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資料中標 判罰沒商量

前不久,湖北省襄陽市城建支隊接到上級批轉件:市區一重點建設項目監理業務招標,某監理公司以第一名的成績中標,領取了《中標通知書》。招標單位在例行復核時,發現該監理公司的投標文件涉嫌造假。於是,市城建支隊迅速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該監理公司在投標文件裡以篡改原《監理合同》的方式,誇大公司6項業績,虛構擬派項目總監4項業績;以篡改原榮譽證書里名稱、時間的方式,虛構擬派項目總監2個獎項,使其獲得不當得分7分。若無不當得分,該公司將失去中標資格。市城建支隊認定:該監理公司構成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為。

假資料中標  判罰沒商量

執法人員同時發現,該監理公司投標文件中偽造的《監理合同》、榮譽證書,上面的建設單位印章、頒獎單位印章,都是標書製作人員經公司負責人授意在電腦上合成的,該行為涉嫌偽造印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市住建部門認定此次中標無效,將該監理公司列入襄陽市建築市場“黑名單”,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據悉,涉案3人分別被判處5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罰款十多萬元。

假資料中標  判罰沒商量

專家點評,招投標是以過去的經驗、現在的資格、將來的承諾為基礎進行交易。弄虛作假行為違背誠信原則,嚴重破壞招標投標正常秩序,是國家重點打擊的對象。弄虛作假的投標單位不僅要依法承擔被取消中標資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取消投標資格、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責任,還要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不僅相關公司有責任,而且對主管和直接責任人員也要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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