奴隸制、階級、宗教等矛盾之外,一個獨特的歷史名詞開始進入我們的視線:州權。

所謂州權,也就是州的權利,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的敘述,所有憲法沒有授予聯邦政府且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都可以算作是州權。

而關於州權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屬北美殖民地時代。

南北戰爭,一場美國版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戰爭

英國殖民版圖

州權的萌發

由於英國參與較晚,只剩下沒有黃金白銀、當時看來十分貧瘠、殖民風險很大的北美,又不想在開發新大陸的大潮中落後,因此更傾向於發放特許狀鼓勵民間人士進行開發。

為了讓特許狀更有吸引力,英王向個人或法人團體“給予、贈與並確認”了廣泛的經濟特權和統治權力,其中有一條非常關鍵的“自由、完整和絕對的規定、制定和頒佈法律的權力”,前提是不能違法英國法律。而這些特許狀一般永久有效。

並且特許狀對殖民地的法律和政治地位也進行了明確:各個殖民地都是由英王創設的“法人和政治實體”,也就是英王分封的“自由索克領”,享受與英國本土同樣的待遇,移民的後代依然是英國人,並且隨時可以遷回國,這與英國其他殖民地有本質上的區別。

如此優厚的條件自然吸引了大量的商人與公司參與北美開發,當然英王也不能白做事,每份特許狀通常都會收取1萬英鎊左右的酬金。據記載,在17世紀20―30年代,查理一世從兜售特許狀的過程中“獲得10萬英鎊甚至更多的年收入”

對於許多在英國本土混不下去的平民百姓以及被流放的犯人,或者遭到迫害的清教徒來,亦或是投機者來說,北美就是一個可以讓他們重新開始,實現自己理想的地方。

既然是“自由索克領”,那麼北美地區當然是英國的領地。為了方便進行管理,英國儘可能得將本土那一套搬到北美,將殖民地統治機關分為總督、參事會和地方議會三級。

總督是殖民地最高行政首腦,代表英王進行統治,握有殖民地軍事、政治、財政大權,通常是英王代表,也有本地人;下設參事會協助總督管理,主要由地方商人與農場主組成;地方議會則通過選舉直接在殖民地內部產生,與參事會一同掌握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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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亞殖民地

總督權利看上去很大,但由於遠隔重洋,養尊處優的英國上層人士不樂意去當錢少事多離家遠的英王代表,特許狀持有者或公司也不希望英國政府過多幹預殖民地運作,尤其南方種植園主大多非富即貴,因此總督的位置一開始就很難行使權力。

而殖民地官員大多是得到王公大臣賞賜的官職而來,基本屬於溜鬚拍馬的無能之輩;反倒是地方議會因為更接地氣,逐漸掌握了殖民地財政大權,連總督薪俸都要議會批准才能發放。

加上英國在1763年之前從未在殖民地駐軍,使得英國很少也很難干預殖民地事務。

如此一來,權利都掌握在議會手中,從政治到軍事,殖民地事務基本上都由議會自行解決。也就是說,北美殖民地很早就確立了政治和法律上半獨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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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北美殖民地

而且儘管殖民地之間有貿易來往,但在當時的經濟背景以及英國的經濟控制下,他們彼此之間都在設置高關稅壁壘,更加熱衷於進行海外貿易,甚至走私。

也正是因為這種情況存在,英屬北美殖民地逐漸演變成一個“自我依靠、自我維持和自我治理”的獨立主體,各殖民地互不從屬,擁有各自的憲法、行政體系甚至貨幣體系,對自己處理事務充滿信心,殖民地自治不斷強化。

這也導致1643年的新英格蘭同盟、1685年的新英格蘭自治領地以及1754年的“奧爾巴尼聯盟計劃”均宣告失敗,各殖民地都不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

也正是在這種各殖民地半獨立自主、彼此又相互獨立的環境下,州權思想開始不斷萌發,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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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戰爭

州權與獨立戰爭

當時殖民地人民自認是英國人,也不打算改變。美國獨立運動的一名政治家詹姆士·奧蒂斯曾經這麼描述:“作為生而自由的英國臣民,所擁有的權利足以使我們所有殖民地居民在同任何其他君主治下的臣民相比,生活顯得十分幸福。”

真正讓英屬北美殖民地州權登上歷史舞臺的,則是“七年戰爭”後。

1763年“七年戰爭”結束後,英國債務達到1.32億英鎊,加上每年北美駐軍的支出達40萬英鎊,這些支出最終分攤到各個殖民地尤其是北美殖民地頭上。

而且儘管戰爭期間殖民地支持英國,但是殖民地商人明目張膽破壞《航海條例》向敵國治下的西印度群島走私的通敵行為令宗主國大為光火。

因此,當喬治·格倫維爾出任首相,英國政府出臺“新殖民地政策”,首當其衝就是解決北美日益猖獗的走私和逃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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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稅

除了開徵新稅,駐軍,英國政府還規定稅務人員可以隨時到船舶、碼頭、店鋪以及私人住宅等地進行搜查;取消了海關法庭中由殖民地民眾組成的陪審團,以此來打擊殖民地的走私和偷稅漏稅行為。

此外,英國政府還在1774年又頒佈了《波士頓港口法》《馬薩諸塞政府法》等地方性法令,試圖干涉殖民地本地的立法工作,修改地方稅法。

此時州權發展已經相當成熟,宗主國的種種行為讓殖民地覺得自己受到了侵略,同時英軍在阿拉巴契亞山脈以西駐軍以阻止殖民地民眾西進的政策使得投機行為血本無歸,嚴重損害投機客的利益,而這些投機客恰恰就是當時殖民地的中高階級,包括富蘭克林等人。

為了共同的利益,殖民地開始聯合起來,但出於自身利益考量,各殖民地實際上並不想脫離英國,只是為了爭取更大的自主權利而做的短暫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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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傑斐遜在起草獨立宣言

州權與集權的鬥爭

獨立宣言中曾有譴責英王參與奴隸貿易的內容,但因為遭到南方蓄奴州反對進行了妥協。儘管發表了定稿版《獨立宣言》,但由於各州勾心鬥角,並沒有確定一個完整有力的領導和指揮機構。

在戰爭前期,空降的總指揮華盛頓吃盡了州權的苦:軍隊都是各殖民地自行組建,只聽命於各殖民地,華盛頓想知道自己的部隊在哪裡,只能聯絡殖民地議會;他又必須權衡各殖民地之間的平衡,防止有人認為自己遭到不公待遇退出。

加上殖民地為了籌措軍費毫無節制和統籌得濫發美元和大陸券,極大影響了戰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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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聯條例

即便戰爭勝利,在州權主導下,1781年批准的《邦聯條例》規定邦聯是13個州組成同盟,但“各州保留其主權、自由和獨立”,這其中包括稅收和商業管理。

而且《邦聯條例》更沒有確定邦聯的權威性和領導性,國會向各州發佈的命令沒有任何強制性,完全成了一個諮詢、外交機構。

即便如此,邦聯的誕生也是一波三折,從1776年起草,1777年提交各殖民地(州)審核,再到1781年頒佈,表明了各殖民地(州)根本就沒有決心想要建設一個統一國家。

華盛頓在1783年辭去大陸軍司令賦閒在弗農山莊,看到國內紛擾的局面時說:“在我看來,邦聯已經差不多有名無實了,國會已經成了一錢不值的機構,因為已經沒有人執行它所發佈的法令了”

為了遏制州權,在謝司起義的刺激下,1787年美國下定決心制定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確立了聯邦和州的分權等原則,但同樣是不斷妥協的產物,而且使得州權愈發膨脹,州的地位上升到了與聯邦政府抗衡的地位。

1791年,美國通過憲法第十修正案,可以視作承認州權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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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昆西·亞當斯

州權與第一次憲法危機

1798年,在亞當斯主導下,美國國會接連頒發了《歸化法》、《敵對僑民法》、《懲治叛亂法》、《客籍法》,有人將這一時期稱為聯邦黨人的“恐怖統治”時期,主張州權的民主共和黨有18名記者遭到逮捕。

此事引起民主共和黨的反對,時任副總統的傑弗遜和國會眾議院領袖麥迪遜分別匿名為肯塔基和弗吉尼亞兩個州議會起草決議案,並在州議會上得以通過,稱為《弗吉尼亞決議案》和《肯塔基決議案》,利用憲法中未定的司法審查權宣佈國會無權通過這四項法律。

緊接著除了馬里蘭、新澤西以及特拉華州以外各州均表示接納承認這兩個決議案,否認國會法令,導致了美國爆發第一次憲法危機。

但是最終這兩個決議案被撤銷,弗吉尼亞和肯塔基宣佈作為聯邦契約一方,將服從聯邦法律,同時保留用憲法方式反抗的權利,這一舉動增加了聯邦的權威性,逐漸減弱了聯邦與州的對抗性。

這也給其他州開了個“好頭”,採取州立法否認聯邦立法的形式逐漸被其他州學習與採用,並且很快得到了使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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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遜

州權與第二次憲法危機

1828年,國會通過新的關稅法案,將關稅提到45%,達到了南北戰爭之前的最高水平,引來了南方的嚴重不滿。

1828年12月19日,南卡羅來納州議會通過決議,宣稱“可憎的關稅”違憲、苛刻、不公正。

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於當年撰寫了《南卡羅來納申論》,正式提出了維護“州權”的否認原則,即“國會法令廢止權”理論,具體內容為“否認聯邦政府有對各州專擅一切的權限,當聯邦政府制定對各州不利的任何法律時,各州有權加以否認。”

也就是說,當聯邦與地方發生意見分歧時,地方有權否決或者廢止聯邦法律。

在南卡羅來納州帶頭下,佐治亞、密西西比州等亦隨波逐流,紛紛譴責1828年關稅法案“違反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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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為約翰·卡德威爾·卡爾霍恩

在南方的壓力下,1832年,民主黨人傑克遜當選總統之後簽署了《分類保護稅則》,取消1828年的關稅法案,但是保留了鋼鐵和紡織品的高關稅,南方取消全部高關稅的希望破滅。

1832年11月19日,在副總統卡爾霍恩倡導、州長小詹姆斯·漢密爾頓號召下,南卡羅來納的州權分子聚集在哥倫比亞,並在24日以136票比26票的絕對優勢通過《否認法令》,宣佈國會所通過的1828年和1832年的關稅法案違憲,禁止聯邦官員在該州徵稅,表示如聯邦政府訴諸武力,就脫離聯邦。

南卡州還公然在18-45歲的男性公民之間招募志願軍,提供20萬美元採購軍火,並且在南卡設立炮彈工廠。

弗吉尼亞州長甚至公然宣稱任何想要去南卡羅來納的軍隊只有從他的屍體上踏過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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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出身的安德魯·傑克遜,態度相當強硬

這種公然挑釁聯邦權威的事情在軍人出身的安德魯·傑克遜看來不可能坐視不理,否則一旦得逞,各州效仿,那麼美國將再度陷入分裂之中。

對此,傑克遜在12月10日對南卡羅來納州發佈公告,指出:“一個州的否定聯邦的法律是與聯邦憲法相牴觸的。。。而且對憲法的偉大目標具有破壞作用。”

“在我們的制度中,憲法曾經明確授予政府定訂一切必要的法律來使權力發生效力,”故此“訴諸武力破壞一國的企圖,是違法的。本政府有權以法懲治違法者。”

他強調必須保持聯邦的統一,任何州都無權擅自脫離聯邦,任何州都不能拒絕遵守聯邦法令。

此外傑克遜又指示國會通過了《動用軍隊法案》和《妥協稅率法案》,對南卡形成高壓態勢,而南卡的州權論並未得到廣泛支持,也沒有得到民間的支持,只得作罷。

這次危機再一次成功維護了聯邦的權威,但因為妥協,並未就州權與聯邦權進行憲法修正,使得危機不可避免得再次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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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宣誓就職

州權與南北戰爭

在1860年12月10日,林肯當選總統後一個月。儘管林肯多次聲明保證不會廢除奴隸制,但共和黨與林肯在關稅問題上的強硬態度使得南方認為自己的利益將得不到聯邦政府的保護,在州權分子操縱下,南卡再次翹頭宣佈脫離聯邦,拉開了州權與聯邦權公然對抗的大幕。

為了在林肯正式宣佈就職總統之前造成兩個美國的既定事實,維持自己的程序正義,南卡於1861年1月7日在查爾斯頓升起棕櫚旗,10日該州立法機關開始討論脫離聯邦的事宜。

1861年1月30日,密西西比州開始起草脫離聯邦的法案。緊接著佐治亞州又開始催促阿拉巴馬、密西西比、佛羅里達、南卡等州參會討論脫離聯邦的議題。

1861年2月4日,蒙哥馬利代表大會召開,宣佈成立美利堅諸州同盟,制定憲法,形成事實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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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戰爭

可笑的是南方打著州權的旗號搞分裂,也因為打著州權的旗號把自己給整死了。

州權作祟下的南方顯然就是一盤散沙。佐治亞州的好鬥州長約瑟夫·E·布朗就曾經批評邦聯政府的徵兵法案:“在佐治亞州退出聯邦前的任何美國政府法案對憲法賦予的自由權利的打擊,也沒有像這個徵兵法那麼厲害!”

不光是布朗一人,北卡羅來納州州長萬斯,甚至“副總統”斯蒂文斯,都曾攻擊邦聯政府徵兵是違憲。

州權邦聯軍隊由於各州拒絕提供軍官而陷於癱瘓,邦聯政府幾乎成了空頭司令;州當局使邦聯政府無法進行物資徵用,更嚴重的是邦聯政府對外貿易壟斷權(輸出棉花,換回作戰物資)竟被各州廢除。

大敵當前卻仍然只顧自己的利益,南方邦聯諸州的失敗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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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軍統帥李在投降書上簽字

美國州權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儘管接連遭遇挫折,甚至有人斷言州權已經消失,但實際上州權依然根深蒂固地影響著美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系統的組織架構和運行,時至今日,各類圍繞州權展開的鬥爭依然能夠見諸報端。

而且州權在大部分情況下產生的都是消極作用,不過也正是這種消極影響,才使得憲政愈加完善,國家更加繁榮富強。即便如今承平已久,但是這種難得的歷史經驗,依然值得我們去深思與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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