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文明城市 做文明交通使者

#高質量民意警務建設# #平安建設 我們在行動#【#創建省級文明城市# 洛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倡 議 書:創建文明城市、做文明交通使者】#平安法治2019# #文明交通·安全伴您行# @平安洛寧 特別提醒@洛寧交警 詳看全文:全縣廣大交通參與者: 我縣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已進入了衝刺階段,文明城市是綜合評價一個城市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尺,關係到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文明交通是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文明交通參與者,積極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是全體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開始,在創建工作中,人人爭當文明交通參與者。在此,洛寧交警向廣大市民朋友發出如下倡議:

一、爭當文明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摒棄交通陋習,做到各行其道,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不亂停亂放、不隨意橫過道路、不翻越護欄、不車窗拋物、文明使用燈光、主動禮讓斑馬線。

二、養成文明規範停車好習慣。請將機動車停放到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車庫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內。在路內停車泊位臨時停車一定要靠右側順向停車。請不要私自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長期佔用臨時停車泊位停車。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二、三輪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時不走機動車道、闖紅燈、越線停車、逆向行駛。非機動車一律停放到指定區域。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不闖紅燈、翻越護欄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四、自覺維護沿街門前交通秩序。沿街各單位、商鋪門前,不得違法佔道停放車輛、擺攤設點或有其他妨礙車輛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為,保持停車秩序良好。

五、文明宣傳,率先垂範。廣大公交、出租汽車、公務車駕駛人要爭做文明行車的宣傳員,爭當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的示範員,通過自己的行動,去影響、帶動身邊的人自覺文明出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創建城市文明、和諧交通新風尚。

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是全體市民的共同心願,讓我們攜起手來,緊緊圍繞“綠色、高端、和諧、宜居”的城市發展理念,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安全文明出行,摒棄交通陋習,自覺成為規範交通行為的實踐者、支持者和傳播者,為創建省級文明城市而努力奮鬥!

2019年10月29日

(洛寧縣公安局 /張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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