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接駁、短途道路、方便應急,騎個小電動車還挺嗨皮的。
之前在市內六區投放的共享電動車,從明天開始要在濱海新區運營了。
幾天前,摩拜單車發出通知,天津將於2019年10月31日調整助力車運營區域。調整之後,天津摩拜助力車的運營區域僅限濱海新區(塘沽及開發區部分區域)。
注意,使用助力車時一定要遵守交規!遵守租賃規則!注意安全!
此外,根據天津市最新的相關政策,“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今後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因此,共享電動車在濱海將運營多久,也是個未知數。
01
先後調整運營區域
根據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公佈的文件顯示,截至目前,天津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共有4家:
摩拜(美團)單車
ofo小黃車
哈囉單車
青桔單車
單車運營企業備案總量約49.46萬:
ofo單車 投放量0.5萬
摩拜 投放量35.9萬
哈囉 投放8.56萬
青桔 投放量4.5萬輛
近期,摩拜單車、哈囉出行都先後宣佈,調整共享助力車運營範圍。
摩拜單車
只要打開摩拜單車APP,就可以看到“助力車城市運營區域調整公告”。公告顯示,天津將於2019年10月31日調整助力車運營區域。調整後的運營區域僅限於濱海新區,大致為塘沽及開發區部分區域☟
需要用戶注意:請在藍色運營區內用車,綠色停車點內還車,以免產生額外費用。
完成用車後,請在運營區域中的綠色停車點內操作還車。
若還車位置在藍色運營區域外,將額外收取50元/次的車輛管理費;
若還車位置在運營區域中的綠色停車點外,將額外收取10元/次的車輛管理費。
公告中也給出了辦理退款的鏈接。
若調整後的運營區域不能覆蓋用戶的出行範圍,且用戶曾購買的天津助力車騎行套尚未使用完畢,便可以點擊 “套餐退款登記”按鈕查看是否符合騎行套餐的退款條件。
哈囉出行
日前,哈囉出行發佈助力車運營調整公告。公告顯示,天津市哈囉助力車將於11月15日撤出市內六區。自2019年11月15日後,天津用戶僅在津南區可以使用哈囉助力車。
哈囉出行方面表示,將對天津用戶購買後但未使用完的騎行卡、騎行券進行退款。
自10月15日起,哈囉助力車就已調整了天津市運營範圍,在河東區關閉了所有站點。
02
天津出臺最新指導意見
昨天(29日)下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發佈關於《天津市關於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的通知。其中提到——
一、意見徵求時間
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5日
二、意見提交方式
(一)電子郵件:可發送至電子郵箱ysfwc2017@163.com
(二)書面信函:郵寄至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法規處),地址:天津市西青區開華道15號增1號,郵政編碼:300384
三、注意事項
請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修改意見(建議)和理由,並在徵求意見期間按期反饋。
《指導意見》中有不少乾貨,我們一起來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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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要求”
以人為本,科技為先。
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發揮政府統籌功能,方便市民綠色出行;堅持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規模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的原則。積極推進慢行交通系統建設,結合信息化手段等先進技術全面提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出行的環境。
本市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含電動助力車)。
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今後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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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責任”<table><t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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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按照“誰運營、誰管理”的原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承擔主體責任,遵守社會公德,誠實守信,確保承租人用戶資金安全;
加強對車輛的停放管理、日常維保,定期檢修,保障車輛的安全性;
及時修復、清理損壞車輛,對廢棄車輛應做到及時回收再生和無害化處理;
對系統發生故障導致無法租還的,應當通過官方 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時通知承租人;
建立承租人投訴受理機制,設置服務監督機構、建立投訴受理平臺、公佈服務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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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自覺遵守《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城市管理、道路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及服務協議約定,做到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
愛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及停放設施等,不得蓄意破壞、盜竊;
騎行前應當檢查自行車技術狀況,確保騎行安全;
騎行和停放時發生違規行為,承擔企業相應的信用約束和經濟處罰;
不得違反規定載人,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
未滿12週歲的兒童禁止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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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企業規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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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車輛管理
在本市投入市場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性能安全可靠,投放前車輛的質量檢測資料應齊全、真實、有效;
車輛應具備實時定位和精確查找功能,加裝帶有車輛衛星定位和智能通訊控制模塊的智能鎖,支持電子圍欄和限制停車關鎖等技術需要,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企業應建立車輛安全評估和維護保養方案,運營車輛實行三年強制報廢制度,對於廢老舊車輛,企業應及時報廢並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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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承租人騎行安全
企業應對承租人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對承租人騎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
企業應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定企業對事故賠償機制、流程、標準等,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員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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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承租人資金安全
企業應公佈符合有關規定的計費標準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資金結算,並與其簽訂協議,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
鼓勵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收取押金的,應建立完善承租人押金退還制度,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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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停放秩序
企業應根據車輛與運維人員比200:1的比例組建專業運營維護隊伍,負責對車輛停車擺放、運營調度、檢測維護等實施管理,同時配置相應的車輛固定設備和運輸能力;
及時清理違規停放、存在安全隱患、不能提供服務的車輛,根據區域潮汐規律及時調度轉運車輛,在保障車輛行人正常通行空間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滿足承租人用車停車需求;
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模式開展精細化管理,
在手機界面中明顯標註停放區和禁停區位置信息,有效引導承租人到規定區域返還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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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誠信體系
加強企業服務質量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將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納入到社會信息體系中,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在本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上公示,信息共享至全國信用共享平臺(天津),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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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針對承租人建立安全騎行規範、停放守則、文明用車獎懲及個人用車信用積分評價體系等,對於損壞車輛及設施、使用後未能規範停放、故意丟棄毀壞或者非法佔有、不遵守交通秩序、違法騎行用戶,實施扣除信用積分和提高收費標準的懲戒措施,直至納入各共享單車企業黑名單中共同實施限騎或禁騎處罰,企業應協助相關管理部門對承租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同時將承租人的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納入個人信用檔案。
總之,使用共享電動車時,切記遵守各項規則,不要讓便利成為安全隱患。
部分內容綜合自天津市交通運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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